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员制度概论作业(2)

2019-07-13 16:25

切身利益保障不明。因而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解决他们的“ 后顾之忧”, 是实施公务员辞职辞退制度的重要保障。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主要从以下几方面入手:

1. 完善人才交流机制

在计划经济体制下, 人力资源由国家统一调配, 机关工作人员依附于单位, 依附于国家。现在, 这种由国家统一的计划分配和计划调配已经不适应形势的需要了。当前我国人才流动加快, 职业选择面广, 人才竞争加剧。人才交流机制的主要目标模式是人才市场。机关人员的分流, 国家公务员的进出口都通过人才市场进行调节。

目前各级政府人事部门相继建立了人才流动服务机构, 市场调节在人才流动中的作用不断扩大,人才市场处于不断完善之中。人才市场为公务员提供了再次择业的渠道和中介, 对于由于各种因素不愿意继续留在公务员队伍中的人来说, 可以在人才市场上依据平等互利、等价有偿的原则自由处分自己的劳动力, 寻找到合适的职业和单位。

2. 完善社会社会保障制度

从社会保障制度来看, 我国原有的社会保障实质上是企业保障、国家保障, 国家和企业将职工的生老病死的经济保障统统包下来, 其中暗含着高补贴的福利优惠。这一体制的弊端是覆盖面小, 社会化程度低。人们一旦离开政府机关, 就意味着脱离了“ 保护伞”, 生老病死没有保障, 这使职业流动非常困难。要推进公务员辞职制度的实施, 就必须加快养老、伤残、医疗等社会保险制度的改革, 在国家统一规划下形成较为完备的社会保障体系。加快建立政府机关的待业保险制度, 开辟再就业的渠道。

3. 完善社会化服务体系

我国的人才市场与政府人事部门的人才服务机构所提供的服务有限, 仅限于发挥人才交流的中介功能, 还有多方面服务功能未发挥出来。完善我国的社会化服务体系, 以人才市场和政府人事部门的人才服务机构为核心建立起多层次、多功能覆盖个社会的人才服务机构。政府人事部门的人才服务机构承担国家法律、政策赋予的管理职能之外, 还应在人才交流、开发、评价、储备和保障方面提供全方位的服务。 第四, 转变观念意识

观念意识是实施制度的先行条件, 推进公务员辞职制度, 主要要从两个方面着手: 1. 树立权利义务并重观念

公务员的权利是国家法律对于公务员可以享受某种利益或有权作出或不作出某种行为的许可和保障。国家规定公务员的权利是为了使公务员更有效地行使职权、执行公务。公务员的权利受到国家法律的保护, 任何机关和个人不能侵犯, 公务员有权依照自己的意愿个享受或放弃某些权利, 但属于公务员职务万面的权利不得放弃。公务员职务方面的权利同时也是公务员必须履行的义务。作为公务员, 他无权放弃或不履行自己的义务。当公务员未能或没有依法履行其法定义务时, 必须承担相应的责任。

2. 树立职业风险意识

我国以往缺少辞职辞退制度, 缺少必要的淘汰机制, 进入干部队伍, 就意味着就职风险消失殆尽。长期以来, 稳定的职业平安主宰着政府机关工作人员的职业意识。“ 在职闲暇”, 官僚主义现象普遍。此外, 作为公务员的职权, 本是由公务员的身份及职位所决定的, 从其根源来说是人民委托的权力。在传统的干部人事制度之下, 职业平安与实际的干部终身任职往往使任职者将职位、职权视为私人所有, 缺乏对人民负责, 接受人民监督的意识。

参考文献

[1] 张世界. 不称职公务员处理难点透析[ J ] . 中国公务员杂志, 1996 (12 ) . P27 . [2]白艳秋 中国公务员制度探索 黑龙江科技学院,人文社会科学学院,哈尔滨 (J) 2009(04)


公务员制度概论作业(2).doc 将本文的Word文档下载到电脑 下载失败或者文档不完整,请联系客服人员解决!

下一篇:中石化安装工程概算指标(2007)_总说明

相关阅读
本类排行
× 注册会员免费下载(下载后可以自由复制和排版)

马上注册会员

注:下载文档有可能“只有目录或者内容不全”等情况,请下载之前注意辨别,如果您已付费且无法下载或内容有问题,请联系我们协助你处理。
微信: QQ: