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部分 站的职责任务和收费依据
一、站的职责任务
湛江市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站受建设局的委托,依法对建设工程的地基基础、主体结构、使用功能、环境质量和与此有关的工程建设各方面主体等质量行为进行强制性监督。其主要任务:
1、组织安排湛江市市区的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工作。
2、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及上级部门颁布的有关工程质量的法律、法规、政策、规范、技术标准。
3、受理政府委托的建设项目报监手续,实施质量监督。 4、向政府报送委托的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报告。
5、审查受监建设工程,参与各方主体的质量管理体系,对建设各方的工程质量违规行为采取行政措施,对需要实施行政处罚的工程和各方质量责任主体,报告政府主管部门或接受政府主管部门委托进行行政处罚。
6、参与质量事故的调查处理,监督质量问题的整改。 7、对预制建筑构件和商品砼企业进行质量监督。
8、严格执行有关技术规范、规程、标准对工程质量进行检测,并监督检查检测单位和企业试验室的工作情况。
9、对县(市、区)的质监站业务工作进行指导,对区质监分站进行监督管理。
10、完成上级交办的其它工作。
二、收费依据和标准
1、建筑工程质量监督收费依据
广东省物价局关于调整工程质量监督收费计算方式的复函
粤价函[2004]477号
省建设厅:
你厅《关于申请调整我省建筑工程质量监督收费计算方式的函》(粤建管函〔2004〕91号)悉。根据《广东省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条例》规定,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函复如下:
一、同意将原按定率收取的建筑工程质量监督费改为按建筑面积定额收费,具体标准为:框架(含砖混)结构2.0元/平方米,高层建筑2.5元/平方米,超高层3.2元/平方米。一项工程建筑工程质量监督费低于800元的,按800元收费。对农民自建自住的房屋进行质量监督不得收费。
各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可根据当地的实际情况,在省定标准内核定本地的具体收费标准,并报省物价局备案。
二、交通、水运、电力、电信、水利等不能按建筑面积计收的工程统一按建安工作量的1‰收取工程质量监督费。
三、本规定自2004年10月1日起执行,过去有关规定与本文不一致的,一律以本文为准。请通知有关收费单位到当地物价部门申(换)领《广东省收费许可证》(行政事业性收费),实行收费公示,使用省财政部门统一印制的行政事业性收费票据,收费收入按规定委托银行代收、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
广东省物价局 二○○四年九月七日
2、建筑工程质量检测收费标准
(1)湛江市物价局文件《转发省物价局关于建筑工程质量检测收费问题的复函的通知》(湛价﹝2004)342号)
湛江市物价局文件
转发省物价局关于建筑工程 质量检测收费问题的复函的通知
湛价﹝2004﹞342号
市建设局:
现将广东省物价局《关于建筑工程质量检测收费问题的复函》 (粤价函 [2004] 428 号)转发给你们,考虑到我市的实际情况,我市建筑工程质量检测(验)收费标准按省规定标准执行。
特此通知
附件:粤价函[2004]428号
二〇〇四年十一月十七日
主题词:转发 工程质量 检测 收费 通知
抄送:省物价局、市财政局、审计局、国税局、地税局,
各县(市、区)物价局,室物价局直属分局。
主办:收费管理一科 电话:3332150 (共印27份)
(2)广东省物价局文件《关于建筑工程质量检测收费问题的复函》(粤价函〔2004〕428号)
广 东 省 物 价 局
粤价函〔2004〕428号
关于建筑工程质量检测收费问题的复函
省建设厅:
你厅《关于重新申报建筑工程质量检测收费和申请收费增项的
函》(粤建管函〔2004〕221号)悉。经研究,现复如下:
鉴于我局《关于建筑工程质量检测收费问题的复函》(粤价函
(2002)146号)试行期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原国家计委等六部委印发的《中介服务收费管理办法》(计价格(1999)2255号)及我局《广东省中介服务收费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粤价(2002)218号)等规定,同意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建筑工程质量检测单位接受有关单位自愿委托(应签订委托协议书),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规程、标准进行建筑材料、建设工程检测时收取检测( 验 )费,具体收费项目及标准详见附表。
各地级以上物价部门可按下浮不超过本文规定收费标准10%的
幅度内制定当地的具体标准,并报我局备案。《国家计委、建设部关于发布〈工程勘察设计收费管理规定〉的通知》(计价
格(2002)10号,我局粤价(2002)168号文转发) 中已有规定收费项目和标准的,按该文规定执行。从事房屋结构可靠性评定服务的,其收费按我局《关于房屋结构可靠性评定服务收费的批复》(粤价(2002)97号) 规定执行。
请通知有关收费单位在收费场所显著位置公布服务程序或业务规程、服务项目等,实行收费公示,使用税务发表,自觉接受物价、税务部门的监督检查。
以上规定从2004年9月1日起执行,有效期三年。
附件:广东省建筑工程质量检测收费项目及标准表
二〇〇四年七月二十一日
抄送:省政府办公厅、省国税局、地税局、省物价局直属分局,各市
物价局。
主办:收费管理一处 电话:83350937 (共印36份) 附件:
广东省建筑工程质量检测收费项目及标准表
序号 1—1 1—2 1—3 2—1 2—2 3—1 4—1 砼抗渗透试4—2 5—1 验 砼凝结时间 S8 初凝 个 砼劈裂抗拉 砼试件抗折 砼试件抗压强度 检测名称 检 测 项 目 10×10×10cm 15×15×15cm 20×20×20cm 10×10×40cm 15×15×55cm S6 组 500 200 个 组 组 计算单位 收费标准(元) 24 30 36 100 210 50 400 备注 每增加一个等级加100元 初凝、终凝全测4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