复习题

2020-04-16 12:02

法律习题集 宪法篇

(一)回答问题

1.宪法的概念是什么?

2.宪法与普通法律相比有哪些突出的特征?

3.建国以来我国制定了哪几部宪法?现行宪法共进行了几次修改? 4.人权的含义是什么?

5.平等权有哪几个方面的具体含义? 6.人身自由主要包括哪些内容?

7.我国公民享有哪些社会经济权利?

8.根据宪法规定,公民应如何对待权利?

9.我国宪法对人民法院上下级之间和人民检察院上下级之间的关系各是如何规定的? 10.依法治国的含义是什么?

11.依法治国的基本条件主要有哪些?

12.我国主要有哪些法律的表现形式?各自的效力如何?

(二)辨析(下列说法是否正确,请说明理由)

1.凡年满十八周岁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都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2.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一律平等。

3.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即中央人民政府,是最高国家权力机关。

4.自治区、自治州、自治县的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应当由实行区域自治的民族的

公民担任主任。 5.最高人民法院领导地方各级人民法院和专门人民法院的审判工作,上级人民法院领

导下级人民法院的审判工作。 6.香港特别行政区的终审权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

(三)单项选择

1.具有最高地位的法是( )

A.党章 B.宪法 C.刑法 D.民法

2.宪法与普通法律的区别之一,是制定和修改的程序不同。我国宪法的修改必须

( )

A.由全国人大常委会起草,全国人大常委会三分之二以上多数票通过 B.由专门委员会起草,全国人大常委会多数票通过

c.由全国人大常委会提出修改议案,全国人大半数以上的多数票通过

D.由全国人大常委会或者五分之一以上的全国人大代表提议,并由全国人大全体

代表的三分之二以上多数票通过 3.我国是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为指导的社会主义国家( ) A.主张无神论,禁止公民信仰宗教 B.主张无神论,但保护公民的宗教信仰自由 C.主张无神论,限制公民信仰宗教 D.主张有神论,鼓励公民信仰宗教

4.那种认为“享受权利是自己的事,履行义务是别人的事”的错误主要在于没有真正 懂得( )

A.享受权利的重要性 B.履行义务需要付出 C.权利与义务相区别

D.权利与义务的一致性

5.人治与法治作为治国的基本方式,两者是( ) A.相辅相成,互相补充的 B.根本对立的 C.不分优劣

D.人治更能适应不断变化的形势

6.“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重要论述最早出现在下列哪部重要文件中 ( )

A.党的十四大报告

B.《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九五”计划和2010年远景目标纲要》 C.党的十五大报告

D.1999年3月的宪法修正案

(四)不定项选择

1.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与普通法律相比,有自己的特点,表现在( ) A.宪法规定的内容与普通法律不同

B.宪法的法律效力与普通法律不同 C.宪法的阶级本质与普通法律不同

D.宪法的制定与修改程序与普通法律不同 。 2.在我国,下列人员中没有选举权的是( )

A.未满十八周岁的公民 B.智力发育不正常的人

C.未受过初等教育的人

D.依法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人

3.我国公民的宗教信仰自由具有以下含义( ) A.有信仰宗教与不信仰宗教的自由

B.有信仰这种宗教的自由,也有信仰那种宗教的自由

C.在同一宗教中,有信仰这个教派的自由,也有信仰那个教派的自由 D.有过去信教而现在不信教的自由,也有过去不信教而现在信教的自由

4.我国公民的人身自由权主要包括:公民的人身自由不受侵犯、公民的人格尊严不受

侵犯和( ) A.公民的住宅不受侵犯

B.公民的储蓄和其他财产不受侵犯

C.公民的著作权、专利权中的财产权不受侵犯

D.公民的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受法律保护

5.根据我国宪法规定,在政治上公民享有的权利和自由包括( ) A.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B.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的自由权 C.对国家机关和工作人员检举、揭发的权利

D.受教育的权利 .

