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需求
(仅供参考,具体以招标文件为准)
序号 内容 说明与要求 本合同以人民币付款,合同签署提交方案、概算、初设审查通过后一周内,支付合同总价的30%,交付所有施工图并审查通过后一周内支付至合同总价的60%,道路主体工程竣工验收移交、决算审计后一1 付款方式 个月内付至90%,余款待绿化、监控等配套设施竣工验收后一个月内一次性支付(无息)。 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中如有关于付款条件的表述与招标文件规定不符,投标无效。 人民币 100000 元,投标保证金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足额到达招标公告指定账号。 详见招标文件第二部分第五章投标人须知第19条 2 前次采购失败的,采购中心将退还投投标保证金金额 标人的投标保证金。投标人参与后续采购前,须向本项目本次公告公布的投标保证金账号重新交纳投标保证金。 投标人请注意:采购中心投标保证金交纳帐号采用动态虚拟帐号,项目采购失败后,投标保证金交纳账号将会发生变化,请投标人参与后续采购时,注意勿将投标保证金错交至其他项目虚拟账号或前次公告账号。 凡转账到其他项目虚拟账户或本项目前次公告账户的,投标保证金无效。 综合评分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一部分第四章评标办法 3 具体采购需求:
评标办法 一、招标项目规模概述:
1、本次招标道路名称及范围
(1)科学大道(黄楼路—共建路),道路红线60米,长度约1.7公里 (2)蜀山大道(黄楼路—共建路),道路红线60米,长度约1.7公里 (3)百花路(新桥大道—共建路),道路红线24米,长度3.7公里 (4)科学路(新桥大道—共建路),道路红线24米,长度3.7公里 (5)李庵路(来福路—幸福大道),道路红线24米,长度2.02公里 (6)三星路(来福路—幸福大道),道路红线24米,长度2.02公里 (7)王集路(健康路—机场北路),道路红线30米,长度4.2公里 (8)育才路(来福路—幸福大道),道路红线24米,长度2.02公里 上述拟建道路设计依据寿县蜀山现代产业园区总规划(2012-2030)及建设计划安排,具体数量和规模以实际发生为准。 2、其他工作
(1)配合业主完成寿县蜀山现代产业园区第三批道路项目立项、选址、条件、用地、土地及环评等前期手续的申报及办理工作(专人负责,以上配合工作中,相关证照办理相关部门收取的费用由业主承担,为完成配合工作期间所发生的其他费用由中标人承担)
(2)负责完成业主设计资料的整理、收集、扫描、往来文件登记及归档工作,并建立电子查询一览文件。(专人负责,三个月内完成)
(3)负责根据国家、省、市建管部门发布规范及标准,对园区市政道路工程设计图纸进行复核审查,纠正偏差和错误,提出优化建议(专人负责,主要审查
内容:是否符合园区道路设计统一标准,包括但不限于公交港湾设计、人行道板设计、交通标志及信号设计、道路交口设计等);
设计原则中关于工程的技术指导要点是否体现业主及其上级部门的要求和批示;
设计技术条件中关于方案设计的内容和深度要求是否符合国家的有关要求。
(4)负责合同期内业主日常资料的收集、整理、扫描及归档等工作(专人负责,合同期内未经业主同意,不得更换)
(5)负责完成业主安排交办的其他办公室日常服务工作(专人负责,每月提供不少于25天的服务)
(6)每月底编制完成工作报表报业主。 (7)相关费用组成
办公设备及交通费:办公设备费包括办公用品的修理维护费、折旧费、服务费及交通车辆(不少于1台,含养车费用)车辆使用费、燃油费、保险等一切费用。
一般办公设备和用品费:一般办公设备和用品费包括易耗用品费以及耐用设施的修理维护费、折旧费、服务费等。
生活设施费:包括设施用品费、水电煤气费、电话费、膳食费等。 资料收集复制费:
资料收集复制费包括服务范围所需一切资料的复印。 咨询分包费:
在需要且征得委托方同意的情况下,受托方服务范围内另聘专项咨询或协助所发生的相关费用。
