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青团清远市委员会 清远市教育局 少先队清远市工作委员会
团清联?2008?07号
关于开展“清远市红领巾示范校”
创建活动的通知
各县(市、区)团委、教育局、少工委,市直团工委:
为进一步加强少先队组织建设,发挥少先队组织在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全面推进素质教育中的重要作用,根据省?关于印发?“广东省红领巾示范校”创建活动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精神,团市委、市教育局、市少工委决定在全市开展 “清远市红领巾示范校” 创建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创建活动宗旨及目标
通过开展创建“清远市红领巾示范校”活动,促进全市各地少先队工作规范发展,强化实践体验,共创品牌特色,树立典型示范,带动全市基层少先队建设全面发展,充分发挥少先队组织在加强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推进素质教育和繁荣校园文化中的重要作用。
二、创建活动范围和基本标准 1、创建活动开展的范围
全市所有少先队组织健全的中小学校均可开展创建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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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红领巾示范校基本标准
“清远市红领巾示范校”的基本标准是:(1)组织建设好。少先队组织健全,制度完善,氛围浓厚。(2)队伍建设好。队员入队、退队手续完备,队委定期换届,小干部民主选举、轮流竞岗担任,配齐配强大、中队辅导员,建立健全校外辅导员队伍。(3)活动开展好。有本地、本校特色的传统活动和创新实践体验活动,有计划有组织地开展“雏鹰争章”、“手拉手”等形式多样的主题教育活动,成效显著。(4)阵地建设好。少先队教育、活动阵地健全,充分发挥队(部)室、红领巾广播站、鼓号队、红领巾劳动实践科普基地等的教育作用。(5)宣传和理论研究工作有成效。充分发挥少先队队报、队刊作用;重视和积极开展少先队工作经验和理论研究总结,积极申报和开展少先队工作科研课题研究。
三、创建活动推进步骤和措施 1、创建申报(2008年6月10日前)
所有少先队组织健全的学校均可申报为创建单位。各学校参照?“清远市红领巾示范校”创建考核评分表?(详见附一)的有关要求,形成约2500字的创建活动方案(含500字的学校基本情况简介,一式三份,并附电子文档),并填写?“清远市红领巾示范校”创建单位申报表?(详见附二),于2008年6月10日前报市少工委。
2、网上巡展(2008年7月—9月份)
市少工委在清远共青团网设置专题网站,为每一所红领巾示范校创建单位建立档案,提供展示园地。各创建单位及时将本校开展创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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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动的情况上传至网站。网上巡展是各创建单位展示自我、学习交流的窗口,也是创建活动的必经程序和评委评审的重要依据。
3、提交创建总结(2008年10月10日前)
参加示范校创建的单位参照?“清远市红领巾示范校”创建考核评分表?,全面总结自评开展创建的情况,分析优势和存在不足,提出今后工作思路。将开展创建的工作总结、自评后的?评分表)(附电子文档)上报至县少工委,市直的报市直团工委。
4、各县推荐上报(2008年10月25日前)
各县(市、区)团委、教育局、少工委、市直团工委根据申报单位创建情况,按照?“清远市红领巾示范校”创建考核评分表?进行初评,严格把关,择优推荐上报不超过3所首批“清远市红领巾示范校”候选学校,并附500字以内的推荐材料与初评学校的申报材料(附电子文档),于2008年10月25日前上报市少工委。
5、组织考核评审(2008年12月30日前)
团市委、市教育局、市少工委将组织评审委员会(考核小组)到校实地考核,通过看现场、听汇报、查资料、开座谈会等方式进行考核评审,评选出首批既符合标准又具有代表性的“清远市红领巾示范校”。
6、授牌表彰
团市委、市教育局、市少工委联合授予在创建活动中通过考核评选的学校为“清远市红领巾示范校”;对积极申报但条件暂不具备的学校授予“清远市红领巾示范校”创建活动先进单位,并在下一轮创建活动中优先考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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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定期复核
所有“清远市红领巾示范校”每年年底前将少先队年度工作总结报市少工委,同时抄送县(市、区)少工委。市少工委每2-3年组织人员进行复核,对经审查不再具备“清远市红领巾示范校”条件的,将予以通报摘牌。
四、创建活动的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提高认识
开展创建“清远市红领巾示范校”活动是加强新时期基层少先队组织建设、推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重要举措。各县(市、区)团委、教育局、少工委要高度重视,认真做好组织发动工作,以开展创建活动为契机,深入基层少先队组织指导和调查研究,及时总结经验。各学校要将创建活动和推进校园文化建设、抓好德育工作紧密结合起来,积极参与,并在人、财、物方面给予保障。各地要充分利用新闻媒体和团队舆论工具,大力宣传先进集体典型事迹和工作经验,积极营造有利于少年儿童健康成长的良好氛围。
(二)突出创建重点,提高少先队建设整体水平
1、抓规范,提高战斗力。创建“清远市红领巾示范校”是少先队运用先进典型引导各学校德育教育和少先队工作科学有序发展的重要途径,是各学校开展互相学习的重要形式。通过创建活动,进一步夯实少先队基础建设,提高少先队辅导员整体素质,激活基层少先队组织的活力。
2、抓队伍,增强凝聚力。按照2006年团中央、教育部、人事部等八部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少先队工作的意见?和?少先队辅导员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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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纲要(试行)?的要求,通过开展“红领巾示范校”的创建活动,全面加强少先队辅导员队伍建设。
3、抓活动,提升影响力。根据少年儿童身心发展的特点,运用少先队教育系统化和体验教育的原则,开展有特色的少先队活动,使广大少先队员在队活动中得到锻炼,不断进步。
(三)发挥示范带动作用,全面推进少先队工作
通过开展示范校创建活动,发现和树立一批少先队工作的龙头学校,总结推广一批少先队工作的先进成果,充分发挥示范校的示范带动作用,推动一个县区乃至全市少先队工作的全面进步。
联系电话:3370099,联系人: 罗钰芳、陈秀媚,电子邮箱:qy3370099@126.com。
附:1、“清远市红领巾示范校”创建考核评分表
2、“清远市红领巾示范校”创建申报表
共青团清远市委员会 清远市教育局
少先队清远市工作委员会 二ОО八年五月二十七日
抄报:省少工委,梁建文常委,廖迪娜副市长,杨越副秘书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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