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武侯区人民法院审判综合大楼方案设计说明

2020-04-17 01:12

成都市武侯区人民法院审判综合大楼方案设计说明

前言

(一)、设计依据

1.建设单位提供的设计任务书 2.《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 3.《城市规划编制办法》 4.《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2003年版) 5.《成都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2008年版) 6.成都市规划红线图 7.《人民法院法庭建设标准》(2002年版) 8.《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16--2006 9.《汽车库、修车库、停车场设计规范》 GB50067-(97) 10.《民用建筑设计通则》 GB50352-2005 (二)、用地现状 成都市武侯区人民法院审判综合楼位于成都市,位于西三环二段外侧,潮音大道与武青东二路交汇处,项目距成都市政府约8.2公里,距武侯区政府约6.4公里;项目距双流国际机场约6.8公里,距火车北站约10.7公里。 项目用地呈不规则矩型,内部场地正在平整中,无其它建筑,无较大地形高差,无水系,净用地面积约16666.67平方米。

一、 规划设计

(一)、用地周边现状分析 基地东侧为潮音大道,潮音大道宽30米,临基地道路边为10米绿化保护带,潮音大道是该区主干道,人流量较大,是项目的主要城市界面;基地西侧为规划居住用地;南侧为武青东一路,道路等级较低,相对僻静,道路南侧位规划社区中心用地;北侧为规划派出所用地。目前,基地周边无高层建筑,基地的通风、采光条件优越。 (二)、规划设计要点 潮音大道是设置公众入口的最佳位置,这样能够做到,交通的方便、快捷,有利于人群的疏散;场地东北角远离道路交叉口,是设置公共车行入口最理想位置,这样使其人车得到分流。 南侧的武青东一路,在这里宜于设立了内部入口,审判人员、后勤人员进入场地后,由西侧进入审判大楼、羁押通道各自设在审判大楼的北侧,很好的解决了审判人员和羁押人员的流线问题。 景观设计

整个基地的景观设计采用硬质铺地加景观的形式,在建筑的主入口采用硬质铺地的形式,增加建筑的庄严肃穆感,建筑的西南侧为集中绿地,挑空的大法庭柱廊生长在绿地之中。 道路交通设计 基地的交通绕建筑环形一周,道路主要做为羁押车的通道和消防车道。

(三)、设计主旨

以时尚、简约、充满现代感而又不失庄严的设计手法,设计出现代感十足的法院建筑,建筑在设计上\以公众为本,以法官为本\的基础上,追求功能分区合理、交通流线清晰、空间关系明确、形象舒展大气、庄严肃穆、又不失现代。

二、 建筑设计

(一)、建筑形体设计 为了解决法官活动区、审判区之间既相互联系又相对独立的矛盾。在功能组织方面法官活动区呈倒“L”型布置在场地的西北侧,审判区“成折线”型布置在场地中心,两区通过中庭连廊有机的联系在一起,且互不干扰。同时,中庭的采用也解决了两区的通风和采光。大法庭设置在审判大楼的南侧。 (二)、功能设计 本方案总建筑面积为31610.26平方米,地上面积17847.07平方米,地下及半地下建筑面积13763.19平方米,建筑层数四层,建筑高度26.5米(至女儿墙顶高度) ,共设置了1个大法庭,6个中法庭,15个小法庭。

大法庭,刑事中法庭和刑事小法庭均设置了独立的羁押通道,羁押人员通过此通道可以安全、快捷的到达法庭单

元的审判席,这种模式的引入有利于提高法官的工作效率,减少了相应的交通面积。 1、 半地下层包括立案信访区、干警办公区、羁押区、档案区、法官阅览区和就餐区,各区域之间分别设置景观中庭,以解决通风、采光的需求,并根据各区域功能的不同,分别设置对内对外的垂直交通和独立的羁押通道。 信访立案人员通过大楼东侧进入信访大厅,紧临公众入口,快速便捷,便于管理。 干警及羁押人员通过大楼北侧进入,安全隐蔽。 在信访,立案入口及办公入口均设残疾人的使用要求。 2、 一层包括执行大厅、中法庭、法官阅览区、审判附属区及开放式公众中庭,各功能区分别设置相应

