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2-6 国内UPS高校及科研机构情况表
科研机构名称 成立时间 华中科技大学电气工程学院 主要研究方向 备注 国家级电工电子实验教学示1958年 电子和光子信息的检测、范中心(电工)、国家电工电存贮、处理、传输与显示 电子学与光电子学、电路清华大学电子工程系 与系统、电磁场与微波技1932年 术、通信与信息系统、信号与信息处理、复杂系统与网络等 浙江大学电气工程学院 电气工程、控制科学与工1920年 程、系统科学、电子科学与技术 电气工程学科为 “211”和“985”工程重点建设项目 中国高等教育创办最早的电工学科;电力设备电气绝缘西安交通大学电气工程学院 1908年 国家重点实验室、国家工科基础课程电工电子教学基地等 电工理论新技术中心、广东电力工程技术研究开发中华南理工大学电力学院学院 电力工程系、电力电子工程系、动力工程系 心、新能源中心、电力实验中心、电力系统工程研究所、能源洁净利用研究所、电力经济与电力市场研究所等七个中心(研究所) 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实验中心(电子类);“极高频复杂电子科技大学电子工程学院 系统”国防重点学科实验室、新型微波探测技术教育部工程研究中心等一批省部级重点实验室 高电压与绝缘技术、电力武汉大学电气工程学院 1934年 系统及其自动化、脉冲功率与等离子体技术、电力电子与电力传动、汽车电32
子工科基础课程教学基地(电工) “电子科学与技术”、“信息与通信工程”两个全国重点一级学科 多个国家级重点实验室、多个研究中心
子工程、电力建设与运营和电工理论与新 中国科学院电工研究所 1958年 获得国家和中国科学院及其他部级奖励100余项 资料来源:根据网络资料整理而来
(二)我国UPS企业发展情况 1.企业数量
2007-2011年,我国UPS产业企业数量稳步增长,从2007年的1280家增加到了2011年的1660家,增加了22.9%。从增长率看,除2010年外,企业数量增长率均在6%以上,相对较快(如表2-4所示)。
表2-7 2007-2011年我国UPS产业企业数量及增长情况
时间 企业数量(家) 同比增长% 2011年 2010年 2009年 2008年 2007年 1660 1550 1490 1360 1280 7.1% 4.0% 9.6% 6.3% 8.5% 33
20001500100050002007年企业数量增长率12808.5 08年13606.3 09年14909.6 10年15504.0808.5606.3%4.0909.6501660178012.0.0%8.0%7.1%7.10%6.0%4.0%2.0 11年16607.1 12年1-3月17807.10%0.0%企业数量增长率数据来源:国家统计局
图2-11 2007-2011年我国UPS产业企业数量及增长情况
2.企业规模结构
目前,我国UPS电源企业,销售额超过2亿元的有5家,1亿元~2亿元的企业5家;5000万元~1亿元的企业约有15~20余家;2500万元~5000万元左右企业约有270多家;500元~2500万元左右企业约有1380余家,其余有300多家。另外,从图2-12可知,我国UPS行业企业总体规模较小,中小规模企业占据绝大多数,高达总数的98%以上,规模以上大企业数量仅占2%。我国绝大多数UPS企业技术研发、资金实力上缺乏足够的竞争优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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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大型中型小型91%图2-12 2012年1-3月中国UPS产业企业数量不同类型
3.企业所有制结构
我国UPS企业中,私营企业数量占大多数,比例达51.3%。其次为股份制合作制企业和股份制企业,分别占16.9%和14.1%,国有企业、集体企业、外商和港澳台投资企业等所占比例较低。
国有4.6%3.4%5.6%4.1.1%集体股份制股份合作私营51.3.9%外商和港澳台投资其他
图2-13 2012年1-3月中国UPS产业企业不同所有制分析
4.企业销售收入结构分析
(1)按不同企业规模类型分析。目前,我国中型以上UPS企业虽然数量较少,但在销售收入上却占有较大市场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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额,大中小企业基本呈现“三分天下”的格局。占全体UPS企业总数2.1%的大型企业在销售收入中占有29.6%,占全体UPS企业总数6.7%的中型企业销售收入达到31.5%,而占全体企业总数高达91.2%的小型企业销售收入仅占全体市场份额的38.9%,这显示出UPS领域大型企业具有绝对竞争优势,小型企业市场竞争力弱,销售收入较少。
29.608.90%大型中型小型31.50%
图2-14 2012年1-3月中国UPS产业销售收入不同类型分析
(2)按不同企业所有制分析。从所有制的角度来看,占UPS企业总数51.3%的私营企业销售收入仅占24.9%,不足四分之一,竞争力较为薄弱。而仅占总企业数4.6%的外商和港台投资的企业在总体销售收入上,占据总体份额11.5%,显示出强大的市场竞争力。占总数16.9%股份合作制企业和14.1%股份制企业,表现出相当的市场竞争力,在销售收入上,分别占据20.7%和13.9%的市场份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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