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析真理与价值的关系
社会科学的研究对象是人类社会的各种现象,通过研究这些现象发现其中的客观规律,从而有效的指导人们改造自然和社会的实践活动。而真理往往就隐藏在这些客观规律之中,哲学家康德说过“真理乃知识与对象一致”,意思是说真理是客观事物及其规律在认识中的正确反映。大家比较统一的说法是:真理真理是表示主客观统一的概念,是对客观事实的如实反映,是观念的把握了的客观事实。
真理往往具有以下特性:一、真理的客观性。二、真理的绝对性。三、真理的相对性。真理的客观性包含三个方面:1、真理的内容是客观的。2、检验真理的标准是客观的。3、真理的客观性决定了真理的一元性。真理的绝对性与相对性:任何真理都包含着同客观对象相符合的客观内容,都不能被推翻,人类认识每前进一步都是都是对无限发展着的物质世界的接近;任何真理所反映的对象都是有条件的、有限的,任何真理反映客观事物的程度也是有条件的、有限的。
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实践作为检验认识真理性的标准的确定性与不确定性包含两方面的含义:首先,实践作为检验认识真理性的标准的确定性即绝对性,是指实践作为检验认识真理性的标准的唯一性。其次,实践作为检验认识真理性的标准的不确定性即相对性,则是指实践对认识真理性的检验的条件性。
价值的含义,价值属于关系范畴,是表示客体的属性和功能与主体需要间的一种效用、效益或效应关系的哲学范畴。价值可以分为物
质价值、精神价值和人的价值三大类。物质价值是指所有能满足主体的物质生活需要的物质客体的价值;精神价值是指所有能满足主体精神生活需要的精神客体的价值;人的价值是指客体的人对主体的人的需要的满足的价值。
价值的特性:一、价值的客观性,价值的客观性主要表现在价值的构成因素的客观性上。二、价值的主体性,一方面是指价值是一个主体的自觉追求和创造的活动及其过程,这种活动体现了主体的属性和功能的特征;另一方面是指价值的特性直接与主体的特性相联系,价值的特性表现和反映着主体性的内容。三、价值的历史性,价值的历史性在于,主体的价值需要的产生、内容和满足的方式及程度,客体的价值属性的发现、创造和利用,以及价值的形成和实现的基础——实践,都是一个不断变化和发展的过程,都明显地打上了历史的印记,受到历史条件的制约。
价值评价有三方面的功能:一、激励作用,价值观念指导下的价值追求活动,是人们一切活动的内驱动力。二、制约作用,价值观念制约着人们的活动方向。三、导向作用,价值观念引导着人们活动的行为规范。因此我们应该树立正确的价值观,树立正确的社会主义价值观不仅对于我国社会主义事业的健康发展,而且对于当代大学生的健康成长都具有重要意义。
真理与价值虽然各有不同的规定与特性,但其二者之间却是相互统一的。这种辩证的统一性是有其理论根据和事实根源的。
一、真理与价值相统一是马克思主义的一个基本原则,其理论依
据在于马克思所提出的人类活动的“两个尺度”——外在的物种尺度和人的内在尺度思想。这里所讲的这里所讲的“任何一个种的尺度”指的是任何对象、客体的规定性和规律;“内在尺度”则是指人、主体的规定性和规律。动物只有一个尺度,即该物种的本能和本性。而人却有两个尺度,即客体尺度和主体尺度。客体尺度在实践运用中表现为真理原则或科学原则,它要求人们的思想观念必须符合客观实际,并按客观规律办事。主体尺度在实践运用中表现为价值原则或利益、效用原则,它要求人不仅要遵循物的客观尺度,而且还要根据自己的要求、需要和本性去认识和改造世界,使之符合于人的需要。人高于其他动物,能够意识到这两个尺度,并在行动中自觉地把二者结合起来。
