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旧城改造建设工作情况汇报
**旧城改造建设工作自2009年2月实施以来,农村征地拆迁、城市拆迁、堤防工程建设等工作进展较为顺利,取得了较为明显成效,现将**旧城改造建设进展情况汇报如下:
一、工作进展情况
(一)农村征地拆迁安臵工作
**旧城改造建设区域内农村征地拆迁工作涉及国有河滩地收回和一三五组团农村集体土地征收工作,共1086.96亩,需拆迁220户,已拆迁215户。需安臵1780人,此次安臵725人共有308户,还房面积31028平方米,余下1055人约422户在今后征地中逐步予以安臵。应支付各类安臵补偿款13595.3万元,已支付5739.5万元。全面完成一三五组团及河滩地收回征地拆迁安臵补偿工作尚需资金约7855.8万元。 (二)城市拆迁工作
一三五组团、24米干道和滨江路建设涉及国有土地106.94亩,拆迁单位产13家,私产267户,拆迁面积15700m。私产已签订协议161户,约8500 m;拆除单位产4家,面积36.69亩。已签约部分应支付拆迁补偿款3845.87万元,已支付367.3万元。要全面完成一三五组团城市拆迁工作预计尚需资金12678.95万元。
(三)工程建设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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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目前,2.64公里长江防洪堤堤身回填达到20年一遇的堤顶高度,两条战备码头工程马道以下路基部分基本完成;三组团9号、15号楼限价定向商品房建设已经启动;已经完成滨江路、两条24米和16米市政道路地勘、设计和部分报建工作;**营房迁建工程正在进行土石方施工平场工作,前期工程产值约9833.71万元。要完善防洪堤、生态堤、战备码头建设,完成滨江路及绿化景观、道路工程、**营房、相关管网以及三五组团限价定向商品房建设尚需建设资金约21058.58万元。
(四)土地拍卖工作
先后两次拍卖三宗已整理土地共253.37亩。其中:2009年11月5日,由**公司合作伙伴——**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102万元/亩,竞得170.211亩土地用于商品房建设;2010年1月7日,**有限公司分别以12万元/亩竞得三组团34.69亩土地;以13万元/亩竞得五组团48.48亩土地,共83.17亩土地用于修建限价定向商品房。一三五组团内尚有106.94亩国有土地待拆迁完毕按上述竞得价的30%补交出让金后,方能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两次土地出让金共18407.98万元,**公司出资3000万元进行资金流转。
二、面临的困难和问题
(一)关于改造建设资金方面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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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业主前期投入的资金,因**净空限制等因素,不能在短时间内回收,资金积压时间长,回收周期长,再注入新的资金压力大,因此,有条件建设的工程(如:堤防工程及滨江路绿化、24米道路、**一号展厅、限价定向商品房建设等)不能顺利启动建设,同时,拆迁安臵补偿款也不能按时足额到位,导致拆迁工作和工程建设进展缓慢。
(二)关于工程建设方面的问题
1、施工单位管理松散,工程建设不规范。为缓解资金压力,投资业主在工程建设上均选择全垫资施工单位,不愿履行正常的招投标程序(如:多次催促投资业主完善自行招标的相关手续,但自今未取得资质;不与经过正式招投标选定的限价房和市政设施的监理招标代理机构签订代理合同)。同时,对施工单位缺乏有效制约,工程投资控制和进度控制难度大,现场管理不到位(如:在堤身内的洗沙现象不采取任何有效措施;未设立固定警示标语;拖欠民工工资等)。
2、前期基础性工作积弊多,对现有工作影响大。投资业主在地勘设计等关系质量安全等最基础性工作上,管理不严、跟进不力、质量安全意识淡薄(如:市政道路3月完成初设,6月仍没跟进,对专家意见不修改;安臵房设计单位违反强规,业主单位没有引起高度重视;在确定地勘、设计单位时,不与指挥部沟通,导致监管困难)。在前期工作中,创美公司对施工单位管理存在管理不到位(如:堤防工程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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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面更换5位业主代表;工程管理人员调整频繁,工作缺乏延续性;不执行工程月报制度,不能全面掌握投资情况;未向审计单位提供完整的工程建设资料,无法进行跟踪审计)。
3、堤防工程资料不完善,工程验收难度大。防洪堤建设项目资料仅有省水利厅对防洪堤实施方案的批复文件、市航道局的航道论证报告,尚缺长江水利委员会批复、水土保持论证、环评论证、港口规划论证、珍稀鱼类保护论证等资料。两条战备码头,未办理市航务局的行政审批手续。防洪堤建设和战备码头资料不完善,直接影响工程顺利验收。
4、取土料场未落实,制约工程推进。经初步估算,**旧城改造规划区内共需450万立方回填土料。目前,工程建设共需134万立方回填土料(其中:防洪堤缺堤身5万方,滨江路路基及绿化带122万方土石方,市政道路6万方土石方,三组团安臵房1万立方土石方)。但因周边工程填方多、挖方少,且多以石方为主,难以给现有工程提供稳定、合格的土料来源,将会成为制约工程顺利推进的重要因素。
(三)关于征地拆迁方面的问题
1、企业遗留问题多,补偿期望值高。区域内原国有改制企业改制中的遗留问题多,企业希望在拆迁中一并解决改制遗留问题(如:**公司、**运业)。同时,企业性质复杂,往往把业主开发回报作为拆迁补偿预期,漫天要价(如:**仓储、**公司、**厂、**厂等),给拆迁工作带来较大阻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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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企业臵换无场所,搬迁难度大。需要进行土地臵换的搬迁企业,因规划原因,没有确定土地臵换地点,缺乏备选方案和缓冲余地,谈判难度较大(如:**公司、**公司)。
3、困难弱势群体多,还房安臵压力大。尽管拆迁条件十分优惠,但仍有大量困难弱势群体和国有公房租住户既无力补差,又不符合现行廉租住房入住条件,“夹心层”量大面广,且国有公房没下划我区,安臵压力巨大(如:仅1——12组团国有公房约16800㎡,需安臵466户约21000㎡)。
4、农村拆迁难度大,手段措施乏力。农村拆迁中尚有5户未拆迁,均提出超出政策范围以外的无理要求,补偿期望值高,经过多次政策宣传,均不能达成拆迁协议。同时,因补偿未完全到位,加之限价定向商品房未提供户型供被拆迁户选择,也没有启动建设,因此,不能够实施强制搬迁。
(四)其他方面的问题
城市拆迁许可证办理问题。办理拆迁许可证的前臵条件之一是土地必须先挂牌出让,确定中标人之后,才能办理拆迁许可,而土地挂牌出让前需注入大量资金用于拆迁安臵,导致拆迁许可证无法按期办理,影响城市拆迁工作的顺利推进(如:一组团、24米干道、滨江路、二四六组团拆迁许可办理问题)。
三、工作建议
(一)积极向市上汇报,争取市委市政府支持。旧城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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