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何贯彻执行《劳动法》那么难

2020-04-18 03:06

为何贯彻执行《劳动法》难

摘要:本文列举了目前社会上各种经济实体(个体商贩、私营企业、合资企业、国有企业等)中违规违法加班加点的情况,通过分析普通职工,企业主、企业管理人员、国企干部,法律工作者对加班的不同看法,结合部分企业的企业文化,社会因素等,来对我国目前《劳动法》的执行情况进行观察、研究。通过对比,分析了其中的原因。管中窥豹,由部分见整体,针对各种原因提出了一系列的解决方案。包括普法教育,提高普通职工,企业领导,执法人员等的法律素质,建立正确的企业文化观,社会价值观,加强立法、执法、法律监督等等。最后文章指出加强贯彻执行《劳动法》的对保护广大职工,维护正常的经济秩序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关键词:劳动法;加班加点;法律责任

我国劳动法自1994年7月5日颁布,1995.01.01实施以来已经取得了巨大的成绩,但实施过程中仍有许多不足。

一、 现实情况

我们来看几则报道:

① “‘十一’黄金周期间,株洲南车电机公司一直呈现紧张的生产局面,每天约300名员工在岗位上加班作业。南车电机公司生产负责人说:国庆节期间,要保证总公司本月SS4改机车的交出,各个事业部均安排了主要工序生产加班。” ②“春节期间,记者采访了北京一些个体超市、餐馆、机械加工厂等私营企业,发现正在这里加班的员工几乎没有人能拿到加班费。

据调查显示,北京的私营企业有20.4%的被调查者需要加班,而他们中有61.9%的人表示没有加班费。

而《劳动法》关于春节加班工资的规定在一些私营企业几乎都是一个可望不可及的‘画饼’。”

③“有媒体报道,称富士康员工每月的加班时间约80小时。”

④“有关媒体报道,25岁的华为员工胡新宇因病毒性脑炎日前死亡。在4月底住进医院以前,胡新宇从事一个封闭研发的工作,经常在公司加班加点,打地铺过夜。”

①选自: 湖南工人报社主办,雷博网,2006.10.20,株洲南车电机300员工加班赶制产品,第一页

②来源:新京报,2006-7-28,四成多企业加班无补助,第一页

③ 来源: 腾讯科技,第一财经日报,2006年08月21日,苹果公司劳工调查:富士康员工过度加班,第一页

④ 来源: 新浪时代 新浪科技,2006年06月01日,两通讯巨头员工先后过劳死 IT人健康再受关注

⑤“新华网北京10月4日电,首都钢铁集团公司、青岛港集团、中国石油塔里木油田公司、国家电网公司、大同煤矿集团公司等工矿企业一线共产党员在国庆期间加班加点,勤奋工作,在本职岗位上无私奉献,体现了共产党员的先进性。”

由于制造业发达,以及劳动力比较廉价,外企在华类似的劳资纠纷案件呈增长趋势。而这种现象,也不光出现在外企在华的制造工厂,所谓的外资“白领”也遭遇不得不加班的命运。

据调查,在加班的时数中,以每周不超过3小时者最多,其次是加班3—5小时者,排名第三的是平均每周加班时数在15小时以上者,占14.49%; 从行业类别观察, IT业、传媒业、广告业、咨询会计业等行业的加班情况相对严重; 而从职务阶层分析,阶层愈高加班时间愈长,高达42%的高阶层主管平均每周加班超过15小时,而中阶层主管平均每周加班超过15小时者占20%,基层员工则占12%。

北京市英岛律师事务所律师刘德玉表示,工人加班要适当,而工人更应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利,工厂工会应该配合职工享受这项权利。只有职工站出来维护自身权利,求助于法律,法律机构才能够取证等。他同时强调,在薪水方面,工会也应该配合职工,适当要求工厂加薪。

综上所述,我们可以看出,无论是私人企业,外资企业,还是国有单位,甚至个体商贩,在加班加点的动因上虽然各种各样,但是对待加班有一个共同的态度,那就是,无休止的加班加点可以,甚至是支持,鼓励。而一般律师的态度也是无可奈何,劳动纠纷属于民事案件,诉才能受理.

