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阳极注型工程量计算,包括阳极糊的注型和腻缝。
22、镁电解槽石墨阳极加工制作工程量计算包括磷酸浸清。如加工中需要改型,其损耗量可按施工方案另行计算。
23、玻璃熔窑工程量计算中,应严格区分干砌与湿砌二类不同施工方法的项目。 干砌项目为:池底、池壁、下、上层浇注制品、吊挂平拱、桥砖、格子砖等,其余项目均按湿砌条件考虑。
24、当玻璃熔窑窑壁和胸墙设计要求为弧形砌体时,工程量可单独列项计算。
25、玻璃熔窑应用的大型或特大型高级耐火制品(包括石英砖、锆石英砖、刚玉砖、锆刚玉砖、莫来石砖、锆莫来石砖)设计要求机床铣、刨或研磨时,其加工工程量另行计算。 26、玻璃熔窑熔池垂直支撑拱胎工程量按砌体内直径的展开面积计算,根据拱跨大小按估价表规定系数调整。
27、回转窑圆形砌体内衬不支拱胎采用活动撑砖器,其消耗含量已包括在项目中,不再计算工程量。
28、石油化工炉窑拉钩砖砖槽内,无论是否放置金具,在计算工程时均不扣除。 29、石油化工炉窑内衬工程,设计采用耐火纤维毡(板)层铺式结构时,其边缘搭接缝可按20mm计算,也可按设计要求计算。
30、化工炉窑挂砖拉钩垫铁,斜顶或斜墙部位每砖槽按二块计算,直墙部位每砖槽按一块计算,垫铁的单重依据设计施工图示计算。
31、化工炉窑蓄热室设计采用氧化铝空心球结构时,应接图示尺寸计算体积后按容重折算工程量,不得以设计图示包括备品的材料表重量计算。 (三)一般工业炉窑
1、一般工业炉窑工程量应按砖种部位、造型、砖型、主要工序和次要工序分别计算,如需改型加工,其加工损失量按估价表有关规定执行。
2、如遇数量不大(小于15m3 以下)造型特别复杂,而体积计算过于繁琐的砖型或部位,可按设计图纸标明的单重折算成体积。根据耐火制品的净用量所占体积,换算成砌体工程量公式如下: V=W×S/R÷P 式中
V——工程量(m3 ); W——耐火砖单量;
S——复杂部位设计需用耐火砖块数; P——每m3 砌体净用量中耐火砖所占体积; R——项目取定容重。
3、管道衬砖工程量按砖种、砖型、内衬直径大小(划分为Φ1m以上、Φ1m以下两个级别)分别计算,如采用隔热耐火砖作内衬时,不必按工作层与非工作层分别划项计算。 4、管道衬砖(包括烟道)遇有岔口时,其砌体工程量除按图形计算外,还可根据岔口造形,按下表增加工程量。
表2每一个管道岔口增加工程量表单位:m3
编号 1 2 3 4 5 6 7
管 道 直
径
(mm)
1000以
下 0.10 0.20 0.06 0.18 0.20 0.40 0.12×节数 1000以
上 0.18 0.36 0.08 0.44 0.36 0.72 0.16×节数 注:①如烟道岔口增加工程量为管道相应项目的1/2。②异径管道可按大直径计算。
变径管规格示意图 图中
D——变径管大口直径; d——变径管小口直径; δ——衬砖厚度; L——变径管长度。 (四)不定形耐火材料
1、耐火喷涂料的工程量计算以“10m2”为计量单位,所有炉窑部位及造形,按重质、轻质和纤维质耐火喷涂料分别计算。喷涂回弹率(包括修型损失量)的计算公式如下: Vo=P×(1+K) 式中Vo定额消耗量 P定额净用量 K定额回弹率
2、炉壳需作除锈处理时,可按接触面积计算。
3、耐火可塑料按实体积计算工程量,不得因具有压缩比要求而增加工程量。
4、耐火浇注料中如设计要求埋设钢筋或辅挂钢丝网时,其搭按长度或面积可一并计入工程量。
5、耐火捣打料工程量按实体积计量,不分部位、结构、造型,按热打和冷打划分项目,不得因有压缩比要求而增加工程量。
6、不定形耐火材料施工模板(除步进梁用异形钢模板外),已按“m3”摊入项目内,不得重复计算。 (五)辅助工程 1、选砖。