的垂直交通。

公众人员通过大楼东侧大台阶进入开放式公众露天中庭,并以此为交通集散地分别到达执行大厅,大、

中、小及独任法庭。

审判人员从大楼西侧踏步进入中庭,由独立通道和垂直交通进入各个办公区域,法官通过连廊从审判附属区进入各个法庭,方便快捷。景观中庭穿插其中,空间层次丰富。 3、 二层包括大法庭、小法庭、审判附属区,各功能分区均设置独立的垂直交通。 东面为主要公众人流方向,公众通过设置在开放式公众中庭两端的大楼梯到达三层平台,由此进入大法庭和各法庭。 4、 三层包括小法庭、少年审判法庭

公众人流交通设置在“折线”型的审判区东侧的外廊。 5、 四层包括基层法庭及知识产权法庭.

地下室分设为两个双车道出入口、2个防火分区、柱网排列规整、设备用房紧凑、内容纳121辆汽车,车道流线明确、畅通。

(三)、空间设计 审判综合大楼的空间层次清晰,特点突出:

1、 开放式公众露天中庭:开放式公众露天中庭被南侧的大法庭和西、北两侧的中小法庭围合而成,当公众从设有安检的东侧大门进入法院时,需通过具有法院建筑标志的大型台阶,登上设置在二层的开放式公

众中庭,此中庭作为入口广场向建筑物内部延伸,在建筑空间上内外交错融合,对称式的布置,让法院即神圣又庄严,通过这种空间序列,在来访者的心中产生共鸣,且作为整个法院大、中、小各法庭公共人流的集散场所,有着举足轻重的作用。

2、 景观中庭:建筑内围设置中庭,中庭做为联系审判区与审判附属区的交通枢纽,内部连廊纵横、景观丰富。

(四)、立面设计

立面只是建筑使用功能和内在形态外在表现,建筑不同的立面语言,表达了它不同的功能。当建筑的平面功能完美组织后,我们通过立面所看到的应该是内部不同功能的表露。

东立面作为建筑的主要立面,我们用大尺度的立面语言,表达的是法院建筑的庄严与肃穆。在主入口采用左右对称的“门”字型体,从立面上诠释出法院的主要职能特点,可以将之比喻为为公众设立的一道正义之门。我们在门的左右规则排列的“法眼”,解决了采光问题而又不削弱其简洁大气的形象。

南立面的形体相对开放而内敛,利用相对较小的建筑尺度和相对丰富的建筑空间,传达法院亲民的气息。 在材料的运用上深灰色的拉毛花岗石,是最能表达法院建筑特点的,同时也是较为经济实用的。竖向的开窗方式既能满足开窗面积的要求,又能为充分表达建筑的挺拔与厚重,在节能降耗方面也有它独到之处。

大审判庭外立面为密布的花岗石竖向百页,同样既满足了法官办公和公众休息区的采光要求,又满足了立面简洁大方的要求,同时竖向线条也隐约传达了古建筑坡屋顶的瓦面带给我们的传统印象。

围绕公众中庭,我们在玻璃幕墙的外侧,增加了一层金属穿孔板,希望新材料的运用能给建筑带来现代化的气息,同时也起到遮阳、节能以及简化立面的作用。

(五)、剖面设计

在剖面设计上,因审判附属区和审判区的有机脱离,为合理的功能布置合理的层高带来了可能。小审判庭数量众多,净高要求4米以上,而审判附属区净高3米是较为经济的,所以,中庭里的坡道连廊成为办公和审判不同层高间联系的纽带,同时也成为中庭里的风景。

