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亮钢化玻璃厂房工程
土建工程
施工组织设计
编制单位:福建广元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编制日期: 年 月 日
第一章 工程概况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福亮钢化玻璃厂项目
2、工程地点:福建罗源县罗源湾经济开发区北工业区侧 3、建设单位:福建亮峰工程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4、工程规模:本工程各栋建筑面积及设计标高等指标均分别统计如下 厂房一 厂房二 厂房三 厂房四 厂房五 办公楼 建筑面积m2 6012 6000 1934.9 778.6 735.9 5512 占地面积m2 3006 3000 519.1 389.3 366.1 696 建筑层数 建筑高度m 室内设计罗零标高m 单层 单层 4 2 2 8 8.1 8.1 13.2 7.9 7.9 31.85 1.9 2.0 2.0 1.9 1.8 1.8 5、本工程厂房耐火等级均为二级.
6、结构体系及抗震等级:本工程厂房一、二抗震设防烈度为六度,三、四、五抗震设防烈度为七度,办公楼抗震设防烈度为七度 7、结构设计使用年限50年.
8、建筑工程设计等级:厂房为二级、办公楼为三级
9、上部结构体系:厂房一、二为钢结构框架,厂房三、四、五及办公楼为钢筋砼框架 二、编制依据
1、本施工组织设计编制依据
1.1建筑用地许可证及用地规划红线图. 1.2国标《民用建筑设计通则》GB50352-2005
1.3国标《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2005年版) GB50045-95 1.4国标《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06
1.5国标《城市道路和建筑物无障碍设计规范》 JGJ50-2001J114-2001 1.6《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GB50189-2005 1.7《民用建筑热工设计规范》GB50176-93
1
1.8国标《建筑玻璃应用技术规程》JGJ113-2009 1.9《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 房屋建筑部分》2002年版 1.10国标《建筑灭火器配置设计规范》GB50140-2005 1.11《办公建筑设计规范》JGJ67-2006
1.12《建筑结构可靠度设计统一标准》GB50068-2001 1.13《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GB50007-2011 1.14《建筑结构载荷规范》GB50009-2001(2006版) 1.15《建筑桩基技术规范》JGJ94-2008
1.16《建筑抗震设防分类标准》GB50223-2008 1.17《人民防空地下室设计规范》GB50038-2005 1.18《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GB50010-2010 1.19《工业建筑防腐蚀设计规范》GB50046-2008 1.20《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50011-2010
1.21《高层民用建筑结构设计防火规范》GB50045-95(2005版) 1.22《高层建筑混凝土结构技术规程》JGJ3-2010 1.23《钢结构设计规范》GB50017-2003 1.24《砌体结构设计规范》GB50003-2011 1.25《混凝土结构耐久性设计规范》GB/T50476-2008 1.26国家及福州市各有关规范及法规 2、结构设计荷载标准值: 2.1重力载荷(标准值)
恒载荷:主体结构构件根据构件尺寸确定,自重(含粉刷层):27.0KN/m3; 楼(屋)面板根据板厚确定,自重:25.0 KN/m、粉刷层:1.5KN/㎡(2.1KN/㎡); 外墙:200厚加气混凝土砌块:3.00KN/㎡;
内墙:200厚非承重空心混凝土砌块:3.00KN/㎡;100厚非承重空心混凝土砌块:2.30 KN/㎡;
