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继承、赠与及遗赠公证中房地产受益额咨询评估指引(2)

2020-04-16 10:29

6 7 8 9 10 ?? N-1 N 2.50% 6.8% 2% 6.8% 4.8% 1.5% 6.8% 4.8% 3.8% 1% 6.8% 4.8% 3.8% 2.80% 0.50% 5% 6% 7% 8% 9% ?? (N-2)% (N-4)%

(六)其他修正系数

其他修正系数指朝向、景观、学位等修正,综合取1-1.1。 (七)房地产继承人(或受赠人)取得该房地产需支付的相关税费

房地产继承人(或受赠人)继承(或受赠)房地产需支付的相关税费主要包括契税、个人所得税和其他相关费用。即:

相关税费=契税+个人所得税+其他相关费用

1、通过继承、遗赠取得房地产的免征契税、个人所得税,其他相关费用按照房地产价值的5%计算。

2、通过赠与取得房地产的需要征收契税、个人所得税和其他相关费用按照如下测算:

契税=房地产价值×3%

个人所得税=(赠与房地产的价值-受赠人取得该房地产时需支付的相关税费)×20%

其他相关费用=房地产价值×5% 注:

A、房地产权人将房地产权无偿赠与配偶、父母、子女、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兄弟姐妹或对其承担直接抚养、赡养义务的抚养人、赡养人的,个人所得税免征。

B、上述税费按税务部门的现行规定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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