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利文献的检索与利用”作业
一. 名词解释:
专利 : 是一种为了促进、鼓励和保护发明创造的法律制度。它是用法律保护专利权人在一定年限内对其发明创造享有的制造、使用和销售的独占权利。
专利法 : 是调整因发明创造而产生的各种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和。专利法是一种主要的知识产权法。 知识产权 : 是指自然人或法人对自然人通过智力成果,依法确定并享有的权利。
专利文献: 主要指专利说明书。专利说明书是专利申请人向专利局提交的书面文件,记载着发明创造的详细内容。它不仅是记述一项发明创造内容的技术文件,也是法律文件。
同族专利:某一发明其基本专利和一系列同等专利的内容几乎完全一样,它们构成一个专利族系,属于同一个族系的专利称为同族专利。
优先权 : 法律上基于特殊政策性考虑而赋予某些特种债权或其他权利的一种特殊效力,以保障该项权利能够较之普通债权而优先实现。优先权并非单独存在的一类权利,而仅是对某些权利的法律效力的加强,其性质仍未完全脱离其所强化的权利本身的性质。被法律赋予优先受偿效力的特种债权虽具有物权的某些效力特点,但其与抵押权、质权等典型担保物权在立法目的、特性、成立要件、基本规则等方面有重大差别,不宜相提并论。鉴于优先权既不同于普通债权,也与典型担保物权的特性不完全相同,因此可将其定位为准担保物权。
二. 填空题:
1. “专利”这个词实际包含三个方面的涵义:专利权、专利技术、专利文献。
2. 我国专利法规定,只对发明专利申请进行实质审查,对其它两种专利申请经初步审查,凡符合专利法
有关规定的,授予专利权,不必经过实质审查。
3. 一般国家的专利法都规定:如果一项发明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由国家专利局或类似机构按法定程序
审查批准后,专利权人就获得对该项发明的一定期限的独占权;但申请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专利的申请人必须将发明公开,以便任何人在得到允许或在法律所规定的其它条件下能够利用该发明。 4. 我国专利法规定:对违反国家法律、社会公德或者妨害公共利益的发明创造,不授予专利权。对于下
列各项也不授予专利权:科学发现、智力活动的规则方法、疾病的诊断和治疗方法、动物或植物品种、子核变核方法获得的物质。
5. 产权就是财产权,包括物权、知识产权和债权三种。
6. 中国专利文献的检索工具有专利局公报、专利索引,网上专利检索工具
7. 三.问答题:
1.依据中国专利法所保护对象,专利有哪几种类型?各种类型的专利有效期为多长时间? 答:发明专利(保护期限20年)、实用新型专利(保护期限10年)、外观设计专利(保护期限10年) 2.简述授予发明专利专利权的条件? 答:⑴实质性条件
1. 新颖性,所谓新颖性是指发明创造必须是新的、前所未有的技术。
2. 创造性,与以前已有的技术相比,该发明有突出的实质性特点和显著的进步。 3. 实用性,是指能够制造或者使用并能产生积极效果。 ⑵形式条件
指专利局对专利申请进行初步审查、实质审查及授予专利权所必须的文件格式和应履行的必要手续。如:专利申请文件撰写要求、缴纳专利申请费用等。
3.专利有哪几种审批制度?中国采用哪一种?
答:登记制又称形式审查制,初审制,格式审查制、实质审查制、延期审查制。中国采用的是延期审查制。
4.英国的《世界专利索引》除了使用IPC分类法,还从专业角度考虑,有自定的一套专利分类体系,试简单论述以下。
答:国际专利分类表的英文名是 international patent classification,简称IPC。
专利文献检索中,掌握专利分类表是个重要环节。世界各国一般都编有自己的专利分类表,采用的分类原则、分类系统和标记符号等各有不同。鉴于发明是人类思维活动的产物,是人类共同的宝贵财产,在国际上应使专利分类统一起来,以解决由于各国采用不同的分类所造成的不方便,IPC便是在这一背景下产生的。十多年来各国除使用自己编的专利分类系统外,还采用国际间通用的专利文献分类系统,如日本1970年起采用国际专利分类(IPC)与日本专利分类(JPC)并列的分类系统,1980年起完全改用IPC系统。IPC系统对技术领域中任一特殊方面的专利文献作统一的分类,从而在编排、传递和查找专利说明书的过程中提供方便。实践证明,使用者通过(IPC)系统能找到某些有关关键技术的专利说明书,经过综合、分析研究和统计,从而了解到某项技术的当前世界水平或发展趋势,从而得到启发,引出新的发明构思又进一步作出新的创造发明。
世界通用的国际专利分类表自1968年9月1日起,已普及到50个国家,17年内修改过4次,现在使用的是1990年1月生效的第5次版本。各主要工业国家出版的专利说明书上,现在都印有国际专利分类号码,其中有些国家的专利检索工具书已经改用国际专利分类法编排,如原苏联专利情报与技术经济科学研究所1972年编辑出版的一套《苏联和国外发明》就是这样。法国、原联邦德国和日本分别在1969年、1971年和1980年放弃本国的专利分类法而开始使用IPC,专利局的资料改用IPC排档,出版的检索工具书(公报、索引)也改为IPC编排。另一些国家,如美国、英国等,目前还处于过渡阶段。PCT专利(patent
cooperation TREADY)和欧洲专利,也使用这种分类表,英国的《世界专利索引》也以IPC作为主要的分类检索途径。我国专利也采纳国际专利分类表。所以,无论是从工程技术人员利用外国专利文献的角度,还是从我国发明管理事业的需要来看,掌握这种分类表,都是十分必要的。
1.IPC系统的结构
国际专利分类系统分成部、大类、小类、大组和小组等5级结构,涉及与发明专利有关的全部技术领域。它分八大部(section,包括若干个亚部subsection)用A,B,C,D,E,F,G,H 8个大写拉丁字母分别表示;部下有大类(class),用阿拉伯数字表示;大类下是小类(sub-class),以大写拉丁字母表示;小类下则有大组(group)和小组(sub-group),用阿拉伯数字表示。在大组和小组之间用一斜线“/”隔开。如:
C 07 C 47 / 00 | | | | | 部 大类 小类 大组 小组 8个部分成8个分册。各部内容划分如下:
A部 “人类生活必需”,包括农业、食品、家庭用品、家具、保健、娱乐用品等(共15个大类)。
B部 “作业、运输”,包括各种作业和设备、交通运输。即分离、混合、成型、印刷、各种运输等(共34个大类)。
C部 “化学、冶金”,包括无机化合物、高分子化合物及它们的制备方法等纯化学内容外,还涉及含有上述化合物的产品,如玻璃、陶瓷、水泥、肥料、塑料、涂料、石油工业产品以及因具有特殊性能而适于某一用途的一些产品,如炸药、染料、粘合剂、润滑剂、洗涤剂等应用化学部分。此外C部中还包括某些边缘工业,如各种燃料的制造;油脂和石蜡的生产精炼;发酵、微生物及遗传工程和制糖工业等和一些纯机械或部分机械的操作或处理,如皮革和皮革制品的处理、水处理或一般防腐蚀。由于冶金学作为一个分部设在C部内,所以该部还包括各种黑色、有色金属及合金的冶金学和电解、电泳工艺等(共19大类)。
D部 “纺织、造纸”,包括纺织、纤维、染色、索缆、造纸技术等(共8个大类)。 E部 “固定建筑物”(建筑、采矿),包括公路、铁路、桥梁建筑、水利工程、给排水、房屋建筑、采掘等(共7个大类)。
F部 “机械工程”,包括照明、热工、武器、爆炸,还包括发动机、泵、一般机械工程、照明、加热、武器、爆破等(共17大类)。
G部 “物理”(仪器、核物理),包括测试、光学、摄影、钟表、控制、计算、教育、乐器、核物理等(共13个大类)。
H部 “电学”,包括电器元件和半导体技术、电力、电子电路、电讯技术及其它等(共5个大类)。
此外,单独出版有一本上述8大部的《使用指南》,作为第9分册。它是8大部中的大类、小类及大组的索引,是国际专利分类表的指导性文件,它对国际专利分类表的编排、分类法和分类原则等作了解释和说明,可以帮助使用者正确使用《分类表》。大组索引包括6000多个大组的类目,它将8个分册中的大组集中编入本分册。
2.IPC的编排体例说明
我们仍引用上面“C07C 47/00”这一类号为例加以说明。 C07C 47/00 C 化学、冶金 C07 有机化学
C07C 无环和碳环化合物
C07C 47/00 有—CHO基的化合物 47/02 · 有—CHO基连接在非环碳原子或氢原
子上的饱和化合物
47/04 ··甲醛
47/042 ···从一氧化碳制备[3] 47/052 ···用甲醇的氧化制备[3]
47/055 ····用贵金属和它们的化合物作催化剂[3] 47/058 ···分离;纯化;稳定化;用添加剂[3]
从上例可以看出,国际分类号的分类等级关系,在类号上只能判断出前4级,即部、大类、小类和大组。至于小组以下的等级关系是用“·”来表示的,“00”是相当于第5级,一个“·”表示第6级,“··”表示第7级,“···”表示第8级。国际分类法最细可分至12级,即有7个“·”。对类目说明语涵义的理解要上下级串连起来考虑。例如,47/042和47/052都有3个“·”,表示同等关系,互不相关,47/042是从一氧化碳制备甲醛,47/052是甲醇氧化制备甲醛。47/055有四个“·”,它从属于47/052,而与47/042无关,因为它紧挨着47/052。因此,47/055的涵义则是“用贵金属和它们的化合物作催化剂从甲醇氧化法制备甲醛”。