6.社会经济权利是我国公民享有的一项基本权利。在下列情况下,公民有从国家和社

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 )

A.年老 B.疾病 C.丧失劳动能力 D.失业 7.正确行使公民权利,必须做到( ) A.为了实现自己的权利,不惜一切手段和代价 B.不超越法律许可的范围

C.运用法律手段维护和捍卫自己的合法权益

D.不损害国家的、社会的、集体的利益和其他公民的合法的自由和权利 8.现行宪法规定,我国的国家机构由( )等国家机关构成。 A.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B.国务院

C.中央军事委员会 D.中共中央

9.我国公民的下列权利中属于社会经济权利的主要有( ) A.劳动者的休息权 B.公民的劳动权

C.退休人员的生活保障权 D.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

10.有权制定地方性法规的机关主要有( ) A.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大及其常委会

B.省、自治区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市人大及其常委会 C.国务院批准的较大的市人大及其常委会 D.民族区域自治地方的人民代表大会

11.下列地方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由选民直接选举产生( )

A.省、自治区 B.设区的市

C.县、不设区的市、市辖区 D.乡、民族乡、镇

12.民族区域自治地方的下列职务必须由实行区域自治的民族的公民担任( ) A.自治区主席 B.自治州州长 C.自治县县长 D.民族乡乡长

(五)举例说明

请举例说明公民基本权利应当正确行使。 (六)案例分析

1.王云与其丈夫张民是某石油工程建设公司职工。1 993年底,张民向公司提出辞职,公司对其进行挽留,并阐明职工调动、辞职的有关规定:“男性职工申请辞职,如系双职工,夫妇二人应一并提出申请,方可按程序办理。”1 994年1月21日,公司又发出了《关于职工调动(辞职)补充规定的通知》,规定申请调出(辞职)的职工,如系双职工,夫妇双方应同时调出,3个月后不调出公司的,停发工资,收回住房。1 994年7月4日,王云接到单位通知,说l 994年3月24日公司已同意张民辞职,同时限令她3个月内调离公司并交回住房。公司自7月5日起不再安排王云的工作,7月1 5日起停发她的工资和各种待遇。

请分析,石油工程建设公司的内部规定及其依其规定对王云所采取的措施是否有法律

依据,其合法性如何?

2.1995年初,广西某市二轻医院职工要求成立工会,并通过院党支部书记请示市总工会组织部,组织部答复:“有80%以上的职工申请,就打报告来。\但此一合乎宪法权利的合理要求遭到该医院院长及轻工局局长、书记的反对,他们召开大会轮流对广大职工进行指责,并当众宣布:职工们要求成立工会,就是要“取消共产党的领导”、“是非法组织”、 要“坚决取缔”。职工们对此不服,派代表一次次到上级有关领导部门反映,奔波呼号近一年,医院的上级领导、市二轻局就是不批准。

请依据宪法知识分析,职工的要求是否合法?医院和二轻局领导的行为违反了宪法的 哪些规定,侵犯了职工的什么权利?

习题参考答案

(一)回答问题

1·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它规定国家的根本制度和根本任务,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是人们行为的基本法律准则。

2.与普通法律相比,宪法具有的突出特征:宪法的最高法地位的具体表现(或宪法的特征)

①宪法规定的内容在一个国家的社会生活中占有举足轻重的地位。它规定国家的国体、政体和国家结构形式.确定国家与公民的关系等国家的根本制度和根本问题。

②宪法的法律效力在一国的法律体系中是最高的。宪法以外的法律法规的内容,若与宪法相抵触或矛盾,则其他法律法规为无效。

③宪法的创制和修改一般需要经过特殊的程序。

3·建国以来我国制定了四部宪法,即1954年宪法、1975年宪法、1978年宪法和1982年宪法。1982年宪法即现行宪法。

现行宪法共进行了三次修改,即1 988年4月1 2日、1 9 93年3月2 9日、1 9 9 9年3月1 5日三次修改,三个修正案共1 7条。

4.人权是人按其自然属性和社会属性所应当享有的权利。

5·公民的平等权包含以下四个方面的含义:(1)所有公民平等地享有宪法和法律规定的权利;(2)所有公民都平等地履行宪法和法律规定的义务;(3)国家机关在适用法律时,对于所有公民的保护和惩罚,都是平等的,不得因人而异;(4)任何组织或者个人都不得有超越宪法和法律的特权。

6·人身自由包括人身自由不受侵犯的权利、公民住宅不受侵犯的权利、公民人格尊严不受侵犯的权利、公民的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不受侵犯的权利等内容。

