推广应用支出。
(八)安全设施及特种设备检测检验支出。 (九)尾矿库闭库及闭库后维护费用支出。
(十)地质勘探单位野外应急食品、应急器械、应急药品支出。
(十一)其他与安全生产直接相关的支出。
第十九条 其它企业的安全费用支出范围按?通知?要求执行。
第二十条 各单位为员工办理的意外伤害保险、工伤保险、医疗保险等费用直接列入成本费用,不作为安全费用列支。
第四章 安全费用的管理
第二十一条 安全费用预算按?股份公司全面预算管理办法?执行。
第二十二条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应建立安全费用台账,定期与财务管理部门核对,监督安全费用使用的有效性。
第二十三条 安全费用的使用
各单位提取的安全费用应按规定范围安排使用,不得挤占、挪用。
(一)分包单位的安全费用投入由分包单位负责,但总包单位应对其使用情况进行跟踪监督,确保安全费用投入用于安全生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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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自营项目的安全投入必须按照批准的预算严格实施,保证生产经营活动在安全的条件下进行。
(三)财务部门应足额提取安全费用,建立安全费用专项储备,保证安全费用的及时投入。
(四)费用核销时,各单位相关部门在相关单据上明确列示款项性质为安全费用,经安全管理部门核签后,报财务部门进行会计核算。
第五章 安全费用的会计核算
第二十四条 各单位的财务部门负责安全费用的会计核算工作,财务管理部门的会计核算参照附表执行。
第二十五条 各单位应在“专项储备”科目下设置“提取数”、“使用数”、“拨缴安全生产费用”、“收取安全生产费用”四个二级科目。并在“使用数”下按?集团公司会计核算办法?设置相应三级科目归集核算使用情况。
第二十六条 提取安全费用,应当计入相关产品的成本费用,同时记入“专项储备”科目。
第二十七条 使用提取的安全费用时,属于费用性支出的,直接冲减“专项储备”。
第二十八条 使用提取的安全费用,形成固定资产的,应当通过“在建工程”科目归集所发生的支出,待安全项目完工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确认为固定资产;同时,按照形成固定资产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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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本冲减专项储备,并确认相同金额的累计折旧。该固定资产在以后期间不再计提折旧。
第二十九条 原则上当年计提的专项储备,应在当年使用完毕,如有结余可结转下年度使用,当年计提安全费用不足的,超出部分按正常成本费用渠道列支。
第三十条 企业由于产权转让、公司制改建等变更股权结构或者组织形式的,其结余的安全费用应当继续按照本办法管理使用。
第三十一条 企业调整业务、终止经营或者依法清算,其结余的安全费用结转本期收益或者清算收益。
第六章 安全费用的税务处理
第三十二条 煤矿企业实际发生的维简费支出和高危行业企业实际发生的安全费用支出,属于收益性支出的,可直接作为当期费用在税前扣除。
第三十三条 属于资本性支出的,应计入有关资产成本,并按企业所得税法规定计提折旧或摊销费用在税前扣除。
第三十四条 企业按照有关规定预提的维简费和安全费用,不得在税前扣除。
第七章 附 则
第三十五条 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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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六条 本办法由股份公司安全环保部、财务管理部负责解释。
附件: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安全生产费用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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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安全生产费用报
表
填报单位(盖章): 填报日期: 年 月 日 项目 金额 完善、改造和维护安全防护设施设备支出(不一 含“三同时”要求初期投入的安全设施) (一) 安全防护设施设备支出 (二) 临时安全防护设施设备支出 (三) 有毒、有害、危险源等监控、检测设备支出 防雷、防台等异常气候、防地质灾害设施设备 支出 (五) 安全警示、标志、器材支出 (六) 大型起重机械安装安全监控管理系统支出 (四) (七) 安全报警系统支出 (八) 其它 配备、维护、保养应急救援器材、设备支出和 二 应急演练支出 (一) 应急预案编写、评审支出 (二) 应急救援设施、设备、物资支出 (三) 应急信息、通讯系统建设支出 (四) 应急医疗器材、药品支出 (五) 应急救援培训、演练支出 序号 备注 (六) 消防器材及系统支出 开展重大危险源和事故隐患评估、监控和整改 三 支出 — 1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