因为大跨度和特殊的层高要求,我们将大法庭设置在三层平面,利于解决其大跨度空间带来的结构高度。

(六)、总平面竖向设计

本项目基地基本平坦,呈南北向稍短,东西向稍长的不规矩形,为此场地排水沿南北向,汇集集中至南

侧规划道路和东侧干道交界处。在竖向设计上基地内部道路采取25米左右的分段锯齿纵坡,坡度在0.5~2%,场地坡度在0.5%左右,沿基地内车行道路接入城市管网,污水拟在合适高度处与基地车行道路上的接口衔接。

三、 主要经济指标

(一)、综合经济技术指标

指 标 备 注 一、规划净用地面积 16666.67㎡ 不含代征用地 二、规划总建筑面积 31610.26㎡ (一)、地上建筑面积 17847.07㎡ (二)、地下室及半地下建筑面积及13763.19㎡ 地下一层 层数 其中 地下车库建筑面积 8015.87 半地下室建筑面积 5747.32 三、容积率 1.06 四、建筑总基地面积 5854.07㎡ 基底面积 主体基地面积 4617.6㎡ 五、建筑总建筑密度 35.12% 密度 主体建筑密度 27.70% 六、绿地率 15% 七、机动车位 150 其中: 地面室外停车位 29 地下停车位 121 地下一层 八、非机动车位 73 九、土地利用率汇总表 占规划建设净用地 面积 面积的比例 基底面积 5854.07㎡ 35.12% 绿地面积 2500.05㎡ 15.02% 道路及停车用地面积 5489.63㎡ 32.93% 其中 道路用地面积 5106.63㎡ 停车用地面积 383㎡ 其他用地面积 2823..25㎡ 16.93% 十、日照分析结论 1.本总图中日照分析是根据《成都市规划管理规定》 第3.2.2条规定,若拟建建筑对界外空地(规划为住宅、幼儿园、托儿所、医院、疗养院教学楼等有日照要求的建筑)有日照影响,其不符合日照要求的阴影在界外的影响距离不应大于10米的标准。 2.日照分析软件:Tsum7.5 3.成都地区在不同时段太阳位置如下表: 11时 10时 9时 8时 季节 太阳位置 12时 13时 14时 15时 16时

H 38°34′ 36°35′ 31°03′ 22°51′ 12°50′ 大寒 A 0 17°36′ 33°12′ 46°03′ 56°27′ 4.成都市经纬度:东经104°4',北纬30°40'。 5.成都地区大寒日有效日照时间段为8-16时。 6.日照分析结论: 日照分析结论:本工程位于三环路外,其不符合日照要求的阴影在界外的影响距离不大于10米.符合规范要求. 十一、色号 1.本方案色彩选用色卡《中国建筑色卡》 2.本方案基本色:GB N4.5 1263; 点缀色: GB N7.5 1273;

四、 结构工程设计说明

(一)、工程概况:

本工程为成都市武侯区人民法院审判综合大楼工程,位于成都市武侯区,建筑面积约31610.26m2,主体结构类型为框剪结构。 (二)、建筑结构的安全等级和设计使用年限

表2.1 建筑结构的安全等级和设计使用年限 结构的安全等级 二级 地基基础的设计等级 乙级 设计使用年限 50 地下室防水等级 二级 抗震设防类别 丙类

(三)、自然条件

3.1风雪荷载

表3.1.1 风雪荷载参数 基本风压(50年一遇) 地面粗糙度 基本雪压(50年一遇) 0.30Kn/m2 B类 0.10n/m2 3.2抗震设防的有关参数

表3.2.1 抗震设防的有关参数 抗震设防烈度 设计基本地震加速度 设计地震分组 场地特征周期值 建筑场地类别 7度 0.10g 第三组 0.45s II类 3.3 标准冻深 不考虑冻土的影响。 3.4工程地质条件

