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树镇卫生院人事制度改革实施方案
为了深化卫生院机构和人事制度改革,全面提高综合服务水平,激发职工的工作积极性,根据西卫发(2009)30号文件精神依据,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改革的指导思想、目标任务和总体原则 1.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按照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认真贯彻执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卫生事业改革与发展的决定》精神,遵循医学自身发展规律、人才资源合理配置规律和市场运行规律,建立符合我院特点的人事管理体制、运行机制和分配制度,充分调动广大职工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全面提高医疗服务质量和管理水平,实现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协调发展。
2.目标任务
建立政事职责分开、单位全员聘用、人员自主择业、单位依法管理、配套措施完善的分类体制;建立一套学科结构合理、医疗与预防保健相结合,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工勤人员各自岗位需求相适应,工作数量和质量要求相统一的管理制度。逐步形成人员能进能出、职务能上能下、待遇能高能低,优秀人才脱颖而出充满生机与活力的用人机制。科学设岗,合理设置卫生院内部机构,搞好定编、定岗,
定员工作;全面实行全员聘用制,深化卫生院人事制度改革;建立激励机制,实行分配制度改革,充分体现管理要素,技术要素、岗位类别等要素参与分配,向优秀人才、临床一线和重点岗位倾斜。
3.总体原则
(1)坚持德才兼备的原则;
(2)坚持尊重知识、尊重人才的原则; (3)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4)坚持按劳分配和按生产要素分配相结合,效率优先,兼顾公平,以岗定薪,薪随岗变的原则。
二、改革的内容和重点
(一)坚持五定,进行内部机构改革
根据“定机构、定岗位、定职能、定编制、定领导职数”五定原则,科学合理设置内部机构和岗位。
1.定机构
按照“精干高效、合理设置”的原则,规范单位机构设置。将卫生院岗位类别分为:行政后勤、公共卫生、基本医疗三大类。
2.定岗位:根据卫生院岗位设置标准和我院的实际工作需求,坚
持精简、统一、高效、务实的原则。核定以下共计28个岗位。 (1)行政后勤类:设置岗位5个、其中兼职岗位2个。 (2)公共卫生类:设置岗位7个、其中兼职岗位4个。 (3)基本医疗类:设置岗位16个、其中兼职岗位4个。 3?定职责:根据国家规定的卫生机构标准和职能为依据,从卫生
院的实际出发制定本院各级各类人员工作职责。
4.定编制:核定我院编制18名,卫生院实有18人(专业技术人员15人,工勤人员3个)。
5.定中层领导职数:设医务科长1名、护士长1名、财务科长1名。
(二)实行全员聘用制,深化人事制度改革
1.实行全员聘用制度。按照“科学设岗、双向选择、竞争上岗、择优聘用”的原则,打破身份和级别管理界限,面向全体职工、层层聘任,确定单位与个人的人事关系,明确单位和个人的权利与义务。
2.推行竞争上岗。根据岗位设置和《西乡县卫生局实施乡镇卫生院人事制度改革管理办法》规定的权限、条件和程序,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与职工签定聘用合同。 (1)竞争上岗的程序
宣传动员:通过职工大会等多种形式,讲明竞争上岗的目的、意义,公布拟竞聘的职位、任职条件和资格、程序办法,动员大家提高认识,消除顾虑,积极参与。
公开报名和资格审查:报名采取个人自荐、群众举荐和组织推荐相结合的办法,符合任职条件的参加竞聘选拔。中层干部和其他人员由卫生院改革领导小组进行资格审查;各级各类人员的任职条件和资格与竞争岗位相一致。
演讲答辩:中层干部由卫生院改革领导小组组织进行。领导小组根据竞聘者的演讲答辩评议打分。
民主测评:职工根据竞聘者演讲答辩和平时表现,对其进行民主测评。
综合考核:卫生院改革领导小组对竞聘人员进行德、能、勤、绩(主要是工作业绩)4个方面综合考核。
确定聘用对象:中层干部按民主测评、演讲答辩、综合考核、按3︰3︰4的比例计分。专业技术人员及公共卫生类别人员按照民主测评、综合考核、按4︰6的比例计分。
公示:依据竞聘数择优确定拟聘任对象,进行公示。 (2)聘用
根据《西乡县卫生局实施乡镇卫生院人事制度改革管理办法》的规定,通过签订聘用合同确立聘用关系,明确双方的责任、权利和义务。
各级各类人员的聘期为3年,可连聘连任,新进人员试用期大中专毕业生为1年,其他人员不得超过6个月,试用期满后根据工作情况确定是否正式聘任。
(3)聘用办法
专业技术人员实行聘任制,根据核定的岗位,参考中、初级专业技术人员的结构比例数额,实行竞争上岗、双向选择、评聘分开、择优聘任,并对卫生专业技术岗位实行执业资格注册管理制度。
管理岗位,建立体现管理人员的管理水平、业务能力、工作业绩、资格经历、岗位需要的等级序列,推行职员制。
工勤岗位,继续完善符合事业单位工作特点及岗位要求的技术等
级,严格设定工勤岗位,采用多种用工形式,推行聘用合同管理。今后,凡工勤岗位新补充人员,一律实行临时聘用制度。
(4)签订聘用合同
聘用合同由卫生院法人与受聘人员以书面的形式订立。聘用合同应具备下列条款:(1)聘用的合同期限;(2)岗位及其职责要求;(3)岗位纪律;(4)岗位工作条件;(5)工资待遇;(6)聘用合同变更和终止的条件;(7)违反聘用合同的责任。医院与受聘人签订聘用合同,试用期一般不超过3个月,特殊情况可延长至6个月,大中专毕业生使用期限为12个月。
3.建立岗位管理。按照岗位设置的职责、权力和任职条件实行岗位管理。中层干部、实行任期目标责任制。
县卫生局与院长签订任期目标管理责任书,提出考核办法,并负责考核。院长代表卫生院与中层干部签订任期目标责任书,制定考核办法并负责考核。
依据目标任务完成情况、考核结果作为聘任或解聘相应职务的重要依据。
严格坚持凡进必考的原则:今后凡新进入我院的各级各类人员由单位根据岗位空缺提出申请计划,经县卫生局审核,县人事局审批报县政府同意后,由人事局会同卫生局和单位公开招考,择优录用,按照规定的试用期满后,经考核合格者,由院长决定聘用后,再由相关科室聘任。
4.建立健全社会保障体系。按照《西乡县事业单位改革试点社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