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镇镇镇镇
江江江江江市市市市市公文教建监安明育设察局办局局局
意见
镇公局?2006?150号
关于在全市实施“不闯红灯—镇江文明交通
行动计划(2006)”的工作意见
各辖市公安局、区公安分局、文明办、教育局、建设局、监察局:
为认真贯彻落实胡锦涛总书记关于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的重要论述,弘扬社会主义文明道德新风尚,努力打造城市道路交通安全畅通的优良环境,促进“法治镇江”、“平安镇江”、“诚信镇江”建设协调和谐发展,根据省公安厅、文明办、教育厅、建设厅、监察厅?关于印发?不闯红灯—江苏省文明交通行动计划
1
(2006)?的通知?要求,决定从现在起至12月31日,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不闯红灯—镇江文明交通行动计划(2006)”。现结合我市城市道路交通状况,制定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践行社会主义荣辱观,坚持“以人为本、教育引导、严格管理、执法为民”的原则,广泛动员社会各方面的力量,整合社会资源,健全综合治理机制,强化全民文明、安全、守法意识教育,综合整治机动车、非机动车和行人闯红灯等交通违法行为,促进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不断改善城市道路交通环境,提高城市文明管理水平,打造一流的精品城市,逐步形成全民“尚荣明耻、文明守法”的良好风气,推动“法治镇江”、“平安镇江”建设的深入开展,为我市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提供“文明、安全、便捷、畅通”的城市道路交通条件。
二、组织领导
为加强专项整治工作的领导,由各相关部门联合成立实施“不闯红灯—镇江文明交通行动计划(2006)”领导小组,全面负责这次行动的组织、指导和协调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文明行动计划的日常工作,地点设在市公安交巡警支队秩序科(联系电话:5316552,联络人:李忠林)。
各辖市(区)也应建立相应的工作班子,精心制定工作方案和管理措施,全面推进行动计划的贯彻实施。
三、整治重点和工作目标
这次行动,重点整治:机动车、非机动车闯信号;灯控路口
2
行人不走人行道、不走人行横道线、翻越护栏、随意横穿马路、闯人行横道灯;全面清除各类非交通占道。
通过整治,达到以下目标:
(一)全社会齐抓共管的整治合力进一步形成。通过层层落实责任,加强部门协作,狠抓宣传教育、设施建设、执法管理等各项工作措施的落实,形成全社会齐抓共管、综合治理的良好工作格局。
(二)群众交通安全意识进一步增强。通过多种形式和渠道,组织开展集中宣传攻势,营造浓厚舆论氛围,切实增强广大群众交通法治和交通文明意识。至年底,交通法规和交通安全常识知识普及率达到90%以上,交通安全宣传进社区、单位、学校、家庭覆盖率达到90%以上。
(三)道路交通安全设施进一步规范完善。清理影响行人和非机动车通行的障碍物,维修不符合标准的人行道和非机动车道,完善交通安全设施。至年底,丹阳市、扬中市、镇江新区、京口区和润州区主干道行人过街设施的平均距离不超过300米,路口渠化率达到95%以上,学校周边安全设施设置率达到100%,人行道非交通占用率低于2%;句容市、丹徒区主干道行人过街设施的平均距离不超过400米,路口渠化率达到90%以上,学校周边安全设施设置率达到95%以上,人行道非交通占用率低于3%。
(四)道路交通秩序得到明显改善。加大执法管理力度,坚持“见违必纠、重者必罚”,持之以恒地严管严治,形成全社会的高压态势。至年底,丹阳市、扬中市、镇江新区、京口区和润州区行人、非机动车遵守交通信号灯率分别达到85%和90%以上,
3
主干道路口分别达到90%和95%以上,丹阳市、扬中市、镇江新区、京口区和润州区主次干道灯控路口分别建成“文明交通示范路口” 4个、3个、5个、8个和11个;句容市和丹徒区主干道路口行人、非机动车遵守交通信号灯率分别达到75%和80%以上,分别建成4个和2个“文明交通示范路口”。因行人、非机动车闯红灯引发的交通事故下降45%以上。
四、工作步骤及措施 这次行动,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宣传发动阶段(现在起至5月20日)
1、强化社会面的宣传教育活动。市文明办、公安部门要主动与电台、电视台、报社等新闻部门以及网站、出版等部门取得联系,开辟“不闯红灯—镇江文明交通行动计划(2006)”专题栏目,以新闻发布会、访谈、讨论等宣传形式,广泛宣传这次集中整治行动的意义、目的和要求;组织记者跟踪报导,公开曝光闯红灯等交通违法行为和由此引发的典型事故案例;在市民广场、主次干道灯控路口、社区、单位、学校以及利用公交、出租车和沿街广告牌张贴、悬挂宣传标语和横幅;组织人员在市区主要灯控路口向市民散发宣传材料,并利用社区宣传栏、城市出入口的显示屏、出动宣传车流动宣传等形式,大力宣传有关整治内容,营造浓厚的集中整治氛围,提高知晓率,增强全民信号灯和斑马线意识,形成人人遵守交通法规、个个注意交通文明的良好风气。
2、全市统一组织集中行动启动仪式。根据上级统一部署,我市将于5月10日上午9时30分在大市口市民广场(各辖市也应选择适当地点)组织实施启动仪式,邀请市委、市人大、市政
4
府、市政协四套班子领导,组织新闻单位、机关、企事业单位、驻镇部队和学校代表参加启动仪式,由领导动员、代表倡议、群众宣誓、签名等形式,叫响“不闯红灯—文明交通”口号,以强大的声势,全面启动行动计划。
3、加强源头教育。一是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召开联席会议,落实各级党政机关及相关职能部门的交通安全责任,把交通安全法律法规作为党政机关普法教育的基本内容,教育引导机关干部,尤其是公安民警首先带头遵守交通法律法规,自觉做到不闯红灯,发挥模范带头作用。同时组织机关公务员、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党团员上路协勤,做好交通参与者的劝导工作,维护好城市道路交通秩序。二是公安部门要组织民警深入到专业运输单位和车辆单位,上好安全教育课,健全安全行车制度,教育全体机动车驾驶人严格遵守交通法律法规,从源头上杜绝闯信号等交通违法行为。三是教育部门要加强大、中、小学校学生的交通安全教育,并将教育内容纳入思想品德教育课程。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在每个学校都要安排一名民警作为校外辅导员,会同教育部门上好交通安全教育课,开展主题班会、作文竞赛等活动,并组织学生“小黄帽”街头宣传队,进行交通安全宣传,共同增强交通安全意识。四是公安部门要以“五进”活动为载体,制作交通安全宣传图片和专题教育片,在社区、单位、学校巡回宣传,提高全民交通安全意识,争做文明市民。
(二)集中整治阶段(5月21日至12月20日)
1、完善交通安全设施,改善道路交通通行条件。一是公安和城管部门要全面清理整顿各类违法占道,清除占道经营、堆物
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