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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学院教师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申请条件(修订)
教授
一、基本要求
忠诚于人民的教育事业,教书育人、为人师表,对管理学院战略使命有高度的认同,在教学、科研和各项社会服务中承担相应的社会责任并做出良好成绩。
现职岗位工作满五年以上。任现职以来,若有两次三级教学事故或一次二级及以上教学事故,申报年限延长一年,以此类推。
凡1972年1月1日以后出生的教师,原则上还应有一年以上国外学习或工作的经历。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当年不能申报: (一)前一年度考核不合格;
(二)受到党纪、政纪处分后未满两年;
(三)谎报教学、科研成果,弄虚作假,剽窃他人成果; (四)违反职务聘任工作纪律; (五)出国擅自逾期未归。 二、外语和计算机要求
参加国家出国人员外语水平考试,并取得学校规定的有效成绩;在国外有一年以上学习和工作经历的可视为外语合格。 达到学校规定的计算机应用水平要求。
三、业绩要求
任现职以来应满足以下要求:
(一)具有本学科坚实宽广的基础理论、系统深入的专门知识,能及时掌握本学科国内外发展动态;具有提出本专业研究方向或者开拓新领域的能力,在本专业领域内有一定的知名度,参加一个省部级以上的学术团体。
(二)系统主讲过两门专业课程(其中至少一门是本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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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
课程),年均完成本科生108学时的教学工作量,教学效果良好,教学水平综合评估在良好以上(满分100分,指75分以上)。独立完整地指导过一届学术型研究生。
[注2][注3]
(三)作为主要成员参加过A类项目;或者主持过B
[注4][注5]
类项目;或者主持过2项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项目。
[注6]
(四)以第一作者在SCI、SSCI、CSSCI、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管理科学部认定的重要学术期刊和EI期刊论文上发表申请领域的专业论文(含著作)6篇以上(含6篇,本校主
[注7]
办期刊只计一篇),其中必须有高水平学术论文;以主要完
[注8]
成人获得省部级二等以上的奖项,可将上述条件的高水平学术论文不做要求。
(五)完成学院安排的学院管理与发展工作(指学科建设、实验室建设、指导学生参加国家级管理类大赛、担任班主任、指导本科生成功计划等)。
[注11][注9]
四、教学型副教授获得省级以上教学成果奖者;或
[注10]
主持过教育部教学改革研究项目(或作为前两位主持国家级精品课程,或作为负责人主持省部级精品课程,并且近几年连续讲授该门课程,承担了重要的课程建设工作),同时,作为主编出版过国家规划教材或在权威出版社出版过教材(不含教学参考书),且在本校和其他院校使用反映良好者;或获得省级教学名师奖或国家教学名师奖者;申请教授可不再要求申请条件业绩要求中的(三)、(四)条。
五、1968年1月1日以前出生的教学型副教授或教学评
[注 12]
价优异者,申请教授职务应满足以下业绩条件:
(一)具有本学科坚实宽广的基础理论、系统深入的专门知识、能及时掌握本学科国内外发展动态;具有提出本专业研究方向或者开拓新领域的能力,在本专业领域内有一定的知名度。
(二)近五年来,工作业绩达到本级职务的局域标准。 (三)系统主讲过两门专业课程(其中至少一门是本科生
[注1]
课程),年均完成本科生108学时的教学工作量,教学效果
良好,教学水平综合评估在良好以上(满分100分,指75分以上)。独立完整地指导过一届学术型研究生。
[注2][注3]
(四)作为主要成员参加过A类项目;或者主持过B
[注4]
类以上项目;或者以本人为主进入学校账户的科研经费达到10万元以上。鼓励教师积极争取国(境)外科研项目。
[注6]
(五)以第一作者在SCI,EI,SSCI,A&HSCI或权威期刊上发表过论文;或在权威出版社出版过专著;或在CSSCI期刊发表过4篇以上的论文(本校主办期刊只计一篇);或者
[注8]
以主要完成人获得省部级二等以上的奖项。
(六)完成学院安排的教学、科研及人才培养工作。 (七)完成学校的公益性工作。
[注7]
获得省级以上教学成果奖者;或主持过教育部教学改
[注10]
革研究项目(或作为前两位主持国家级精品课程,并且近几年连续讲授该门课程,承担了重要的课程建设工作),同时,作为主编出版过国家规划教材或在权威出版社出版过教材(不含教学参考书),且在本校和其他院校使用反映良好者;或获得国家教学名师奖者,申请教授可不再要求申请条件中的(四)、(五)条。