二、真理原则与价值原则并不是相互排斥的,而是内在统一的。两者统一的基础是人的社会实践活动,真理和价值是人类实践活动的两个内在环节,是人的实践和认识所必须遵循的两个最高原则。探寻和遵循真理能够有效地改造世界使之符合人类生存和发展的需要,也正是体现了真理与价值的统一。它们的统一根源与人类实践活动的本性,是实践的必然要求。人类进步的历史活动,是以追求真理和创造价值为主题,而真理与价值相统一的基础是人的实践活动,所以追求真理和创造价值的统一是人类实践活动两个本质特点。,真理和价值是人类实践活动中紧密相连的两个内在环节。缺少某一个方面,人类的实践活动就不全面。人们在实践活动中探求客观事物的规律并自觉地遵循这一规律去有效地改造世界,使之符合人类生存和发展的需
要,正是体现了真理与价值的统一。具体来说,人作为实践的主体,一方面必须承认客体、了解客体、认识和掌握客体的本性和规律,即追求真理。另一方面,主体又要改变客体、重建客体,使客体为主体的目的和需要服务,即创造价值。人类不断地实
践,使客体与主体彼此接近,相互适应并进行物质、能量、信息方面的交流,实现客体主体化、主体客体化。这两个方面的内容与规律在人的观念中越来越明确,并把它贯彻到行为规则中去。于是,就形成了人类活动的两个既有区别又有联系的基本原则,即真理原则与价值原则。
三、真理与价值的统一,是在人们的实践活动中实现并表现出来的,其具体的历史统一主要有以下表现形式:第一、真理与价值相互包含,相互渗透,共存于人类的实践认识活动过程之中,一方面,真理中包含价值,真理本身就有价值。人们对真理的追求本身包含着价值目的,一切以探讨真理为目的科学,本质上都是以人类的客观要求为前提的,人们的价值需要是追求真理的动机和动力。价值作为人本身的生活条件也是真理内容的内在的一部分。真理中不但含有价值因素,而且真理本身也是具有价值,其价值就在于它能使人们有目地改造客观世界而有利于人类的生存和发展的需要,它是人类获得自由,争取幸福和解放的根本条件。“知识就是力量”就是真理具有价值的肯定。另一方面 ,价值中也包含有真理的因素,价值的实现过程离不开对真理的认识和运用。因为任何价值的实现都必须以价值客体及其属性的真实存在,和主客体之间一定的价值关系的认识为基础和前
提。从这个意义上讲价值中包含有某种真理的成分或因素。第二,真理与价值在实践认识活动的运动和发展中相互引导,相互促进,一方面,真理对价值具有引导和促进作用,真理的发展和利用必然创造巨大的价值,发展真理的实用价值也是探索真理的重要任务。从真理走向价值是真理发展的必然趋势,同时也是价值实现的必然途径。另一方面,价值的发展对真理也具有引导和促进作用。正确的价值目标,价值要求的确定必然推动人们深入全面地揭示客观真理,价值的实现过程中也必然验证,扩大和完善真理甚至发现新的真理。同时价值的追求及实现必然进一步深化和扩大人们对真理的追求,促进真理的发展。第三、真理与价值的统一表现为其检验标准统一于实践。一方面,虽然检验真理与检验价值在内容上有所区别,前者是检验主体认识对客体对象的符合情况,后者是检验客体属性和功能对主体需要之符合情况,但就其手段和实施方式来说却是共同的社会实践。只有在实践中,认识的真理性和事物价值性才能得到检验。另一方面,实践也是检验真理与价值是否统一的标准。判断真理与价值之间是否达到了科学的统一,不能凭人们的想象和情感来判断,只能通过社会实践来证明。即使某些人利用非正当手段而得逞一时,但人类的长期实践却不会容许违背真理的东西长久地保持其价值,也不会容许毫无价值的东西拥有真理权。
四、真理与价值是具体的,历史的动态统一过程。人类社会生活在本质上是实践的,所以作为社会生活基本内容的真理与价值的统一,由于实践的发展而具有动态的性质。它是以实践为基础的历史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