因业主未提供地堪资料,此部分暂缺,根据该场地的相邻工程类似的工程经验,该工程采用筏板基础和柱下独立基础。

(四)、设计依据及设计要求

4.1 本工程设计遵循的标准、规范、规定、规程及其它文件

表4.1 本工程设计遵循的标准、规范、规定、规程及其它文件 序号 名称 代号 1 建筑结构可靠度设计统一标准 GB50068—2001 2 建筑抗震设防分类标准 GB50223—2004 3 建筑结构荷载规范 GB50009-2001(2006年版) 4 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 GB50010—2002 5 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 GB50007—2002 6 建筑地基处理技术规范 JGJ79-2002 7 建筑抗震设计规范 GB50011-2001 8 地下工程防水技术规范 GB50108-2002 9 建筑结构制图标准 GB/T50105-2001 10 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的规定 建质[2003]84号

11 业主提供的《成都市武侯区人民法院审判综合大楼工程设计方案 征集文件》 12 冷轧带肋钢筋混凝土结构技术规程 JGJ95-2003 4.2 活荷载标准值

序号 房间类别 标准值(KN/M2) 序号 房间类别 标准值(KN/M2) 1 上人屋面 2.0 10 走道,电梯厅 3.5 2 不上人屋面 0.5 11 地下车库 4.0 3 合议室、会议室 2.0 12 消防车道 30 4 档案库、阅览室 5.0 13 阳台栏杆的顶部水平荷1.0kn/m 载 5 卫生间 2.0 14 宿舍 2.0 6 卫生间 (带浴缸) 4.0 15 审判庭 3.5 7 走廊、门厅 2.5 16 活动室 4.0 8 电梯机房 7.0 17 食堂、餐厅 2.5 9 消防楼梯 3.5 18 (五)、结构选型 5.1 地基基础

因业主未提供地堪资料,此部分暂缺,根据该场地的相邻工程类似的工程经验,该工程采用筏板基础和柱下

独立基础。 5.2 抗侧力体系 (1)地上部分

地上部分采用框剪结构,结构高度23.5m。框架抗震等级为三级。 (2) 地下室

本工程地面以上的所有建筑通过一个地下室连成一个整体,地下室为机动车级停车库。地下室结构体

系为框架剪力墙结构,框架及剪力墙抗震等级均为三级。 5.3.楼(屋)盖体系,

采用梁板式楼盖,具有较好的技术经济指标,根据不同楼层、楼板厚度分别为120—150mm。地下室顶板

厚度为200mm。

5.4 抗震缝、沉降缝、伸缩缝

5.4.1 本工程各部分的荷载差异较小,因基础持力层的压缩模量及回弹再压缩模量较高,经初步计算分析,

各部分的沉降差异较小,本工程不设沉降缝。但考虑到本工程超长较多,且建筑平面凹凸变化过大,如图示设置一道伸缩缝(抗震缝)。在施工图设计中,还拟采用下列技术措施:

a)设置后浇带与加强带,设置原则:结构受力较小处设置后浇带,带宽1.0m,间距35~40m,后浇带在主楼主体结构施工完毕后方可封闭。另外适当增设膨胀加强带,带宽2m,掺入膨胀剂后的补偿收缩混凝土的性能应能达到《混凝土外加剂应用规范》的相关规定。

b)整个地下室(底板、顶板、侧墙、柱)的混凝土构件均采用补偿收缩混凝土,后浇带和加强带的混凝土在水中养护14d的限制膨胀率不应小于0.025%,其它部位的混凝土在水中养护14d的限制膨胀率 0.015%

c)为了提高混凝土的抗裂性能,地下室顶板、侧墙和筏板均掺聚丙烯纤维(掺量0.9kg/m3)。 d)为了减少顶板混凝土收缩对结构的影响,地下室顶板梁的布置和建筑总图结合,每隔30~40将地下室顶板标高错开,相应加强交接处的梁的腰筋和箍筋。