人员费用:人员工资、医疗费、保险费、劳保装备费、福利费、差旅费、探亲费、设计咨询[含施工图审查]人员现场补贴费以及咨询单位的利润、管理费、税金等项目费用。
①对委托方支付的服务费用,受托方应按照国家法律缴纳有关税款。 ②中标人应对现场服务人员的人身安全负全部责任。
③中标人应按投标承诺在现场配备齐全相关的设备、仪器和物品,以确保
合同范围内的后勤服务有保障,否则委托方有权在咨询费用中扣减相应的费用;服务期间办公用房、耗材(如纸张、文具等)和其它办公费用(电费、网络使用费、固定电话费等)由招标人提供。合同期满,中标人应将属于招标人的设施和剩余物品库存清单移交给招标人。 二、设计范围
为以上招标项目设计规模中全部内容,其中道路设计为设计总承包,内容含地质勘探、物探、道路、箱涵结构、泵站、排水、交通标志、标牌、标线、监控信号、路灯(含配电部分及电源引入接口部分)、景观绿化、附属设施,供电排管及其他管线综合设计(包括项目建议书、可研、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等阶段),所有设计必须通过相关管理部门审核通过。投标报价包括上述全部设计服务内容和评审费用。
三、设计要求
1、设计方案应符合总体规划条件要求及道路等级要求,明确项目功能及总体目标。设计方案应达到城市道路方案设计深度要求。
2、投标人在投标时须对各自设计的方案进行现场汇报并配有多媒体文件演示,总时间控制在10-15分钟以内。(备注:同一路幅项目做一方案即可)
3、为保证本项目的顺利实施,投标人中标后,应驻地设计、驻地服务。 4、 设计成果至少应包括以下内容:
(1)路幅分配、道路横断面布置的设计,对沿线公交站点布设、慢行交通系统、专用车道布设、路缘带设置等方面进行综合优化统筹考虑,形成详细完整的平面布置图;
(2)沿线重要交叉路口的交叉方案,交叉方案应兼顾经济、技术、通行能力、景观、安全可靠性等多方面因素;
(3)对沿线所有交口、单位出入口、道口进行交通设计,保证与相交道路的衔接效果,道路沿线公交站点均按照港湾形式设计;
(4)结合沿线各控制点标高,提出合理的竖向设计方案、排水设计方案、管线综合方案设计;
(5)结合道路等级、交通流量等因素优化道路结构断面设计方案;
(6)景观设计方案和路灯、交通设施、绿化、供电等附属工程设计方案; (7)道路结构形式;
(8)施工过程中及竣工后的交通组织设计方案; (9)施工工期测算;
(10)基本准确的相应工程投资估算。
5、道路开口是道路设计的基本内容和基本要求,设计单位在设计道路时应将开口问题一并设计。工程施工中因设计原因造成道口开设变更的,扣除该变更部分的设计费,赔偿变更损失的全部费用,情节严重的将按合同约定予以处罚。
6、对绿化设计的说明:方案阶段仅需完成“树种选择及布置”的设计,初步设计及施工图设计阶段若规划为行道树形式则仍仅需完成“树种选择及布置”的设计,若规划为绿化带形式则需进行绿化设计,且各阶段中标设计单位需将方案报招标人审查通过。
7、供电设计必须确保通过六安及寿县职能部门审查,如该设计工作为分包,则投标人投标时应充分考虑费用标准,所有工作均由中标人独立完成,业主不负责相关协调工作(图纸设计、审查等),所有发生费用均含在投标报价内,供电排管设计按照10KV进行设计。如中标人未按招标人要求的时间完成供电设计及审查工作,招标人有权将该部分设计工作直接委托有资质的设计单位进行设计,所发生的费用均从中标人设计费中直接扣除,(按国家2002年勘察设计收费标准)由招标人直接支付。
8、地勘含在设计总包内,若地勘资料不准确,造成施工竣工价超过中标价的5%,由设计单位承担超出部分的工程费用。
9、设计基础资料:中标单位负责承担完成本项目涉及所需的全部技术支撑(如必需的测量、勘探、物探、检测、试验、咨询等)。
10、交通标志、标线、信号监控系统,中标人须按照相关文件要件,在规定的时限内完成相关的报审报批工作,并取得交通管理部门的批复意见。 三、投标报价
1、本项目报价采用“费率报价”,投标报价(即投标设计费率)不得高于计价格【2002】10号文件的工程设计现行收费标准,投标文件中确定的最终投标设计费率不再根据工程量的增减或工期的调整而变动,中标单位最终依据中标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