凡在类目后边注有符号“[3]”者,表示该类目是第3版修订的。
3.“C部——化学、冶金”的使用注意
虽然C部的类名称为“化学、冶金”,但并非概括了所有涉及化学化工的内容,而是有相当一些和化学化工有关的内容被划分在其它部类里。例如一些化工过程:分离、溶解、乳化,以及化工仪器仪表、设备和塑料制品加工则分在B部“作业、运输”;分析或试验的化学方法、照像材料和过程归属于G部“物理”;织物的化工过程、纤维素或纸张的生产一般归入D部“纺织、造纸”。电池的制造等包括在H部“电学”。此外,如农药、医药、香料、化妆品等等虽然它们的纯化学部分划在C部,但它们的应用化学方面则纳入A部“人类生活必需”。再如,抗氧剂成分的类目分在C部,而用于食品的抗氧剂则放在A部。土
壤改良成分和土壤稳定剂成分的类目归入C部,而有关填充土壤孔隙的物质却纳入E部。上述涉及化学技术领域类目分散在其它各部,是国际专利分类表设置功能类目和应用类目的分类原则所决定的。在使用国际专利分类表时需要注意它的分类原则,以便准确地选择适当的分类号。
为了解决技术重叠问题,国际分类表使用了一些附加规则,如参见、附注、优先规则、最后位置规则、最先位置规则、主要成分规则等(详见《使用指南》中的前言)。在整个分类表中,C部是采用附加规则较多的一个部。在确定技术主题的分类位置时,还要注意各种附加规则的使用。
随着科学技术的发展、国际专利分类表在不断修订。有些技术主题原来只分在一个小组内,当申请量增加后,细分也不能解决问题时,就设立一个小类。还有一些类目进行过大调整,如近年来微生物技术发展迅猛,应用广泛,第3版分类表对C12这一类目作了大的修改,取消了C12B,C12D,C12K三个小类,并把这3个小类的内容分别转入到新设立的C12M, C12N,C12P, C12Q,C12R等5个小类中。又如第4版将C10M 小类原有的11个小组全部取消重新分类。
由于以上情况,给检索带来一定的困难。尤其是进行追溯检索时,一定要注意检索年代和国际专利分类表版本之间的对应关系。如查含磷和含卤素的发光材料的文献,根据不同年代就有三个不同的分类号: C09K11/42; C09K11/43; C09K11/72。第1个分类号是第2版的,适用于查 1974— 1979年的文献;第2个分类号是第3版的,适用于检索1980—1984年的文献;最后一个分类号是第4版的,适用于找1985年以后的文献。所以检索不同时期的文献,要注意用不同的分类号进行检索。
第4版国际专利分类表中最大的变化是在特定的类目中引入了混合系统,以改善分类表的效能。即对于非强制分类的附加情报除了用分类号表示外,还用引得码或者用分类号和引得码两者结合起来表示。第4版规定有两种附加情报,第一种附加情报是指在发明说明书中详细叙述的,有价值的情报;第二种附加情报是对已分类的情报的补充情报。混合系统是用来表示第二种附加情报的。用于混合系统的引得码在分类表中有如下两种。一种是引得码表示从与之联系的分类表中划分出来,成为独立存在的小类或组。引得码的表示方式是用冒号(:)代替分类号中的斜线(/)。例如C07K99 :00。这种引得码在C部中有C07K99:00; C10N;C12R。这种类目只能用于引得,而不能用于分类。还有一种是分类和引得两者共用的。同一类目既可用于分类,又可用于引得。分类表中这些类目开始均有说明。
引得码在专利文献中有两种表示方法。一种是联用的引得码,即引得码与它相联系的分类号一同写在括号内的方式联用。括号内先列出已分类的技术主题的分类号,然后列出引得码。每组联用的引得码用单独的括号表示。例如:(C08F210/16,214:06),(C08F255/04 ,214:06)。还有一种不联用的引得码,即引得码单独出现,它不需要表明引得码与哪些分类号相联系。例如:B29K9:00。
使用引得码的目的是为了提高检出率和检索的准确率。当同一分类号下面的专利文献太多时,就不利于检索,这时需要再细分。但是由于科学技术发展和学科的交叉,有时从单一的观点细分是不可能的,或虽可细分但意义不大,这种情况下用引得码,对跨学科主题的检索就比较有效了。 4.IPC号的选定步骤及其辅助工具书
对于初学者,由于对IPC系统不甚熟悉,直接翻阅IPC表的8个大部(即8个分册)来选定切题的IPC号是相当困难的。往往好似大海捞针,徒劳无功。因此,对他们来说最好走下面两种捷径:
(1)从《关键词索引》入手《关键词索引》(official catch- word index)是查找IPC的入门工具书。它是配合8大部IPC表单独印行的一本词表性索引。索引中的关键词按字顺排列,在关键词下列有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