凡属要求达到特类、Ⅰ类和Ⅱ类砌体的项目全部选砖,Ⅲ类以下砌体,除施工验收规范上有特殊要求并注明者外(如焦炉),一律不选砖。 2、机械磨砖。
特类砌体:允许100%全部六面磨砖;
Ⅰ类砌体:允许不超过砌筑用量的25%六面磨砖; Ⅱ类砌体:允许不超过砌筑用量的15%四面磨砖。
注:磨砖面积折算为:两大面占50%、两小面占30%、两小头占20%。 3、机械切砖。
计算机械切砖必须具备以下两条: 1.设计上有要求;
2.设计配砖与砌体造型有矛盾。
集中机械切砖的总比例,应控制不超过总砌体用量的10%。 4、预砌筑。
(1)球形顶:除有设计注明者外,一般按总量的25%计算。(本条亦适用于反拱底结构)。 (2)弧形顶:除有设计注明者外,一般按工作面砖层预砌筑四环。(本条亦适用于吊挂炉顶)。
(3)烧嘴砖:全部预砌筑、手工研磨。一般不考虑机械磨切。
(4)圆弧形孔洞(包括人孔、原料进口、成品出口、检修孔、废料出口等)工作面砖按总量的50%预砌筑。
(5)格子砖:除设计注明者外,一般考虑预砌筑二层,如格孔变化可以叠增,仍允许按二层考虑。
第五册 静置设备与工艺金属结构制作安装工程 (一)静置设备制作工程
1、金属容器、塔器、热交换器的“容积”是指按制造图示尺寸计算(不考虑制造公差)以“m3 ”表示,不扣除内部附件所占体积。“金属净重量”是指以制造图示尺寸计算的金属重量,以“t”为计量单位。
2、金属容器、塔器、热交换器的设备重量,以金属净重量“t”为计量单位,不扣除开孔割除部分的重量;不包括外部附件(人、手孔、接管、鞍座、支座)和内部防腐,刷油,绝缘及填充物的重量.塔器的工程量应包括基础模块的重量.
3、外购件和外协件的重量应从制造图的重量内扣除,其单价另行计算。
4、计算材料消耗量时,应以金属净重量区分各结构组成部分的材质,按章说明规定的主材利用率分别计算。
5、鞍座、支座制作,按制造图纸的金属净重量,以“t”为计量单位。
6、人孔、手孔、各种接管制作,按图纸规定的规格、设计压力,以“个”为计量单位。 7、设备法兰制作,按设计压力,公称直径以“个”为计量单位。 8、地脚螺栓制作,按螺栓直径以“个”为计量单位.
9、估价表中金属容器、塔器、热交换器分别为碳钢,低合金钢,不锈钢材质,除超低碳不锈钢执行不锈钢项目基价乘以系数1.35外,其余材质均不得调整其基价。如设计采用复合钢
板时,按复合层的材质执行相应项目.
10、当碳钢、不锈钢平底平盖容器有折边时,执行椭圆形封头容器相应项目;当碳钢、不锈钢锥底平盖容器有折边时,执行锥底椭圆封头容器相应项目。
11、无折边球形双封头容器制作,执行同类材质的锥底椭圆封头容器相应项目. 12、碟形封头容器制作,执行椭圆形封头容器相应项目。 13、矩形容器执行平底平盖项目基价并乘以系数1.1。
14、金属容器已综合考虑了简单内件和复杂内件的含量,除带有内角钢圈、筛板、栅板等特殊形式的内件执行填料塔相应项目外,其余均不得调整。
15、夹套式容器按内外容器的容积分别执行相应项目并乘以系数1.1. 16、当立式金属容器带有裙座时,应将裙座金属重量计入容器本体内.
17、当碳钢椭圆双封头容器设计压力PN>1.6MPa时,执行低合金容器相应项目.当不锈钢椭圆双封头容器设计压力PN>1.6MPa时,其基价乘以系数1.1. 18、塔器内件采用特殊材质时,其内件应另行计算.
19、碳钢塔的内件为不锈钢时,其内件价格另行计算,其余部分执行填料塔相应项目,其基价乘以系数0.9.
20、当塔器设计压力PN>1.6MPa时,执行相应项目,其基价乘以系数1.1.
21、组合塔(两个以上封头组成的塔)应按多个塔计算,塔的个数按各组段计算,并按每个塔段重量分别执行相应项目。
22、热交换器管径均按?25mm考虑.当管径<?25mm时,基价乘以系数1.1;当管径>?25mm时,基价乘以系数0.95.