二、多方面原因造就违法加班加点

(一) 不懂法,不知法

1、随着我国法律宣传的普及,广大群众法律意识的提高是一个不争的事实,但是在广大的农村,在老边少地区,人民的法律知识还是较少的。随着农村剩余劳动力外出务工,在企业进行生产,使缺乏法律知识的在职职工人数大大增加。另外,许多职工只是对法律有一些较粗略的了解,对于具体的与自身利益息息相关的条文却模糊不清,这就使他们对自身的境况取法准确的判断。

2、私营企业主将劳动人事管理工作随心所欲处理,盲目地扩展经营自主权(包括用人自主权)范围,认为企业是自己的所以根据自己要求进行管理。甚至很多私营企业主将劳动法中规定的劳动关系理解为:劳动合同关系。自认为没有合同就与职工没有劳动关系,可以规避劳动法自由处置职工的录用与辞退。有的企业主不能领会《劳动法》,不知晓如每周必须休息一天等硬性规定,以为支付给雇员的加班费等于或高于国家规定,也就符合违反《劳动法》。

而由于历史原因,我国国民对法律的本质,作用认识不清,以至于一些企业干部,共产党员也不是十分重视国家的法律法规.

(二) 客观原因,普通职工告状难

经常有这样的事发生:在恶势力猖獗上区,有的明明是“知情人”,然而一到“紧要关头”,就装作糊涂了,就缩了回去,还有的人甚至在恶势力的胁迫下或是在金钱的诱惑下,故意作伪证。而一般普通职工作为一个个体,其财力、物

⑤来源:新华社,2005年10月04日,首钢等工矿一线党员节日勤奋工作 体现先进性,责任编辑:林振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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力、精力是有限的,在企业这组织面前,是十足的弱者要想打赢官司实在不易。许多受害职工明知自己受了损失,也忍气吞声,事件不了了之。

(三) 利用加班,攫取更多利益

1、就普通职工而言,要想得到更多的收入,通过加班是一个途径。因为加班的费用是平时工作时间的1.5至3倍。富士康龙华厂的工人收入主要靠加班。许多工人认为,加班并不错,可以挣更多的钱。这也就不令人惊讶了.

2、上文中的苹果电脑虽然表示富士康龙华厂的工人“都能保证挣到当地规定的最低工资水平”,并称在接受面谈的100名员工中,有半数的收入都超过最低水平。但这个最低水平到底是多少呢?苹果电脑并没有说明。据“ipod之城”透露,最低收入仅为27英镑(405元)。与27英镑相比,ipod的利润、苹果电脑的盈利数字都是天文的了。IDC分析员曾经通过拆解一台iPod Shuffle推算出成本。他估计,ipod的总成本为59美元(470.5元),以该产品的零售价99美元(789.5元)来算,苹果公司的利润为40美元,毛利率大约为40%。该公司公布的最新财报显示,净利润4.1亿美元,同比大增41.4% 而富士康更是预料今年销售额高达100亿美元。当然,加班加点,企业是最大的受益者.马克思在《资本论》中详细论述了资本家剥削工人的剩余价值,这里也就不再过多地论述。

(四) 企业文化,社会因素。

不少企业将员工是否经常忘我的加班劳动作为考核参考项,那些“不辞劳苦”、“废寝忘食”的员工经常被当作典范加以鼓励和赞赏,反之则多少会被认为没有将工作放在第一位,而遭遇领导的冷眼。而这些境遇,在知识层次高、竞争压力大的白领阶层已司空见惯。网上有文章“黑老板窃喜,职工加班已成'习惯'”。

加班从经济发展角度来讲,是具有客观性,如同在18,19世纪的西方社会工业中的职工,在缺乏政府的强制保护下,每天要工作十几个小时。我国企业目前普遍处于公司发展的初期阶段,员工的加班现象十分普遍,这就要求政府采取强制力来实现企业职工的休息权。

(五)政府执法部门

低效率,地方保护主义,甚至是贪污腐败,渎职亵职.

1、我国没有及时建立完备、有效的法规制约公共权力的行使,没有始终如一地采取坚决且强有力的措施遏制权钱交易行为,也是使权钱交易腐败现象得以滋生蔓延。

2、某些执法人员对那些不太好办的、难办的事,能不管的就不管,能推的就推,上级来查,他就说:“我早就发了公文”了,有的还美其名曰:“保持稳定。”有的当官者还以“势利眼”的心态去“审时度势”:势力大的,尽量不管;后台硬的,尽量不管;跟自己有利害关系的,尽量不管;有时候他们会想:又何必为了一个平民百姓去得罪人呢?!有的下干脆就将屁股坐到有钱人那里,吃人家的、用人家的、拿人家的??

