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面交叉口拓宽条件:
1、高峰小时一个信号周期进入交叉口左转车辆多于3或4pcu(小交叉口为3,大交叉口为4)时,应增设左转专用车道。
高峰小时一个信号周期进入交叉口右转车多于4pcu时,应增设右转专用车道。
2、根据交叉口形状、交通量、流向和用地条件设置交通岛。交通岛应以缘石围砌。人行横道处缘石高度可降为零。
3、交叉口进口车道宽度,小型汽车车道可采用3m;混入普通汽车和铰接车的车道与左、右转专用车道可采用3.5m,最小3.25m。
4、交叉口的进口道设右转专用车道时,右侧横向相交道路的出口道应设加速车道。右转专用车道长度应保证右转车不受相邻停候车队长度的影响;加速车道应保证加速所需长度。两者均应调查后计算确定。
各级道路路口拓宽的规定:
主干路
当路段单向车道为3车道时,进口道拓宽为5车道,出口道为4车道,拓宽段长度(在交叉口进口道或出口道外侧路缘半径的端点向后起算,下同)80m;当路段单向车道为2车道时,进口道为4车道,出口道为3车道,拓宽长度为80m。以上拓宽段两侧红线宽度各增加5m(详见图8—1)。
次干路
当路段单向车道为2车道时,进口道拓宽为3~4车道,出口道为2~3车道,拓宽段长度(在交叉口进口道或出口道外侧缘面半径的端点向后起算,下同)70m;当路段单向车道为1车道时,进口道为2~3车道,出口道为1~2车道,拓宽长度为60m。以上拓宽段两侧红线宽度各增加2~5m(详见图8—2、8—3)。
无论什么道路,在其交叉口拓宽时,拓宽车道数一般为1~2条,过多的拓宽车道对于提高道路交叉口的通行能力并无多大意义,拓宽长度也不能过长,一般只要满足车辆排队长度即可,入口拓宽段和出口拓宽段可对称布置,或入口拓宽段长度略大于出口拓宽段长度。拓 宽渐变段的长度,一般不得小于20m,在条件较困难的地带也不能小于15m。当主干路、次干路交叉口附近有广场时,靠近广场一侧对的道路拓宽段长度可适当延长,用于广场附近的临时停车。于支路与主干路或次干路相交的交叉路口,一般无需拓宽。
平面交叉口的人行道应该布置在机动车和非机动车停车线的靠近道路交叉口中心一侧,宽度不要小于5m。
拓宽后的平面交叉口的出入口道路宽度最好能有供机动车左行、直行和右行的三条车道,这样可以使交叉口的交通秩序大为改观。
图8—1 主干路与主干路路口渠化标准图
图8-2 主干路与次干路路口渠化标准图
图8-3 次干路与次干路路口渠化标准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