23、热交换器如要求胀接加焊接再焊胀时,执行胀接项目并乘以系数1.15. 24、当热交换器压力PN>1.6MPa时,执行相应项目并乘以系数1.08. (二)静置设备安装工程
1、“分片设备组装\和“分段设备组对”项目内均不包括设备吊装就位工作内容,应按“设备整体安装”项目另行计算.
2、分片,分段设备安装,根据设备名称,不同材质,焊接形式,设备直径等条件,按设备金属重量以“t”为计算单位.
3、“设备金属重量”包括设备本体以及随设备供货的内部固定件,设备开口件,加强板,裙座,支座等全部金属件的重量.但不包括设备填充,内衬,塔盘和内部可拆件,外部梯子,平台,栏杆以及采用立装法施工的内件重量。
4、分片分段设备组装子目不适用于散装供货螺栓组对的设备组装.
5、分段容器是按两段一道口取定,分段塔器是按三段两道口取定,如实际到货状态与估价表取定不同时,应按相关规定调整.
6、不同材质的分片,分段设备组装,应按章说明中有关规定调整.
7、整体设备安装应根据设备类型,基础标高,设备重量范围分别以“台”为计量单位. 8、整体设备安装的“基础标高”是指以设计正负零为基准,至设备底座安装标高点的吊装高度范围.
9、整体设备安装的“设备重量范围”是指整体设备的本体,附件,吊耳,绝缘,内衬以及随设备
一次吊装的管线,梯子,平台,栏杆和吊装加固件等的全部重量,但不包括立式安装的塔盘和填充物的重量.
10、整体设备安装中,基础标高在10m以内,设备吊装重量达到80t,基础标高在10m以上至20m以内,设备吊装重量达到60t,基础标高在20m以上,设备吊装重量达到40t时,均选用格架式金属抱杆吊装.若实际采用的吊装机具和吊装方法与估价表取定不同时,不得调整。但超出项目范围以外的设备吊装,经批准可按实际计算. 11、整体设备安装中已按不同安装高度划分项目,不得再计取超高费.
12、热交换器安装项目内不包括抽芯检验,如需要抽芯检验时,可按设备重量执行“热交换器地面抽芯检查”相应项目,以“t”为计量单位.
13、塔盘安装,按塔盘形式和设备直径以\层\为计量单位. 14、塔内固定件安装,按设备直径以“层”为计量单位.
15、塔内衬合金板,区分不同的构造部位,按合金板的重量以“t”为计量单位. 16、设备填充,按填充物的种类,材质,排列形式和规格,以“t”为计量单位.
17、空气冷却器管束(翅片)安装,按设备重量以“片”为计量单位;构架安装,按金属重量以“t”为计量单位;风机安装,按设备重量以“台”为计量单位. 18、反应器安装分别按设备重量以“台”为计量单位.
19、电解槽安装,按设备构造形式,分别以“台”为计量单位.设备重量按以下规定计算: (1)钢框架底座,玻璃钢盖电解槽安装,包括底座,阴极箱,阳极板,上盖,底部绝缘瓷瓶等全部构件的重量;
(2)混凝土槽底,盖电解槽安装,包括壳体,阴极箱,阳极石墨,槽向导板(电解铜)等全部金属,非金属件的重量.
20、电除雾器,电除尘器安装,按设备重量以“t”为计量单位. 21、玻璃钢电除雾器的设备重量包括:
(1)玻璃钢整体结构包括壳体,集酸极板,出入口罩,料斗,导料叶片,整流板,绝缘子室及内件的重量,不包括内部件衬铝板的重量;
(2)金属结构包括柱,支架,支撑,操作平台,梯子,栏杆以及连接各部的加强板,螺栓等金属总重量.
22、碳钢管式电除雾器的设备重量包括设备壳体,沉淀板,上下分布板,电晕,电极内框架,顶盖,绝缘箱及其内部金属件的总重量,不包括壳体衬铅和内衬砖的重量. 23、电除尘器的设备重量包括:
(1)壳体包括:外壳,支座,梯子,平台,栏杆,端板,中尾泛进出口喇叭,保温箱以及附件和外部蒸汽加热管的总重量.
(2)阴阳极及排灰装置包括:内部各种结构支梁,吊架,阴极板,阳极板,螺旋输送装置等的总重量.
24、设备在基础上安装需要二次灌浆时,执行第一册《机械设备安装工程》相应子目 (三)设备压力试验与设备清洗,钝化,脱脂
1、“设备压力”是指设计压力;“设备容积”是以设计图纸的标准为依据,如图纸无标注时,则按图纸尺寸以“m3”计算,不扣除设备内附件所占体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