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 装配式混凝土主体结构施工子分部(或分部)工程验收
8.1装配式混凝土结构子分部工程施工质量验收合格应符合下列规定:
1)所含分项工程施工质量全部验收合格; 2)质量控制资料完整并符合要求; 3)观感质量验收符合要求;
4)实体检测、结构性能检测、有关安全和功能检测满足设计及标准要求。 8.2 装配式混凝土结构中涉及防雷、装饰、保温、防水、防火等性能要求应符合设计及有关技术标准规定。
8.3 装配式混凝土结构分部(子分部)工程施工质量验收合格后, 项目监理机构应编制(分部)子分部工程质量评估报告并提交建设单位。
9 装配式混凝土结构施工监理安全管理
9.1装配式混凝土结构施工主要危险源见下表:
装配式混凝土结构施工主要危险源分析 施工内容 部品部件堆放 运输作业 吊装作业 临时支撑 临边防护 高处作业 危险源 可能导致的事故 备 注 9.2 部品部件安装施工主要安全管理措施
1、部品部件卸车与堆放安全措施 2、部品部件吊装施工安全措施 3、装配式结构安装(连接、防水等)施工的安全措施 4、 9.3 装配式混凝土结构安全监理主要方法
(如:审核施工单位安全专项方案、配备专职安全监理、核查施工单位的安全技术交底,对危险性较大工程施工采取巡视、旁站等措施,发现安全隐患采用安全类通知单、备忘录、停工令要求施工单位整改并对整改情况进行复查,向建设单位汇报,必要时向政府主管部门汇报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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