皖南医学院中心实验室日常运行管理办法
一、中心实验室是开展科学研究、科技开发和实验教学的场所,所有实验室工作人员和进入实验室的人员均应遵守本办法。
二、所有进入实验室的人员要爱护仪器设备,保持实验室整洁,规范仪器设备操作,确保实验室财产及实验人员人身安全。
三、仪器设备一般不得外借,不得私自利用实验室仪器设备为他人作有偿服务,更不得擅自将仪器设备带出实验室,特殊情况,必须经院主管领导和中心实验室主任批准,履行规范手续。
四、预进入中心实验室平台从事科研及相关工作的人员,请登录校中心实验室网站(具体路径为:皖南医学院主页-党政机构-科研处-中心实验室),从下载中心下载《中心实验室使用申请表》和《中心实验室门禁卡申请表》,按照要求填写,交到中心办公室。
五、进入实验室应遵循相关准入制度。学校教师由所在教研室主任签字并加盖教研室公章,附院科研人员由所在科室主任签字并加盖科室公章,研究生由导师签字同意并加盖教研室公章,参加创新团队的本科生由带教老师签字同意并加盖教研室公章。
六、实验室办公室根据提交的申请表,发放门禁卡,同时收取押金100元。门禁卡不得转借给他人使用,若丢失,补办时需交20元工本费。结束科研工作离开实验室时,应及时归还门禁卡,所交押金退还本人。
七、首次进入实验室的实验人员均要接受培训,遵守实验室的规章制度及相关管理办法,熟悉常规仪器的操作规程及注意事项。教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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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研究生经过培训可以独立开展实验工作,参加创新团队的本科生需要在带教老师或研究生的指导下开展实验工作。
八、如需使用大型仪器,需提前三天与大型仪器的负责人预约,并遵守大型仪器设备使用管理办法。中心实验室预约电话:0553-3932670。
九、进入实验的科研人员需自行准备实验耗材。每次实验结束及时清理仪器和实验台面,做好登记记录工作。若发现仪器故障及时报实验室办公室。
十、不得在实验室堆放与实验无关的其他物品,不得在实验室从事与科研工作无关的活动,无关人员不得随意进入实验室。不允许在仪器电脑上安装与科研无关的软件,必须用光盘或格式化的U盘拷贝实验结果。
十一、所有科研工作者在实验期间需确保实验室的水、电、危化品安全及生物安全。实验期间由于责任事故造成仪器设备损坏或丢失,根据实验室的相关规定进行赔偿。对违反有关规章制度所造成的事故,要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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皖南医学院中心实验室对外开放管理办法
一、中心实验室在容纳能力许可的情况下,向校外符合条件的科研人员开放,提供完成研究工作所需的条件。
二、校外科研人员在实验期间应学习并遵守实验室的规章制度和管理办法,学习实验室有关的安全守则,熟悉有关仪器的操作规程,服从实验室管理人员的管理,在实验室内的一切活动须经实验室管理人员的许可方可实施。
三、校外科研人员到中心实验室进行科研工作,应预先向中心办公室提出申请,办理登记手续,签署相关协议,科研人员必须在约定的时间内来实验室开展科研工作。结束科研工作,离开实验室时应归还门禁卡,所交押金退还本人,如果门禁卡丢失,按相关规定进行赔偿。
四、进入实验室的校外科研人员自行承担实验耗材。在实验室工作期间,每次使用仪器必须做好登记记录工作。
五、校外科研人员要爱护实验室的仪器、设备和所有设施,协助做好实验室的安全、卫生工作。在实验室期间由于责任事故造成仪器设备损坏等损失的,根据实验室的相关规定进行赔偿。
六、校外科研人员在中心实验室从事科研工作应缴纳相应费用,收费标准另行制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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皖南医学院中心实验室大型仪器设备使用管理办法
一、大型仪器到货后,中心实验室应在规定的保修期或索赔期内会同校有关部门进行技术验收、安装、调试和试运行。必须保持仪器设备及其附件原有的完整性,不得随意拆卸、改装或肢解设备。
二、实验室必须建立完整的大型仪器技术档案。技术档案包括购买论证材料、随机全部原始资料(出厂合格证、装箱单、使用说明书、资料、图纸、软件、安装调试验收记录等)、安全操作规程、保养维修及使用运行记录等。实验室应完整保留所有资料,必要时可提供复印件给仪器管理人员。
三、大型仪器应由专人管理,负责仪器的验收、保管、使用、保养、检修、申请更新等。管理人员必须责任心强,工作认真,熟悉设备结构与性能,精通操作,并能掌握一般的保养维修技能。仪器运行时,实验室管理人员必须坚守岗位,不得随意离开或由别人代管。
四、大型仪器负责人应接受系统培训,学习规范操作流程,正确使用和操作仪器,并定期对仪器及配套设备的使用和维护进行检查,确保仪器设备的正常运行及安全。对每台大型精密仪器建立相应的工作档案,编制仪器操作规程。
五、必须有详细完整的大型仪器使用和维修记录,记录内容包括仪器状态、开机或维修时间、操作维修人员、工作内容等,中心实验室主任定期或不定期检查该仪器设备的使用情况。
六、大型仪器负责人应规范仪器的日常维护。仪器长时间不用时,要求做到每周1至2次开机通电,既防潮又能使仪器始终保持在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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状态,防止仪器长时间不使用性能指标发生变化。定期按国家计量检定规程或仪器说明书提供的方法和标准(图谱)对仪器定期进行自行校验和委托有资质单位校验,使仪器始终处于计量受控状态,保证量值的准确可靠。
七、未经批准,严禁任何人向仪器专用计算机内安装硬件或与本仪器功能无关的软件,严禁在仪器专用计算机上从事玩游戏、观看娱乐视频等与仪器功能无关的活动,确保仪器专用计算机的安全。
八、大型仪器及其配套的附件一般情况下不得外借。特殊情况需外借者,须经分管校领导和中心实验室主任同意批准后,履行借用手续,仪器设备借出前后必须进行验收,用完后要及时归还。
九、大型仪器设备实行事故报告制度。发生事故时,仪器管理人员应立即上报,并出具事故报告。由于不遵守管理规定、未经批准擅自动用、工作人员失职、保管不当、搬运不慎等责任事故造成仪器设备损坏的,要追究管理人员和当事人的责任。
十、大型仪器因超过使用年限、技术落后、损坏、无零配件或维修费过高而无法修复、失去使用价值的,要及时申请报损和报废。报损和报废须经中心实验室主任签署意见后报校有关部门,由其组织专家进行技术鉴定和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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