e)材料及混凝土配合比方面,在满足泵送混凝土施工工艺的前提下,应采用低热矿渣硅酸盐水泥。 f)要求施工单位在混凝土浇筑时,采用连续薄层推移式浇筑,加大散热面。层面最长浇筑间隔时间不大于混凝土初凝时间。为了确保混凝土的密实度,采用二次振捣。为了充分发挥混凝土的松弛性能,采用合适的材料进行保温保湿养护。同时为使水泥水化充分进行,应采用喷水养护。考虑到施工时正值初春,如遇气温突降,应在基坑内加塑料薄膜及草袋加强保湿措施。 5.4.2 本工程暂不考虑抗震缝。 (六)、 主要建筑材料的材质和强度等级 6.1 混凝土 6.1.1 构件混凝土强度等级见下表 序号 构件名称及范围 混凝土强度等级 混凝土抗渗等级 1 基础底板垫层 C15 2 基础底板 C35 S6 3 地下室外墙 C40 S6 4 地下室顶板与土壤直接C40 S6 接触的梁板 5 1~3层柱 C40 6 4~6层柱 C35 7 1~6层梁、板 C30 构造柱,过梁圈梁等 C20 6.1.2 混凝土耐久性分类 处于二a类环境部分:地下室底板、外墙、有覆土的地下室顶板、其它和土壤直接接触的构件、

水池,集水坑;其余部分处于一类环境。 6.2 钢材 钢筋:直径<8,HPB235; 直径 10,HRB335级钢筋 楼板钢筋采用CRB550级冷扎带肋钢筋,地下室顶板梁的纵筋采用HRB400级钢筋 型钢、钢板等:Q235B钢。

6.3 焊条

HPB235钢筋,Q235钢焊接:E43系列

HRB335级钢筋焊接:E50系列 HRB400级钢筋焊接:E55系列。

6.4 砌块和砂浆:KF型页岩空心砖,厚度按建筑平面,从240~100不等,块体的强度等级不小于MU5.0,混合砂浆的强度等级不小于M5。维护墙的容重不大于8kN/m3

五、 给排水工程设计说明

(一)、工程概况及设计范围

武侯区法院项目位于成都市武侯区。

本专业的设计范围为:本工程室内外给水系统、室内外排水系统、室内外消火栓系统、自动喷淋系统、雨水系统、以及建筑灭火器配置。 (二)、设计依据

1. 甲方提供的设计任务书; 2.《建筑给水排水设计规范》(GB50015-2003)2003年版。 3.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16--2006

4.《自动喷水灭火系统设计规范》(GB50084-2001) 2005年版。 5.《室外给水设计规范》GB50013-2006。 6.《室外排水设计规范》GB50014-2006。 7.《给水排水制图标准》(GB/T 50106-2001)。 8.《建筑灭火器配置设计规范》(GB50140-2005)。 9.建筑专业提供的条件图。 (三)、给水水源

水源采用市政管网提供的生活用水,水质符合现行“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本工程市政供水压力不得小于为0.15Mpa。从市政给水管网引入两根DN150给水管,并在建筑周围形成一个DN150闭合环状管网。 (四)、用水量标准 1、 生活用水:

生活用水一览表 使用对象 用水量标准 使用数量 用水最高日给水量时变化系最大时 最高日 时间h t/d 数Kd 给水量t/h 污水量t/h 法官、法警、外部人员 50L/人.d 2000人 10 100 2.5 25 20 未预见水量 按最高日水量10%计 10.04 0.255 0.20 总 计 114. 25.8 20 其中:未预见水量按总用水量的10%计算。

最高日用水量为:114m3/d,最大时用水量为:25.8m3/h。 2、 计量方式:

给水计量采用总水表计量,在市政引入管道上设置计量水表。 3.消防用水:

消防用水一览表 使用对象 用水量 火灾延续时间(小时) 用水量(吨) 室内消火栓 15L/S 2 108 室外消火栓 30L/S 2 216 自动喷洒 (8L/min. m2)30 1 108 总用水量 432 4.消防水池容积:

设置消防水池储存室内消火栓及自喷用水量432吨,室外消火栓由市政管道供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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