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技术要求
1、必须符合《煤矿安全规程》的规定。
2、必须具有有效的煤矿矿用产品安全标志证书。配用的电动机适用于采掘工作面(YBK2序列)。
3、绞车的最大尺寸应满足用户副井罐笼下放要求(最大件外形尺寸不超过长3.9米×宽1.080米×高1.8米);电机左右和操纵机构前后方向可互换。
4、所有绞车底座采用铸钢或型钢焊接件。
5、回柱绞车可根据用户要求焊有6个压柱窝,柱窝直径可在协议中规定。
四、技术资料
1、中标方提供设备安装基础图、出厂测试报告、产品合格证、煤矿矿用产品安全标志证书、装箱单、易损件目录等,并包括配套电气元件防爆合格证、煤矿矿用产品安全标志证书。
2、中标方提供设备使用说明书,外购件使用说明书。
3、在合同范围内中标方应能及时答复现场使用中出现的有关技术问题,并提供相应的资料或图纸。
五、服务及质量保证
1、中标方提供长期的技术服务,包括免费提供现场安装、调试及维修指导。
2、质保期一年,在质量保修期内,中标方应对提供的设备实行“三包”,发现设备故障中标方售后服务人员应在接到通知后4小时内给予答复,24小时内赶到设备使用现场,积极帮助处理。
3、在正常使用期内和正常使用过程中因设备质量问题造成的损坏和报废,由中标方负责免费维修或更换,因使用不当造成的设备损坏由使用方负责。
六、执行标准
1、《煤矿安全规程》
2、AQ 1030-2007 煤矿用运输绞车安全检验规范 3、JB /T 9028-1999 运输绞车 4、MT/T 952-2005 双速多用绞车 5、JB/T 3685-1999 回柱绞车
6、JB 8515-1997 矿用绞车安全要求 7、GB/T 15113-2005 调度绞车 8、MT 953-2005 慢速绞车
9、GB/T 3836.1-2000 爆炸性气体环境用电气设备 10、GB/T 3836.2-2000 爆炸性气体环境用电气设备
包三:孔庄煤矿双速回柱绞车技术要求
一、绞车型号:JSDB-13
二、工作环境条件:空气温度-10℃~40℃、相对湿度不超过95%、海拔高度不超过1000m,有瓦斯、煤尘等爆炸气体。
三、技术参数:
1、外层最大静张力(KN): 慢速 130 快速 15 2、内层最大静张力(KN): 慢速 200 3、平均静张力(KN): 慢速 165 4、平均速度(m/s): 慢速 ≤0.2 5、外层最大速度(m/s) 快速 ≥1.2 5、容绳量(m): 250 6、钢丝绳直径(mm): 24 7、电机:功率(KW) 22
电压(V) 660/380
三、技术要求
1、绞车刹车系统采用隔爆型电力液压推动器。
2、绞车可根据用户要求焊有柱窝,柱窝直径可在协议中规定。 四、售后服务及质量保证
1、供方提供长期的技术服务,包括免费提供现场安装、调试及维修指导。 2、质保期一年,在质保期内应对提供的设备实行“三包”。 五、技术资料
1、供方提供绞车产品合格证、煤矿矿用产品安全标志证书、出厂测试报告、安装基础图、装箱单、易损件目录等,并包括配套电气元件防爆合格证、煤矿矿用产品安全标志证书。
2、供方提供设备使用说明书,外购件使用说明书。 六、执行标准
1、《煤矿安全规程》(2009版) 2、JB 8515-1997 矿用绞车安全要求 3、JB/T 3685-1999 回柱绞车
4、GB/T 3836.1-2000 爆炸性气体环境用电气设备 5、GB/T 3836.2-2000 爆炸性气体环境用电气设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