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加快佛山市公共交通发展的十大措施及实(2)

2019-06-17 14:59

车出行,其次,减少私人小汽车的行驶。目前,主要做好2方面的工作,一方面,通过实施公交优先政策,大力发展公交,让公交准点、快捷、舒适、畅通,使市民真正体会到公交的安全和便利,从而吸引其乘坐公交出行;另一方面,在中心城区内对摩托车采取由路段到片区限行、从部分时段禁行到全天禁行的措施,具体措施依照市公安交警的相关方案实施,力争短期内达到全面限制摩托车在各区中心城区运行的目的,为实施节能减排和中心城区交通畅顺创造良好环境。

同时,对小汽车家庭化问题进行深入研究,及时制定相关政策和措施,合理提高私人小汽车出行成本,减少私人小汽车的出行,积极引导市民采用绿色交通的出行方式。

八、以规划为龙头,优化公交线网和换乘枢纽

要加快编制城市综合交通规划,围绕佛山轨道交通网络系统,立即立项开展轨道交通与常规公交的站场规划及建设,实现轨道交通与地面常规公共交通的“无缝对接”,同时,优化完善常规地面公交线网布局,构成以轨道交通为主干线、常规地面公交为基础的公交线网格局,形成科学、合理、完善、便利的公交系统网络。

优化完善常规地面公交线网布局,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一是加强全市区域内的干线公路网的规划建设,将干线公路网作为连接各组团间的快速公交线路,通过快速公交,有效联系各组团,激活目前相对独立的组团公交规划;二是完善区与镇及镇内公交网络规划,解决我市农村居民的出行问题;三是优化现有的公交线网,依照组团公交规划,调整区域内不合理的线路,以满足市民出行的需要。

九、以加快镇内公交发展和广佛客运公交化为亮点,促成我市三级公交网络与广佛客运

的和谐统一

镇内公交在全市公交网络中属于薄弱项,它属于我市三级公交网络(区与区,区与镇,镇与村)的最后一级,对于镇内公交的发展,一要做好与市、区连接规划的衔接,二要改变原来由区级交通行政部门包揽的做法,实施镇政府负责规划和投资,区、镇共同管理的战略。具体做法是由镇政府自主规划设计镇内公交线路并建设公交场站,区级交通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监督指导和日常业务管理。在体制上以镇为主导,根据各村实际确定运行线路、班次;在模式上实行镇内运营,并以镇城区中心枢纽站场为终点,镇外的营运车辆不再到村,一律在城区中心枢纽站接驳;在车型上可采用小巴;在票价上可实行“小额起步,分段收费”,从而加快各镇的公交发展,让镇内公交发展实现新突破,彻底解决农村居民出行难的问题。

其次是积极推进广佛两地公路客运公交化进程。在抓紧广佛轨道交通建设的同时,积极加强与广州方面的协调,共同推进广佛两地公路客运公交化改造进程,提升广佛两地常规公

交的互联互通能力和服务水平。通过资源整合,促进广州和佛山的同城化,使广佛两地市民享受广佛同城的便利。

总之,我市三级公交网络的建设,必须与城市道路6级网络相衔接,做到路路有公交,村村通公交。

十、以多种渠道投入为保障,落实对公共交通的资金投入

为保障公共交通行业长远健康发展,在适度引入竞争机制、实施多元化的投资方式吸引社会资金、保障公共交通发展资金的同时,落实对公共交通的多元化投入。财政投入主要用于公交基础设施建设、发展规划与政策研究、公交资金补贴、公交科研与应用等,实行专款专用。资金的来源由政府依照公交优先政策,按属地(市、区、镇)支付方式,每年从财政划拨。

财政资金的具体投入内容可分解如下:

第一,对老年人优惠(免费)乘车的财政投入。

2008年以后根据公交IC卡刷卡的实际发生数作为依据,每年定期安排适当的财政投入。

第二,票价优惠投入。为吸引市民乘坐公交,自动减少或放弃摩托等出行工具,2008年计划对持交通IC卡乘车的市民,实行票价优惠,同时,对持IC卡转乘的市民,在距上次搭乘时间60分钟内,搭乘下次公交的实行优惠,以大幅减轻市民出行的交通成本。

第三,对公共交通站场建设的投入。站场建设(包括公交枢纽站、换乘站和港湾式停靠站等)要列入城市建设总体规划,与城市建设同步。

第四,为了减少公共交通尾气排放,改善空气质量,因此需要对未到报废期的公交车辆提前更新,对这部分车辆政府给予一定的车辆更新补贴,鼓励企业淘汰旧车辆,提高公共交通服务水平。

