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2.5条 严禁使用剧毒化学药剂和有机氯、有机汞化学农药,使用化学农药应按有关安全操作规定进行作业。
第5.2.6条 发现大面积的病虫害应及时通知周边地区。
第六章 技术档案
第6.1.1条 各单位必须建立完整的园林植物养护技术档案,及时收集、整理和积累资料,总结经验。
第6.1.2条 技术档案内容
(一)绿地气候、物候、水分、土质、地形、地下构筑物等自然条件及变化资料。 (二)绿地建设历史及发展状况。 (三)植物种类及养护措施记录(附录)。
(四)应用新技术、新工艺和新成果的单项技术资料。 (五)枯死树木记录表(附录)。 (六)各类统计表和调查报告、总结等。
第6.1.3条 技术档案每年应分类整理、装订成册,编好目录,分类归档。 附录一
园林植物及养护记录表 绿地名称 地 点 植物名称 编 号 学 名 规 格 数 量 来 源 种植时间 生长势
病虫害发生情况 养护措施 养护成效
记录人 记录日期 附录二
枯死树木记录表 绿地名称 地 点 植物名称 编 号 学 名 规 格 数 量 死亡时间 挖除时间 死亡原因
已采取何种抢救措施
挖除人 记录人 单位负责人 记录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