3、另外,企业是地方的主要税收来源,一个赢利的大企业也许会成为一个地方的经济支柱,只要有经济利益,地方政府对企业里的违法乱纪--尤其是违反劳动法,也就睁一眼,闭一眼,执法不严了。

三、纠正 、解决措施

(一) 进行法制教育, 提高法律素质 1、提高广大群众的法律素质

拓展普法的形式和方法,把深刻的法律道德通过老百姓喜闻乐见的形式展现出来,提高普法的成效。把地方普法与行业普法有机结合,是加强普法工作的一个重要方面。地方各级部门要经常开办以各种专业法为主要内容的普法宣传活动,普及行业法律、法规,各行业部门也应在努力开展系统内的法律法规学习宣传的同时,积极投身于地方的普法活动中。普法教育内容要有针对性,区分职业、身份、工作性结合不同人群的特征和需求有针对性的选择普法内容,对工人应以《劳动法》、《安全生产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为主要内容。通过有针对性地开展普法教育,提高广大群众的法律素质。

2、提高企业管理人员素质

提高企业管理人员素质,如管理水平,法律水准。尤其是国有大中型企业中共产党员干部,要让他们了解国家现行的政策方针,尤其是与经营生产相关的法律法规—如《劳动法》,并积极按照规定去做。

3、提高执法队伍人员素质

执法队伍素质是执法队伍战斗力的关键所在。针对我国的执法队伍现状,需要大力加强执法部门的建设,提高执法人员的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依法治国,执法人员法律素质必须要有一个很大的提高,不仅要学法、懂法、熟练掌握各种法律规定,更要理解法的精神。依法治国同时对法律人才的数量、质量还需要很大的提高。解决问题的根本出路还是加强法学教育,培养大批法律专业人才,突出实践环节,依实际需要来学习理论,培养实践型理论人才。要推行素质教育,必须注重培养人才的法律意识、法律观念,不仅要进行专业知识的教育,而且要让他们有广博的知识面,培训要博专结合,形成一专多能的复合型人才。

(二) 企业文化建设,引导人民进行思想转变

很多企业并不鼓励员工加班,因为他们明白一个道理,如果员工一直超时工作,效率肯定不高,那怕人坐在那里也只是摆摆样子。当然企业在正常状态下,有时候会有超常规的任务和目标,短期内有些压力,都是完全正常,但有张有弛的工作,工作时间效率高才是最佳的。企业的文化与社会的价值观应当吻合,在这个前提下,企业就要适时充当“刹车”,提醒员工注意休息、保重身体。

新中国刚刚成立时,面对着帝国主义的各方面封锁,面对着国内落后的生产力,全国人民急于改变祖国的落后面貌,又因为农村生产力落后,广大农村劳动力没有被解放出来,企业人员不足,各个企业、建设单位夜以继日,加班加点是有历史原因的。现今,我国各项事业蒸蒸日上,有许多领域已处于世界先进水平,而广大农村有数亿剩余劳动力,一方面企业存在大量加班加点情况,另一方面又有许多下岗、待业职工,这是经济发展所不允许的。新形势为我国的各项发展创造更好的条件,就在这个非常的历史阶段,胡锦涛总书记适时地提出“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我们必须适应时代的需要,改变过去以加班加点为荣的旧观念。

(三) 发挥工会的作用

相当多的成规模企业特别是国有大中型企业,企业管理手段比较成熟,工会力量比较强大,在劳动法实施方面相对规范得多。

(四) 完善司法的独立制

我国宪法虽然对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独立行使审判权、检察权作了规定,但是我国司法独立制度急需完善。由于司法未真正独立,在实践中,有些审判人员害怕影响与行政机关的关系,怕有关单位和有的领导同志干涉,不敢公正审案,作出枉法裁判,法院甚至成了政府机关的执行机关。完善司法的独立制,使执法人员能公正运用法律,不滥用权力。

(五)完善司法监督,加强党对执法队伍的领导 提高执法人员素质必须强化执法人员的法制观念,使执法人员主动地依法律规范指导自身的执法活动,并且始终如一的坚持正义,秉公办案。但是,仅仅依靠执法者的自身监督还是远远不够的,要提高执法人员素质,严格执法,特别需要一套行之有效的执法监督制度,“不受监督的权力必将导致腐败”。执法机关接受监督的途径和方式应该包括党的监督、人大监督、群众监督、舆论监督、内部监督等五个方面。随着国家法制建设对执法人员素质要求的提高,司法监督显得更加重要,只有不断的完善司法监督制度,把以身试法者毫不留情的清除出去,才能造就一支合格的执法队伍。