7·我国宪法规定的公民的社会经济权利主要有:公民的财产权、劳动权,劳动者的休息权,退休人员的生活保障权,获得物质帮助权和受教育权。

8.公民应如何对待权利:

我国公民享有的权利是广泛的和现实的,但任何权利都是相对的,不是绝对的和随心所欲的。我国公民的权利和义务具有统一性。其主要表现在: 首先,宪法要求公民既要享有宪法和法律规定的权利,又必须履行宪法和法律规定的义务。在我国,公民享有权利,就必须履行义务,同样,公民履行义务'才能享有权利。禁止整体上的权利和义务分离的现象存在。

其次,公民的有些权利和义务是彼此结合的,如劳动权、受教育权,它们既是公民的权利,又是公民的义务。

最后,权利和义务是彼此促进的。在我国,国家不仅通过宪法、法律确认和保障公民

的权利和自由,而且通过改革政治体制和发展经济文化事业为公民行使自由和权利提供越来越多的物质保障。公民的权利和自由越能得到保障,就会越有利于激发他们的政治热情和生产积极性,更自觉地履行义务;而公民自觉履行义务的积极性越高,国家就会越昌盛、富强,同时,公民的权利和自由也就愈加获得更多的保障。

9·我国宪法规定,最高人民法院监督地方各级人民法院和专门人民法院的审判工作,上级人民法院监督下级人民法院的审判工作。

最高人民检察院领导地方各级人民检察院和专门人民检察院的工作,上级人民检察院领导下级人民检察院的工作。最高人民检察院对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负责。地方各级人民检察院对产生它的国家权力机关和上级人民检察院负责。

10·依法治国的含义:

依法治国,就是广大人民群众在党的领导下,按照宪法和法律的规定,通过各种途径和形式管理国家事务,管理经济文化事业,管理社会事务,保证国家各项工作都依法进行,逐步实现社会主义民主的制度化、法律化。具体来说,依法治国包括以下含义:

(1)依法治国的主体,是广大人民群众。人民群众是国家的主人。人民民主专政的国家就是人民自己的国家。人民群众是历史的创造者,理所当然是治理国家的主体。 (2)依法治国的客体是国家事务,经济文化事业和社会事务。

(3)依法治国的标准,是宪法和法律,治理国家必须严格按照体现人民意志、集中群众智慧和反映客观规律的法律来进行,领导的话不是“法\,任何个人的意志在未上升为法律之前决不能作为治国的准则。

(4)依法治国的宗旨,是保证国家的各项工作都依法进行,实现社会主义民主的制度化、法律化,使这种制度和法律不因领导人的改变而改变,不因领导人的看法和注意力的改变而改变。实现国家政治生活、经济生活、文化生活和社会生活的法制化,杜绝以个人之言废法、以私人之权凌法、因个人或者少数人改制的现象。

(5)依法治国的方式,是人民群众在党的领导下,依法通过各种途径和方式治理国家,确保依法治国沿着正确的方向进行。

11·依法治国的基本条件:具有完备的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具有健全依法治国,是中国共产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是国家长治久安的重要保障。将“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写进宪法,对于坚持依法治国的基本方略,不断健全社会主义法制,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促进经济体制改革和的民主制度和监督制度;具有严格的行政执法制度与公正的司法制度;具有高素质的执法队伍;提高全民的法律意识。

1 2·我国的法律表现形式主要有: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规章、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特别行政区法等。效力等级如下: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一切法律、行政法规和地方性法规都不得同宪法相抵触。法律的效力仅次于宪法。行政法规不得同宪法和法律相抵触。地方性法规不得与宪法、法律、行政法规相抵触。国务院部委规章应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制定,在本系统内生效。地方政府规章根据法律和国务院行政法规制定,在本辖区内生效。自治区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后生效。自治州、自治县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报省或者自治区的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后生效,并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特别行政区法依据特别行政区基本法制定,在特别行政区内生效。 (二)辨析

1.不正确。因为选举权和被选举权是我国公民的重要政治权利,除了不满十八周岁的公民不具有外,被依法剥夺政治权利的人,也没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因此,不能笼统地说凡年满十八周岁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都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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