动设备监造工作指南
中海石油炼化有限责任公司惠州炼油项目组
中海石油炼化有限责任公司惠州炼油项目
目
录
1. 总则...........................................................2 2. 适用范围.......................................................2 3. 设备监造过程的一般规定.........................................2 4. 对监造人员的能力要求...........................................4 5. 监造过程重点质量控制工作.......................................4 6. 质量问题与质量事故的处理.......................................9 7. 主要质量控制点设置示例(离心压缩机)...........................10 8.附则......................................................10 9. 附件...........................................................10
动设备监造工作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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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总则
1.1 本指南是动设备监造工作的指导性文件,为使惠州炼油项目设备监造技
术、管理工作的内容、步骤和方法更趋规范、统一和程序化。以达到为设
备监造人员在检查设备制造过程中,对各项质量检验工作的程序、产品质
量的实际状态能否满足设计、标准、规范及合同要求,检查制造厂记录、
报告的真实性和准确性提供指导。
1.2 压缩机、汽轮机和泵类等动设备一般采用 API 标准采购、制造和验收。
国内制造厂需要在吸收 API 标准的基础上,自己设计图纸、制定切合国情 的企业标准,因此,制造厂在制造这类设备时有一定的随意性,往往会发 生偏离 API 标准的情况。另外,由于在机械设备制造方面,国家没有颁布 过任何法令性的规程或条例。基于上述两个原因,就有必要实行监造的手 段,由熟悉 API 标准的设备监造人员参与制造过程的检验。 2. 适用范围
本工作指南适用于惠州炼油项目动设备的驻厂监造检验管理工作,动设备 包括离心式和往复式压缩机、蒸汽轮机机组、燃气轮机机组、烟气轮机等能量 回收机组、增压机、风机、离心泵、往复泵、水力除焦系统机械等制造难度大、 制造周期长、价格昂贵的关键转动设备。
3. 设备监造过程的一般规定
3.1 设备监造检验:是对制造厂承制的设备制造的全过程进行客观、真实的
监督检验。
3.2 惠州炼油项目设备监造成立设备监造领导小组,成员由合同采办部、质
量部、人力资源部、生产准备部有关负责人组成。设备监造领导小组下设
动、静两个监造工作小组,动设备的监造工作由动设备监造工作小组具体
负责,监造工作小组成员由合同采办部、生产准备部人员及外聘专家组成。
3.3 项目组质量部负责向监造人员收集监造设备质量情况信息并汇总,并最
终对设备质量进行评估。
3.4 项目组质量部应对设备制造厂质量保证体系进行审查,审查内容主要为:
是否建立了质量管理组织机构及规章制度(质量管理手册及质量程序文
件);是否建立了质量管理岗位责任制;质量体系人员是否到岗并履行职责;
检查是否及时、有效;是否建立了奖罚制度;是否建立了质量通病治理措施;
动设备监造工作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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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 3.6 3.7 3.8 3.9 分包工程质量控制管理等。
监造人员的检验依据:产品设计技术条件或订货技术条件、与产品相关
的国内国际标准、制造厂的施工图纸、企业标准、工艺文件和检验文件等。
根据上述技术文件及合同要求确定检验重点、见证方式及注意事项。
监造所涉及的主要项目有:原材料检验;承压零件水压试验;转子动平
衡试验;叶轮超速试验;机械运转试验;装配后的动设备的气密试验;氦
气泄漏试验;备件试验;其它试验;装运准备检验包括油漆、铭牌、随机
附件和配件、装箱(当用户要求时)、发运(当用户要求时)等。
监造内容必须有据可依,监造过程中涉及的检验内容,不能遗漏;该现
场见证的不能用审查报告代替;必须到场的不能不到场。
检验方式按圈定的检验性质来决定,按检验性质,监造工作指南中的监
造检验分为 H 点、W 点和 R 点三种。
H 点(停止点):监造人员在接到厂方通知后,必须按时到达现场,厂方
必须提前通知监造人员,并留出足够的路途时间。只有
在监造人员在场的情况下,厂方才可以进行该项检验。
W 点(观察或测量点):监造人员应尽可能到达检验现场,如果监造人员
因故不到,则该检验承制厂可自己进行,但监检
人员事后应予以复查,确认检验结果合格时,制
造厂或承制厂才可进行下一道工序的施工。对于
W 点的监造检验,监造人员可以采取在场见证和
动手抽查两种方式。
R 点(文件审核点):监造人员应对厂方提交的检验报告、原始凭证、或
资料进行审查,确认检验合格、有效后,给予签字
认可。
当监造人员发现制造厂的制造工艺明显有误,或没有把握保证产品质量 和满足技术要求时,应向制造厂提出工艺修改意见。当制造厂的工艺文件 或检验文件中缺少标准或技术条件中规定的检验内容时,应向制造厂提出 检验修改意见。
3.10 监造人员应对每日监造中发生的事件在检验日志上认真做好记录。 3.11 监造人员要与厂方的检验部门和质量管理部门经常沟通。监造人员应保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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