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泉驿区山泉镇人民政府龙泉驿区山泉镇人民政
府关于农村垃圾无害化处理的实施方案
www.chengdu.gov.cn 填报时间: 2008-06-19 责任单位: 龙泉驿区山泉镇
为加快农村社会化服务体系的发展,建立农村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体系,推进城乡一体化,构建和谐山泉,现就我镇农村生活垃圾收集清运无害
化处理体系,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原则
(一)指导思想
围绕我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战略目标,以人为本,统筹城乡市容环境管理,建立和完善农村生活垃圾收集清运无害化处理体系,引导我镇环境卫生管理职能和服务体系迅速向农村延伸,加快推进城乡一体化进程,为实现“生产发展、生活宽裕、村容整洁、乡风文
明、管理民主”目标而奋斗。
(二)工作原则
坚持政府引导与市场机制相结合,促进中心城区环卫作业向农村迅速推广;坚持统筹安排与重点突破相结
合,以点到面,先易后难,由集镇到村组,实现全镇2010
年实现生活垃圾收集清运处理全面覆盖。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1、环卫设施跟不上村镇发展的需要,社区、各村、居民点、镇村道路没有环卫设施,相当一部份农村土壤、水体、大气受到生活垃圾的污染,使人民群众生活质量受到不同程度的影响,应尽快解决农村生活垃圾无害化
处理问题。
2、目前社区、各村组环卫硬件设施还相对滞后,部分村组未配套修建生活垃圾收集清运设施,生活垃圾乱堆乱倒,垃圾围镇、围村、围路、围河现象比较明显,
严重影响了农村生活环境和质量。 3、集镇街道,农民赶集交易后易产生大量垃圾,无法迅速收集清运处理,垃圾清运车、垃圾桶(池)、果屑箱未按国家城市环境卫生设施标准设置,设置和配
备严重不足。
4、公共厕所规划落实不到位,建设滞后,数量不足,分布不合理,很多村组人、畜、禽粪便直排,污染
环境。 三、工作目标
以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为突破口,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计划,落实责任,加大资金投入,在较短时间内建
立起覆盖全镇的农村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体系,使农村环境卫生状况得到根本性的改变。根据我镇实际情况,
分别采取以下五种办法。
1、场镇生活垃圾收集清运无害化处理问题。在东街社区、桃花故里、枇杷沟三个居民相对集中居住点附近增设垃圾桶和垃圾池,数量以居民垃圾产生量确定。做到定期定点收运垃圾到处置场进行无害化处理。2006年全面建成集镇生活垃圾收集清运无害化处理体系。
2、居民点生活垃圾收集清运无害化处理问题。各村要加快居民点的环境卫生保洁,落实责任,本着合理布局、方便收运的原则,各村建立垃圾中转点(池),组建立垃圾池,村民住宅设置垃圾收运容器,由村民将垃圾集中到组垃圾池,再转运至村中转站(池),统一运往长安垃圾处置场或长铁生活垃圾场焚烧场进行无
害化处理。
3、解决公路两侧、河道垃圾污染问题。各村建立村组公路两侧、河道垃圾的收集清运机制,实行属地化管理。各村组负责本辖区内公路、河道的清扫管理工作;由各村合理布点,设置公路两侧、垃圾中转桶(池),设置河道水闸或拦污栅,专人负责公路两侧、干道和河道管理保护区清扫保洁、水面打漂工作,并将垃圾集中到垃圾中转点(池),再转至村中转站(池),统一运
往长安垃圾处置场或长铁生活垃圾焚烧场进行无害化
处理。
4、解决桃花故里和枇杷沟景区环境卫生管理和垃圾收集清运无害化处理问题。由景区管理机构负责范围内垃圾收集设备的设置和收集工作,统一运往长安垃圾处置场或长铁生活垃圾焚烧场进行无害化处理。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农村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是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核心内容之一,是惠及农村千家万户的民心工程,涉及面广,任务量大。为加强对这项工作的组织领导,镇政府成立了由镇长任组长的领导小组,把这项工作作为一项长期的重要政治任务和民心工程来抓。各村要成立相应的农村垃圾无害化处理小组,村主任要亲自抓,各组长主要抓,形成上下联动,全面
实施的强大合力。
(二)建立监督机制。各村(社区)要根据本方案,结合自身实际,明确责任,采取定期、不定期检查和抽查的形式,对各单位辖区内的环境卫生情况进行检查,形成长效的监督检查机制,并将定期检查记录装订成
册,做到责任记录两落实。
(三)广泛宣传发动。各村(社区)委会要充分发挥有线广播等宣传平台,创建良好的舆论氛围,通过写
标语等形式,进一步增加村民的自觉性,教育广大群众增强卫生意识和文明意识,形成良好的卫生习惯。
五、实施步骤
为顺利推进垃圾无害化处理工作,使此项工作更符合实际,贴近群众,得到群众的全力支持,根据区府的要求,我镇垃圾无害化处理工作分三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2005年7月—2005年10月):对全镇居民居住情况进行摸底,对需修建垃圾池、安放垃圾筒、所需保洁人员的情况进行统计,拟算实施资金。 第二阶段(2006年6月—2008年6月):在桃源村、美满村进行试点,以明确全面实施垃圾无害化处理
的具体细节。
第三阶段(2006年10月—2010年6月):全面实
施垃圾无害化处理工作。
六、资金保障
垃圾无害化处理工作是一项惠及广大群众的长期工作,涉及初期投入和长期运转两方面资金。 初期投入:本着“政府挑大头,群众出小头,政府做引导,群众得实惠”的原则,政府承担初期资金投入的60%,其余40%由群众按户收取(每户收取标准按各村、社区实际设置设施数量而定或是按全镇平均数收
取)。
长期运转资金:按区市容局核定的收费标准按户季度收取,以减少群众一次性按年收取的资金压力。费用由各村、社区负责按季度收取后上交镇政府,收取的费
用全部用于垃圾的清运及清扫人员的工资。
七、考核制度
镇政府将根据各村(社区)的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情况与各村(社区)签订目标责任状,对各村(社区)
长效农村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管理进行考核。
龙泉驿区山泉镇人民政府
2006年7月1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