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下水宜降至锚杆锚固深度以下,且在所有抗浮锚杆施工完成前不得停止降水。
抗浮锚杆应避免基坑降水对注浆锚杆的不利影响。
第三十四条 抗浮锚杆筋材宜采用定尺材料,定尺长度包括锚固段长度、构造段长度、地下结构底板内锚固长度在内的总长。
第七章 监理单位的质量责任和义务
第三十五条 监理单位应结合抗浮锚杆工程专项施工方案、有关技术标准、设计文件、本规程要求和建设工程承包合同,编制专项监理实施细则。
第三十六条 监理单位应审查抗浮锚杆的专项施工方案是否符合设计文件、有关技术标准和本规程要求。
第三十七条 监理单位应对抗浮锚杆工程的进场材料、构配件及设备进行检查。
第三十八条 监理工程师应按照工程监理规范和专项细则的要求,采取旁站、巡视和平行检验等方式,对抗浮锚杆实施监理。
监理单位对抗浮锚杆的旁站监理应100%覆盖,平行检验比例不应低于20%,并应实施专项巡视检查。
第三十九条 抗浮锚杆施工完毕,应由总监理工程师组织责任主体单位进行专项验收。
第八章 检测单位的质量责任和义务
第四十条 检测机构应通过计量认证,并具有相应的检测资质,使用的计量器具必须经计量检定、校准合格并在检定有效期内,主要技术参数应符合相关标准要求。
第四十一条 检测机构应根据设计文件和施工方案编制检测方案。检测点位应随机抽取且有代表性,并经勘察、设计、监理和施工单位确认。
第四十二条 除设计有特殊要求外,抗浮锚杆基本试验的地层条件、锚杆杆体和参数、施工工艺应与工程锚杆相同,且每种规格锚杆试验数量应不少于3根。当通过基本试验确定锚杆抗拔力承载力特征值时,单根锚杆抗拔承载力特征值可取试验极限承载力的0.5倍,并应考虑试验时地下水位与抗浮设防水位差异的影响。
第四十三条 抗浮锚杆必须进行验收试验。验收试验数量不得低于锚杆总数的5%且不少于6根,并应进行多循环张拉验收试验。最大试验荷载:永久性锚杆应取锚杆拉力特征值的1.5倍,临时性锚杆应取锚杆拉力特征值的1.2倍。加荷级数不宜小于5级。
第四十四条 试验反力架的承载力应具有不小于1.2倍试验荷载的安全系数,并应符合相关标准要求。
支座与试验锚杆的中心距离不得小于锚杆中心间距的一半且不得小于2.0m。
第四十五条 抗浮锚杆质量检测不合格时,应分析原因并扩大检测。扩大检测数量应不低于原检测数量的2倍且不得少于不合格数量的3倍。
第九章 质量检验与验收要求
第四十六条 抗浮锚杆原材料的质量检验应包括原材料出厂合格证、材料现场抽检试验报告和代用材料试验报告、锚杆锚固浆体强度检验报告。
第四十七条 施工单位应在抗浮锚杆施工完成并自检合格后报请监理单位组织专项验收,专项验收由总监理工程师组织,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等单位项目负责人参加。
第四十八条 抗浮锚杆验收时,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项目负责人应对工程资料
及实体进行检查。抗浮锚杆验收应提交下列文件:
1.原材料出厂合格证,材料现场抽检试验报告,代用材料试验报告,水泥浆或水泥砂浆试块抗压强度等级试验报告;
2.抗浮锚杆施工记录; 3.抗浮锚杆验收试验报告; 4.隐蔽工程检查验收记录; 5.设计变更文件;
6.工程重大问题处理文件; 7.竣工图。
第四十九条 抗浮锚杆的质量检验与验收标准应符合表1的规定,相关责任主体单位应按本规程附件2的内容和格式真实、准确的填写抗浮锚杆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主控项目必须全部合格,一般项目检验合格率不得低于80%。对设计有特殊要求的锚杆尚应按设计要求增加质量检验的内容及标准。
抗浮锚杆经验收合格后,方可进行后续工序施工。
表1 抗浮锚杆质量检验与验收标准
项目 主 1 控 项 2 锚杆抗拔承载力特征值(kN) 锚杆杆体长度(mm) –30 设计要求 无损检测 现场抗拔试验 序号 检查项目 允许偏差或允许值 +100, 检查方法 用钢尺量,
目 1 一 般 项 目 2 3 4 5 6 7 锚杆位置(mm) 钻孔直径(mm) 钻孔倾斜度 浆体强度 注浆量 注浆饱满度 锚杆杆体插入长度(mm) ±100 ±10(设计直径>60) ±2%钻孔长 达到设计要求 不小于理论计算注浆量 ≥90% 不小于设计长度的98% 用钢尺量 用卡尺量 现场测量 试样送检 检查计量数据 无损检测 用钢尺量 第五十条 抗浮锚杆应严格按照《建筑边坡工程技术规范》GB50330、《岩土锚杆(索)技术规程》CECS22、《岩土锚杆与喷射混凝土支护技术规范》GB50086和《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GB50007和《建筑地基基础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T50202相关要求完成验收工作。
第十章 附则
第五十一条 本管理规程由成都市城乡建设委员会负责解释。 第五十二条 本规程自2018年10月1日起施行。 附件:1.抗浮锚杆施工记录表
2.抗浮锚杆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表
附件1
抗浮锚杆钻孔施工记录表
工程名称: 设计孔深: 锚杆 编号 地层 类别 钻孔 直径 (mm) 工长:
施工单位: 设计孔径: 钻孔 时间 (min) 钻孔 深度 (m) 质检员:
套管 外径 (mm) 钻孔日期: 钻机型号: 套管 长度 (m) 记录员:
钻孔 倾角 (o) 备注 技术负责人:
注:1 备注栏记录钻孔过程中的异常情况,如塌孔、缩径、地下水情况及相应的处理方法。
2 进行压水试验的钻孔应记录压水试验结果和相应的处理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