第五,政府对公共交通车辆购置附加税予以适当补贴,以提高公交车辆的档次。

《加快佛山市公共交通发展的十大措施》实施方案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建设部等部门关于优先发展城市公共交通意见的通知》(国办

发〔2005〕46号)和省建设厅等五部门《转发建设部等四部委关于优先发展城市公共交通若干经济政策意见的通知》(粤建建字〔2007〕49号)及市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优先发展佛山市公共交通意见的通知》(佛府办〔2006〕356号)文件精神,为切实推进我市公共交通的发展,解决城市拥堵和市民出行难的问题,依照《加快佛山市公共交通发展的十大措施》,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意义和目的

城市公共交通是与人民群众生产生活息息相关的重要基础设施,优先发展城市公共交通是提高交通资源利用效率,缓解交通拥堵的重要手段,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建设节约型社会的重要举措,同时,也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体现。

佛山作为一个正在蓬勃发展中的城市,城市建设日新月异,经济实力不断提高,然而,公共交通的发展却仍然比较落后,还不能满足人民群众出行的需要,因此,为推进我市公共交通的发展,根据党的十七大报告精神,我们将加大对公共交通的投入,保持公共交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通过采取相应的措施,使佛山市公共交通的发展在近10年内达到以下的目标:

第一个五年计划,全市的公交线路要达到289条,车辆总数达到5200辆,比现在公交车总数翻一番;建成广佛轨道交通,使佛山在轨道交通方面实现零的突破;公交分担率从目前不足5%提高到20%,空调车拥有率超过80%,车辆行驶速度要达到城区道路20公里/小时,城乡道路35公里/小时;第二个五年计划,全市的公交线路要达到389条,车辆总数达到8700辆,以建成的广佛轨道交通为依托,再增加一至两条轨道线,公交分担率要达到30%以上,空调车拥有率达到100%。

二、组织领导

为达到以上目标,必须设立强有力的组织领导机构,根据佛府办《印发关于优先发展佛山市公共交通意见的通知》(佛府办〔2006〕356号),我市已建立公共交通发展协调会议制度,协调会议由市政府分管领导挂帅,相应的职能部门为成员单位,并下设领导小组工作办公室,地点设在市交通局。《加快佛山市公共交通发展的十大措施》的组织领导相应由市协调会议领导及成员单位组成,工作办公室同样为“市公共交通协调会议领导小组办公室”,办公室领导及各成员单位不变。

“市公共交通协调会议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人:朱志红,联系电话:82288665 ,电子邮件:82288665@163.com。

三、《加快佛山市公共交通发展的十大措施》具体实施内容及任务分解(详见附件:《加

快佛山市公共交通发展的十大措施》工作任务分解表)。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明确目标。

公共交通直接关系到千家万户的出行,直接关系到市民的利益和权益,也直接影响我市的城市建设与发展。“优先发展城市公共交通,是符合国家城市发展和交通发展的战略思想”(温家宝语),我们要紧紧把握党的十七大精神,提高认识,统一思想,抓住机遇,克服困难,充分认识推进公交优先政策的重要性和迫切性。我们的目标就是通过切切实实地落实十大措施,改善我市公共交通运行环境,提升我市公共交通服务水平,建立起符合我市实际的现代公交体系,以满足市民科学出行的需要。

(二)落实责任,措施到位。

各相关职能部门的工作任务已明确在附件的《加快佛山市公共交通发展十大措施》工作任务分解表内,各单位要依照各自的工作职责,措施到位,落实责任,依照任务时间表,有步骤有计划推进相关工作。

1、各相关职能部门工作联系人员与市公共交通协调会议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联系人相同;

2、各相关职能部门每月将工作进展情况报送市公共交通协调会议领导小组办公室,领导小组办公室每月出版1期工作期刊,报市领导及相关部门;

3、市监察局对各项措施的实施和工作完成情况予以监督检查。

4、各职能部门在落实相关措施时,遇到问题,请及时反映至市公共交通协调会议领导小组办公室,遇到重大问题,提交市公共交通协调会议研究讨论。

附件:《加快佛山市公共交通发展的十大措施》工作任务分解表(略)

发布部门:佛山市政府 发布日期:2007年12月28日 实施日期:2007年12月28日 (地方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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