※注 释
[注1] 指课堂讲授工作量。计算因公出国教师年均完成本科生教学工作量时,因公出国时间不计算在内。
[注2] 主要成员,指列入批准书并在该项目中分配4万元及以上经费者。
[注 3] A类项目:指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重点以上项目,教育部人文社科重大项目。
[注 4] B类项目:指国家级项目,即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含西部项目、青年项目),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含重点项目、西部项目、青年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重大项目的子课题。1968年1月1日以前出生的教学型副教授或教学评价优异者申请教授职务者B类项目:指省部级以上科研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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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筹经费项目除外)或教育部教学改革项目,或单项经费在8万元以上的横向项目。境外科研项目参照上述内容认定。
[注 5] 其他国家部委项目能否替代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项目,由学院学术委员会根据项目来源和经费数量认定。
[注 6] SCI、SSCI论文的通讯联系人限于与第一作者为师生关系或第一作者为学院成立的高水平科研团队负责人时。高水平科研团队指由萃英讲席教授或客座教授领导的,学院青年教师参加的以发表高水平SCI、SSCI论文为目标的国际学术导向的科研团队。高水平科研团队发表的SCI、SSCI论文,论文第一作者第一署名单位须为兰州大学管理学院或School of Management, Lanzhou University。
[注 7] 高水平学术论文分为国际高水平学术论文和国内高水平学术论文。高水平论文的要求为国际高水平学术论文C级及以上论文1篇或国内高水平学术论文A级1篇或国内高水平学术论文B级2篇(其中专著仅计1部)。国际高水平学术论文、国内高水平学术论文的论文目录和分级标准见附件。
[注 8] 省部级只计前两位,国家级计证书所列所有人员。 [注 9] 作为第一完成人获得省级教学成果一等奖1项;或获得省级教学成果二等奖2项;或作为前3位完成人获省级教学成果一等奖,其中第2、3位须同时有作为第一完成人获得的省级教学成果二等奖1项;或作为参加人获得国家级教学成果特等奖、一等奖;或作为前3位完成人获国家级教学成果二等奖。
[注10] 作为主要成员参加教育部教学改革和研究重大、重点项目;主持教育部教学改革和研究一般项目。
[注11] 指未获得博士学位且选择教学型副教授岗位类型的副教授。
[注12] 承担本科生、学术型研究生、专业学位研究生教学工作,教学质量综合评价结果为“优秀”(满分100分,指90分以上)且排名在前5%以内,若获得国家、省、学校教学奖励,排名要求可降至10%以内。
副教授
一、基本要求
忠诚于人民的教育事业,教书育人、为人师表,对管理学院战略使命有高度的认同,在教学、科研和各项社会服务中承担相应的社会责任并做出良好成绩。
现职岗位工作满五年以上或博士毕业满两年。任现职以来,若有两次三级教学事故或一次二级及以上教学事故,申报年限延长一年,以此类推。
凡1972年1月1日以后出生的教师,原则上要有从事学生思想政治工作(指担任班主任、兼职辅导员)的经历。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当年不能申报:
(一)前一年度考核不合格;
(二)受到党纪、政纪处分后未满两年;
(三)谎报教学、科研成果,弄虚作假,剽窃他人成果; (四)违反职务聘任工作纪律; (五)出国擅自逾期未归; 二、外语和计算机要求
参加国家出国人员外语水平考试,并取得学校规定的有效成绩;在国外有一年以上学习和工作经历的可视为外语合格。 达到学校规定的计算机应用水平要求。
三、业绩要求
任现职以来应满足以下要求:
(一)具有本学科扎实的理论基础、知识体系较为完备、能及时了解和掌握本学科国内外发展动态;形成明确的研究方向。
(二)能系统讲授两门课程(其中至少一门是本科生课程),年均完成本科生108学时的教学工作量(毕业2年的博士总计
[注1]
完成144学时教学工作量),教学效果良好,教学水平综合评估在良好以上(满分100分,指75分以上)。
[注2][注3]
(三)作为主要成员参加过B类项目以上科研项目;
[注4]
或者主持过省部级科研项目;或以本人为主进入学校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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