活荷载:办公室、厕所:2.00 KN/㎡;走廊、餐厅:2.50 KN/㎡; 消防疏散楼梯:3.50KN/㎡;厨房:4.0 KN/㎡;上人屋面:2.00 KN/㎡;不上人屋面:0.50 KN/㎡; 2.2风荷载:采用50年一遇基本风压0.80 KN/㎡
2
3
地面粗糙度为B类,风荷载体型系数:1.30. 三、设计说明 1、基础设计说明
1.1设计依据:福建省力岩岩土工程有限公司编制的《岩土工程勘察报告》(2012.7月) 1.2地形地貌:本工程场地地貌属于近海相冲淤积平原地貌
1.3混凝土构件的环境类别:基础与土壤接触的环境为二(b)类,屋面露天环境为二(a)类,其他构件所处的环境为一类。
1.4结构安全等级为二级,砌体施工质量控制等级为B级 1.5基础梁混凝土均为C30;
1.6上部有墙体的基础梁上均做C15素混凝土分别补高至-2.8000,宽度同墙宽。
1.7未注明偏位基础梁均对轴中或粱边与柱边平,主梁与次梁相交处,主梁两侧未注明附加箍筋为2*3φ(d)@50(箍筋直径d同主梁箍筋直径);梯柱下均加2I14吊筋;其他吊筋均为2I14;
1.8基础梁纵筋贯通中间基础承台,纵向钢筋伸入首尾两端基础承台的边柱的锚固长度〉40d(d为纵向筋直径);
1.9基础承台底垫层均为100厚,并四周基础承台100,采用C15素混凝土; 2、主体结构构造及施工要求
2.1混凝土保护层厚度(钢筋外边缘至混凝土表面的距离):
基础、地下室底板、地下室外侧墙与土壤接触处保护层厚度为50mm。 2.2纵向受力钢筋锚固及连接要求:
2.2.1纵向受拉钢筋的最小锚固长度la=α(fy/ft)d和抗震锚固长度ιaE及相关要求详国标11G101-1第53页。
2.2.2纵向受拉钢筋绑扎搭接长度应根据位于同一连接区段内的钢筋搭接接头面积百分率按下列公式计算:
纵向受力钢筋抗震搭接长度ιιΕ=ζιιaΕ
纵向受力钢筋非抗震搭接长度ιι=ζιιa
纵向受力钢筋搭接接头面积百分率(%) 纵向受力钢筋搭接长度修正系数
3
≤25 1.20 50 1.40 100 1.60 注:1在任何情况下,纵向受拉钢筋绑扎搭接长度不应小于300mm。 2当直径不同钢筋搭接时,按直径较小钢筋计算。纵向受压钢筋,当采用绑扎搭接连接时,其受压搭接长度不应小于纵向受拉钢筋长度的0.70倍,且在任 何情况下不应小于200mm。
2.2.3同一构件相邻纵向受力钢筋的绑扎搭接接头应相互错开。钢筋绑扎搭接接头连接区段的长度为1.3倍搭接长度,凡搭接接头中点位于该连接区段长度内的搭接接头均属于同一连接区段。
2.2.4在纵向受力钢筋搭接接头范围内应配置箍筋,其直径不应小于搭接钢筋较大直径的0.25倍。当钢筋受拉时,箍筋间距不应大于搭接钢筋较小直径的5倍,且不大于100mm;当钢筋受压时,箍筋间距不应大于搭接钢筋较小直径的10倍,且不应大于200mm。当受压钢筋直径d>25mm时,尚应在搭接接头两个端面外100mm范围内各设置两个箍筋。
2.2.5当受拉钢筋的直径d≥22mm时,不应采用绑扎搭接接头,应采用机械连接或焊接(优先采用机械连接)。
2.2.6纵向受力钢筋机械连接接头应相互错开。钢筋机械连接接头连接区段内的长度为35d(d为纵向受力钢筋的较大直径),凡接头中点位于该连接区段长度内的机械连接接头均属同一连接区段,位于同一连接区段内的受拉钢筋接头面积百分率≤50%机械连接的接头性能应符合《钢筋机械连接通用技术规程》JGJ107-2003的Ⅱ级接头性能。
2.2.7纵向受力钢筋的焊接接头应相互错开,钢筋焊接接头连接区段的长度为35d(d为纵向受力钢筋的较大直径)且不小于500mm,凡接头中点位于该连接区段长度内的焊接接头均属于同一连接区段。位于同一连接区段的受力钢筋的焊接500mm,凡接头中点位于接头面积百分率对纵向受力钢筋接头:≤50%钢筋焊接接头应符合《钢筋焊接及验收规程》JGJ18-2003确定。
2.2.8板及非框架梁(基础梁除外)的通常钢筋可在以下位置连接:板(粱)面钢筋在跨中1/2净跨度范围内连接(应满足连接要求),板(粱)底钢筋在支座内连接(应满足锚固要求)。 2.3梁
粱开洞洞边加强筋作法、悬挑梁端部次梁底比悬挑梁低时吊柱作法详图4。 2.4楼板、屋面板:
2.4.1现浇板施工时,应采用措施保证钢筋位置(特别注意避免板面受力钢筋因施工踩踏而变位)。
2.4.2双向板(或异形板)板底受力钢筋放置:短向钢筋置于下层,长向钢筋置于上层。
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