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兴产业投资、布局;加大重大投资项目的招商引技力度,积极探索省属企业与外资、民营多元化合作新模式;定期向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有关工作情况和信息。
12.省地税局:重点贯彻落实战略性新兴产业领域企业研发经费税前加计扣除政策;针对我省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的实际情况,向国家税务总局提出鼓励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的优惠税收政策建议;定期向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有关工作情况和信息。
13.省统计局:研究建立战略性新兴产业统计指标体系,加强数据统计,做好运行监测分析;定期向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有关工作情况和信息。
14.省海洋渔业局:研究提出战略性新兴海洋产业发展的重点方向,制定发展规划或实施方案;定期向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有关工作情况和信息。
15.省质监局:研究制订技术标准促进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的政策措施,建立完善战略性新兴产业相关标准体系,组织重要技术标准制修订和宣贯工作,鼓励和支持采用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积极应对国际贸易技术壁垒,加强公共检测服务平台建设;定期向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有关工作情况和信息。
16.省知识产权局:负责制定和实施促进战略性新兴产业领域的知识产权战略,加速专利资源向企业聚集,鼓励企
业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研究制定知识产权申请、保护和维权、以及知识产权交易、运用和产业化的政策措施;探索建立重点战略性新兴产业知识产权预警机制和重大经济活动的知识产权评价制度,推动建立产业专利联盟和知识产权联盟,加强专利信息资源开发和运用,开展专利态势分析;定期向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有关工作情况和信息。
17.省金融办:研究提出促进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的金融政策措施;积极引导各类金融资源投入新兴产业领域;大力支持新兴产业企业改制上市;建立完善产权交易平台,为新兴产业知识产权挂牌转让提供服务;支持引导股权投资基金发展,为新兴产业提供创投服务;定期向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有关工作情况和信息。
18.省食品药品监管局:加快重大生物医药产业项目建设,研究制定生物医药产业发展规划或实施方案,提出促进生物医药产业发展的政策措施;定期向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有关工作情况和信息。
19.省国税局:严格贯彻落实战略性新兴产业领域企业研发费税前加计扣除税收优惠政策;研究提出鼓励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的税收优惠政策建议;定期向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有关工作情况和信息。
20.广东银监局:研究提出促进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的信贷政策,协调和引导商业银行加大对战略性新兴产业的信
贷投放;定期向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有关工作情况和信息。 21.省中医药局:大力推进“中医药强省”建设,加快推进中医药健康产业发展,参与研究制定我省中药产业的发展规划、产业政策和中医药扶持政策,参与重大中医药项目的规划和组织实施;定期向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有关工作情况和信息。
发布部门:广东省其他机构 发布日期:2010年07月07日 实施日期:2010年07月07日 (地方法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