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流程管理规定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满足日常办公需求,规范公司日常办公用品、日用品、食品、电器、办公设备、耗材等的采购、领用流程,合理控制费用支出,特制订本规定。 第二条、 适用范围
公司内所有部门工作所需的办公设备、办公用品、日用品、食品等的采购、领用管理。
第二章 申请
第三条、 各部门于每月25日前将次月所需采购物品按照规格、数量等项填写《采购申请(汇总)表》(附表1)以邮件形式提出申请的部门,需要填写附表1的电子表格,以附件形式发送。报于部门主管审批后交行政部采购负责人。
第四条、 采购负责人汇总、整理各部门采购申请,各部门需采购的物品经采购负责人审批通过的提交预
算至财务部,财务部审核(单价超出1000元,总价超出5000元预算需由总经理审批)
第五条、 审核通过后由采购负责人实施采购。
第三章 采购
第六条、 采购人员必须遵守货比三家采购原则,需要注意供货商的报价是否注明品牌、型号等信息,同时参考供应商所能提供的服务,综合比较采购成本后进行采买。
第七条、 原则上办公用品、日用品等不进行零星采购,因业务与工作需要临时采购的,经总经理批准后方可购置。
第四章
第八条、 物品入库
物品购入后,行政人员做好入库登记,写明入库日期、品名、规格与数量等。 第九条、 盘点
入库后划为固定资产的,一个季度盘点一次;日常办公用品每月统计一次。 第十条、 物品发放
1. 日常办公用品、日用品、电器、食品与办公设备、耗材入库后,部分直接由各部门根据采购申请领回,行政部做好领用(《办公用品领用登记表》(附表2)),其余由行政部负责保管。
2. 除新员工到职外,办公用品发放时间统一为:每周二下午。其它时间不予办理(特殊情况外)。 3. 固定资产领用需填写《公司资产领用单》(附表3)经总经理批准后发放。
4. 生活用品发放:公司外派人员(北京、广州分公司来无锡支援)每人限领一套,普通员工不予领用。
第六章 附则
第十一条、 本规定经总经理批准,自二○一一年十月十三日起执行。此前与本规定不一致的,以本规定为准。
第十二条、 本规定的解释权归属无锡行政部。 附件:
物品的管理
表1:《采购申请(汇总)表》 表2:《办公用品领用登记表》 表3:《公司资产领用单》 附表1:
采购申请(汇总)表
年 月
序号 用品名称及型号规格 单位 数量 预计单价 合计 备注 申请部门: 申请人: 批准人: 附表2:
办公用品领用登记表
日期 附表3::
公司资产领用单
品名 规格 数量 部门 领用人 发放人 备注 部 门 姓 名 职 务 物品名称 数 量 规 格 资产编号 原因/用途: 部门经理: 行政部经办人: 领用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