(六) 打击权钱交易,打击地方保护主义

应该建立一种合理的利益机制,通过合理的利益机制消除、抵御不正当的利益对腐败现象的驱动作用,从而在根源上遏制权钱交易腐败现象。

对于地主保护主义和部门保护主义这种维护手段我们应采取有力的措施给予进行制止:(1)我们只有加强执行法律的立法工作,才能让全社会对执行工作有新的认识。(2)健全和完善地方性的及社会管理的各项法律法规,规范社会管理和地方性的法律法规。(3)加强对于地方执行工作的法律法规宣传。

(七) 追究法律责任

违反劳动法的法律责任,是指由于用人单位、劳动者、劳动行政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组织)及其工作人员违反劳动法律法规的规定而应承担的法律后果。

法律责任的表现形式有三种:即行政责任、民事责任和刑事责任。

1、违反劳动法的行政责任: 行为人因违反劳动法律规定,不履行法律规定时,依法应当承担,并由有关行政机关或行为人所在单位以行政制裁方式予以追究的法律责任。行政制裁一般可分为行政处罚和行政处分两种方式。违反劳动法的行政处罚是指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公安行政部门和工商行政部门等国家行政管理部门依法对有关单位及其责任人员、劳动者实施的行为制裁。具体形式包括:警告、责令改正、责令停止、查封、吊销执照、行政拘留等。行政处分一般是由于行政管理机关对其公务人员或用人单位给予其职工的惩戒,包括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留用察看、开除 等。

2、违反劳动法的民事责任:违反劳动法的民事责任,就是指劳动关系一方当事人违反了劳动法的规定或劳动合同的约定而应承担的民事责任。按照《劳动法》规定,违反劳动法的民事责任分为两种:一种是违反劳动合同及有关劳动合同的法律规定所应承担的民事责任;另一种是损害劳动者或用人单位权利的民事责任。

3、违反劳动法的刑事责任:刑事责任的主要内容是对违法行为人的人身进行制裁,是最严厉的一种法律责任,具有强制性。在劳动保障工作领域中,主要是对那些严重侵犯人身权利、财产权利,侵占国家财产或给国家财产造成重大损失的,予以追究刑事责任。

只有加强法律的执行力度,才能维护法律的权威,只有真正“严格执法”,才能全面保护人民的利益。

四、 意义

在知识经济时期,活劳动的价值进一步得到承认,面对更加激烈的全球化的竞争,企业必然要降低成本以提高竞争力,因此普通劳动者更加需要劳工标准的保护,坚持最低劳工标准。中国正在面对严峻的就业问题,这需要告别计划经

济条件下形成的思维模式和习惯做法,建立新的就业观念、就业概念和就业方式,在此基础上坚持积极的就业政策和用工制度,以形成更加有效的劳动法律体系和制度。劳动法同时具有维权和治理两个功能,注意劳动力市场和劳动关系的变化和需要,注意劳动者内涵和企业文化在一定社会环境中的变化和需要,以便运用劳动法主动维权和打造劳动法治环境。

《劳动法》在我国法律中占据十分重要的地位,其建立和维护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劳动制度,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调整劳动关系,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劳动法》体现的是广大的人民群众的意愿,保护的是广大人民群众的利益,一切违反我国法律的行为,无不是损害中华人民共和国他人,集体,国家的利益,为自己谋求私利。《劳动法》执行的好与坏,关系着人民法院的形象,关系着广大职工的合法权益,关系着我们党在人民群众心目中的地位。要严格执行劳动法,保护最广大群众的利益,弘扬法律精神。

《劳动法》实施、执行改革要进一步深化,克服“执行难”所有阻碍,使执行工作达到一个全新的局面,从而保护广大劳工的合法权益,保障社会的安宁与稳定,促进经济的发展和繁荣。

参考文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中国法制出版社 2005.11

[2]刘金国 蒋金山 《中国社会转型与法制治理》中国法制出版社 2007。2 [3]夏利民 李恩慈 《法学教育论》 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出版社 2006.06 [4]黎建飞 《劳动法的理论与实践》 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出版社 2004 [5]王全兴 《劳动法学 》 高等教育出版社 2006.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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