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 让步接收:
A) 原则上让步接收根据不合格严重度及产品价值作降价5~20%处理;
B) 对新产品开发/新外购、外协开发量产确认前或为大幅度降低成本,在认可公司内工
艺水平基础上而出现不符合质量要求的不合格品,经技术部经理批准,允许让步接收而不降低单价;
C) 对让步接收的产品,外购、外协不再负担挑选工时/返工/返修等费用,但对在生产
中挑出的有不可返修缺陷的不合格品,退外购、外协并由供应商承担退货损失(退货运费及不合格品金额);如让步接收的产品在客户处发生不合格,则根据实际情况承担B5,B6,B7,B9项损失;
D) 对进货时检验判定为不合格品批,如不影响生产,可作退货处理.如我司生产急需,
外购、外协必须无条件接收我司作让步接收并承担损失(降价损失及可能产生的B8项交付延期损失费);
E) 让步接收需经外购、外协书面同意,外购、外协应在接到我司让步接收通知2个工
作日内作出回复,否则逾期回复作同意让步接收处理;
(四) 进货检验时判为合格的外购、外协产品在生产过程中发现不合格或在客户处发生不
合格时处理:外购、外协负责直接损失A+附加损失B;其中附加损失B项中的分项计算按实际发生的损失项计算;
原则上:对供方不合格程度较轻的产品,为保证我司生产延续性或简化索赔手续,可让步
接收的,优先按让步接收规定作让步接收处理。
(五) 索赔件处理为报废后退(换)货,不索赔,但因此延误交期的,将执行 B8。 (六) 因外购、外协产品不合格在生产部门发现,或需生产部门返工、返修的,则由生产
部门提出索赔,并提供相关证据(返工/返修单等)交采购部,由采购部会同质量部取证并通知供应商,赔偿费用按本标准计算后,以《质量索赔报告》形式书面向外购、外协提出索赔;
(七) 在进货检验时发现不合格品,由质量部以 《品质异常报告》或《质量索赔报告》形
式通知采购部,采购部根据生产情况作退货、让步接收、返工、返修等处理,并根据本标准计算赔偿费用;
(八) 《质量索赔报告》由质量部经办人提出,质量部部长审核,管代批准,损失金额单
次在2000元(含2000元)以上,由总经理审批,如果是供方责任,并经供方签名确认后生效后发往采购部、财务部,采购部负责通知,财务部负责从货款中直接予以扣除相应的款项(或责任单位到采购部直接现金补足差额),所有质量赔款,在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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款中扣除。
(九) 经办理完毕的《质量索赔报告》,正本原件交质量部保管,各复印一份给采购组和财
务部存档。
(十) 乙方每次提交的检验报告上的尺寸数据须与零件一一对应,并在包装上作出明显标
号,以便甲方复验。数量在100件以下的必须全检尺寸与外观,100件以上按GB/T2828.1-2003 AQL=0.65抽检,(除图纸上标注的重要尺寸和关键尺寸提供全检数据外报告上只需提供5件数据,零件数量低于5件以实际数量提供数据)指定要求检验数量的以指定要求执行。
(十一) 对乙方交付零件提供的软件资料(包括但不限于合格证,成品检验报告,热处理报
告,表面处理报告等质量证明资料)如资料上有错误、涂改、编造数据等问题,以每份100RMB进行处罚,处罚单由质量部门开具,供应商签字确认并以现金方式交于质量部门。
(十一) 对乙方交付零件,发现零件中有混料的,直接罚款5000元~50000元不等,零件中
发现有补焊,敲螺纹通止的等弄虚作假行为的,一经发现直接罚款2000元~20000元不等。处罚单由质量部门开具,供应商签字确认并以现金方式交于质量部门。
第六章记录与保存
乙方应对下列记录予以保存,备查。
1、 XXXX 2、 XXXX 3、 XXXX 4、 XXXX 5、 XXXX
以上记录保存时限为 X年
以上记录保存要求及年限保存要求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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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乙方:
甲方代表:乙方代表:
甲方质量代表:乙方质量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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