能(经济)支出日(月、年)报表、国债发行收入月(年)报表等。
第四章 对外汇划清算业务
国库资金对外汇划清算方式包括大额支付往来、小额支付往来、同城票据交换、行库往来等。
第一节 大额支付往来
各核算主体与数据集中系统外的可截留纸质凭证的贷记支付业务原则上通过中心使用大额支付往来办理。
一、发起业务处理
核算主体发起的大额支付业务包括:库款支拨,清算集中支付资金款项,预算收入退付,同城票据交换借差净额清算等。
根据原始凭证,向支付系统发送支付报文,收到支付系统成功回执后进行账务处理。
核算主体会计分录为: 借:地方财政库款等
贷:国库内部往来-与中心往来 中心的会计分录为:
借:国库内部往来-与核算主体往来 贷:大额支付往来 二、接收业务处理
核算主体接收的大额支付业务包括:商业银行代理国库上划预算收入、兑付国家债券本息贷记款项,同城票据交换贷差净额清算,商业银行发起的支付清算业务,调拨款项,国库存款利息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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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到大额支付信息时,按照报文类型和收款账号逐笔确认,分别贷记“国库待报解款项户”、“同城票据交换”、“国库待结算款项-暂收户”等,打印国库内部往来专用凭证。
中心会计分录为: 借:大额支付往来
贷:国库内部往来-与核算主体往来 核算主体的会计分录为: 借:国库内部往来-与中心往来
贷:国库待报解款项-国库待报解款项户等
当日在“国库待结算款项-暂收户”过渡的款项无法处理的,打印的国库内部往来专用凭证专夹保管,作次日转账的依据。次日转账时的会计分录为:
借:国库待结算款项-暂收户
贷:国库待报解款项-国库待报解款项户等 三、退回处理
(一)发起行申请退回。
1.核算主体作为发起行,要求退回已发出的大额支付业务时,按规定的格式向支付系统发送退回申请报文,系统自动登记“退回申请及应答登记簿”。
系统收到接收行发送的同意或拒绝退回应答信息后,自动配对登记“退回申请及应答登记簿”。拒绝退回的不再进行处理;同意退回的,核算主体待收到接收行发来的退汇支付报文后,进行账务处理。中心会计分录为:
借:大额支付往来
贷:国库内部往来-与核算主体往来 核算主体的会计分录为: 借:国库内部往来-与中心往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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贷:国库待结算款项-暂收户 借:国库待结算款项-暂收户
贷:地方财政库款等
2.核算主体作为接收行,收到发起行发来的退回申请报文后,系统自动登记“退回申请及应答登记簿”,同时检查原支付信息是否已贷记收款人账户:已贷记收款人账户的,向发起行发送拒绝退回的应答信息;尚未贷记收款人账户的,通过“国库待结算款项-暂收户”,经会计主管审批后,根据原支付信息按正常程序使用退汇支付报文办理退汇,并向发起行发送同意退回的应答信息。
核算主体会计分录为: 借:国库待结算款项-暂收户 贷:国库内部往来-与中心往来 中心会计分录为:
借:国库内部往来-与核算主体往来 贷:大额支付往来
核算主体发出同意退回或拒绝退回的应答信息后,系统自动配对登记“退回申请及应答登记簿”。
(二)接收行主动退回。
1.核算主体作为接收行,主动退回大额支付业务时,通过“国库待结算款项-暂收户”,经会计主管审批后,根据原支付信息按正常程序使用退汇支付报文办理退汇,会计分录为:
借:国库待结算款项-暂收户 贷:国库内部往来-与中心往来 中心的会计分录为:
借:国库内部往来-与核算主体往来
贷:大额支付往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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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核算主体作为发起行,收到接收行主动退回的大额支付业务,进行账务处理。中心会计分录为:
借:大额支付往来
贷:国库内部往来-与核算主体往来 核算主体会计分录为: 借:国库内部往来-与中心往来 贷:国库待结算款项-暂收户 借:国库待结算款项-暂收户
贷:地方财政库款等 四、查询查复处理
(一)核算主体发起查询的处理。
核算主体作为查询行,对发起和接收的大额支付业务如有疑问需要查询的,按支付系统规定的报文格式制作查询书,经会计主管审批后向查复行发送有关查询信息,业务操作员在打印的查询书上加盖个人名章,系统自动登记“查询、查复登记簿”。
核算主体收到查复信息后,打印查复书,配对登记“查询、查复登记簿”。对接收的业务当日未收到查复信息的,作挂账处理;待收到查复信息后,作相应处理。
(二)核算主体接收查询的处理。
核算主体作为查复行,收到查询信息后,打印查询书,系统自动登记“查询、查复登记簿”。业务操作员依照查询书内容,查明情况和原因,在当日营业时间内(最迟不得超过次日上午),按支付系统规定的报文格式经会计主管审批后,制作查复书,向查询行发送查复信息,系统配对登记“查询、查复登记簿”。
查复书应附在原查询书后专夹保存。涉及账务处理的,应打印一式两份,一份专夹保存,一份附在相关原始凭证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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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日终和年终处理 (一)日终的处理。
在日终规定时间,中心收到支付系统下载的大额支付往来科目上日余额、当日借贷方发生额和当日余额等账务数据信息后,与数据集中系统内大额支付业务的日间流水登记信息进行核对后,分不同情况进行处理:
1.核对一致的,直接按支付系统下载的账务信息制作转账凭证,并记载“大额支付往来”分户账,结计余额。
2.核对不一致的,中心向支付系统申请下载账务明细信息和业务明细信息,下载的明细信息属于核算主体的业务,数据集中系统自动根据接收行行号记载到相应核算主体的暂收或暂付账户中,并将明细信息通知核算主体,由核算主体及时进行账务核对和后续处理;下载的明细信息不属于数据集中系统中任何一个核算主体,则数据集中系统自动记入中心的“国库待结算款项”科目下的“暂收(或暂付)户”作挂账处理,待查明原因后,作相应账务处理。
(二)年终的处理。
年终日,中心在完成日终账务信息下载和对账后,作年终处理。对支付系统下载的大额支付往来科目余额和结转大额支付清算资金往来科目的年终数据进行核对,核对相符后,制作转账凭证,办理年终账务结转。会计分录为:
借(或贷):大额支付往来
贷(或借):大额支付清算资金往来-XX年度
第二节 小额支付往来
各核算主体与数据集中系统外的可截留纸质凭证的借记业务通过小额支付往来办理;可截留纸质凭证的贷记业务在特殊情况下或必须批量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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