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准备工作。应急指挥部实行24小时值班,相关人员保持通信联络畅通。加强网络安全事件监测和事态发展信息搜集工作,组织指导应急支撑队伍、各有关单位开展应急处置或准备、风险评估和控制工作,重要情况报市委、市政府办公室。
Ⅱ级预警响应。启动相应应急预案,组织开展预警响应工作,做好风险评估、应急准备和风险控制工作。各有关单位及时将事态发展情况报应急办。
Ⅲ级预警响应。启动相应应急预案,指导组织开展预警响应。
(五)响应结束
在同时满足下列条件下,应急指挥部可决定宣布解除应急状态:
1.各种网络安全突发事件已得到有效控制,情况趋缓。 2.网络安全突发事件处理已经结束,设备、系统已经恢复运行。
3.上级应急部门发布的解除应急响应状态的指令。 4.事件相关单位向应急指挥办公室报告应急处理已经结束,恢复正常生产工作秩序。
四、临时处置权限
(一)发生网络与信息安全突发事件后,事件发生单位立即启动应急预案,本着尽量减少损失的原则,将应急事件
尽快隔离,在不影响正常生产、经营、管理秩序的情况下,保护现场。
(二)应急指挥部接到网络与信息安全突发事件的应急报告后,根据事件情况,立即启动网络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三)应急指挥部接到I级和II级网络与信息安全突发事件报告后,根据事件的性质和影响向市政府应急领导小组报告,对需要上级归口管理部门和市政府有关部门应急支持的事件,由应急领导小组开展应急协调。
五、应急支撑队伍 (一)人员保障
加强网络安全突发事件应急技术支持队伍的建设,组建由年轻化、知识化、信息化年轻干部队伍组成的应急支撑队伍,不断提高人员的业务素质、技术水平和应急处置能力。
(二)设备保障
应急行动所需的物资器材予以充分保障,以确保应急预案落到实处。坚持对应急设备器材进行定期维护保养,保证完好率达到95%以上,所需的物资应坚持定期补充和更换,始终保持其有效性。
(三)运行保障
1.正常运行中要加强对系统运行情况的监视,要做好软、硬件等可能出现的异常情况的预控,及时发现异常情况;
2.各单位负责本单位计算机设备的运行工作,出现异常和故障及时向办公室反映;
3.值班人员应加强对网络各系统巡视,记录完整,对异常情况正确判断,及时联系专业技术人员进行故障排除。
(四)资金保障
各有关单位应保障应急培训、演练、添置应急装备物资等所需经费。
六、事件评估 (一)后期观察
1.I级网络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理结束后应密切关注、监测系统2周,确认无异常现象。
2.II级网络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理结束后应密切关注、监测系统1周,确认无异常现象。
3.III级网络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理结束后应密切关注、监测系统2天,确认无异常现象。
(二)调查与评估
1.网络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理结束后,影响到服务对象利益和国家安全的事件,按照各级政府及部门的要求配合进行事件调查。
2.网络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理结束后,对按照相关规定要求需要成立调查组的事件,由负责人组织成立调查组,对事件产生的原因、影响进行调查和评估,对责任进行认定,
提出整改建议。
3.网络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理结束后,按照相关规定由各有关单位自行组织调查的,各单位对事件产生的原因进行调查,对产生的影响进行评估,对责任进行认定,提出整改措施。调查报告上报应急指挥办公室。
(三)改进措施
1.网络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理结束后,相关单位应组织研究事件发生的原因和特点、分析事件发展过程,总结应急处理过程中的经验和教训,进行应急处置知识积累,进一步补充、完善和修订相关应急预案。
2.网络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理结束后,相关单位应结合运行过程中的异常和事件,综合分析信息系统中存在的关键点和薄弱点,提出该类事件的整改措施,制定整改实施方案并予以落实,整改措施和方案报应急指挥办公室备案。
七、监督管理
(一)采取多种形式,有计划地开展网络安全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和处置的宣传教育活动,加强全体干部职工和从业人员安全防范意识的宣传普及,提高防范意识和应急处置能力。
(二)加强对网络安全等方面的知识培训,提高防范意识及技能,指定专人负责安全技术工作,并将网络安全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管理、工作流程等列为培训内容,增强应急
处置工作的组织能力。
(三)通过演练,发现应急工作体系和工作机制存在的问题,不断完善应急预案,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四)各有关的我要认真贯彻落实预案的各项要求与任务,建立监督检查和奖惩机制。应急办将不定期进行检查,对各项制度、计划、方案、人员、物资等进行实地验证,并以演练的评定结果作为是否有效落实预案的依据。
八、附则
(一)本预案由市交通运输局办公室制定,办公室根据实际情况,及时修订本预案。
(二)本预案由市交通运输局办公室负责解释。 (三)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招远市交通运输局 2018年4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