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私法》模拟试题
第一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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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单项选择(共25题。每题1分,共25分。)? 1、国际私法要解决的法律冲突,主要是指( )。?
A、法律的区际冲突 B、法律的时际冲突? C、法律的人际冲突 D、法律的国际冲突?
2、在下列成文法中,最早以当事人的本国法作属人法的是( )。? A、公元653年完成的唐朝《永徽律》?
B、公元565年完成的《优士丁尼民法大全》? C、1804年《法国民法典》? D、1896年《德国民法典》?
3、在下列各人中,系统创立“法律区别说”的是( )。? A、美国的斯托雷 B、法国的杜摩兰?
C、荷兰的优尼克·胡伯 D、意大利的巴托鲁斯? 4、导致国际私学研究法律规避的最早案例是( )。? A、1878年法国最高法院判决的福果案?
B、1878年法国法院判决的鲍弗莱蒙诉巴比斯柯案? C、1908年英国法院受理的奥格登诉奥格登案? D、1861年法国最高法院审理的李查蒂案?
5、在讲到什么是国际私法调整的涉外民事关系时,下面不准确的说法是( )。? A、这种关系的主体的一方或双方为外国自然人或法人。?
B、这种关系的客体是位于外国的物、财产或得在外国完成的行为。? C、这种关系的内容即权利义务据以产生的法律事实发生在外国? D、这种关系发生争议在外国而对争议的仲裁或诉讼必在内国进行?
6、关于识别的依据主要有三种学说,下面各说,不属此范围的是( )。? A、属人法说 B、法院地法说 C、准据法说 D、分析法学与比较法说? 7、确定法人的住所,主要有三种学说,下面各说,不属此范围的是( )? A、法人的管理中心所在地说 B、法人住所地法院判定说? C、法人的营业中心地说 D、法人住所依其章程规定说? 8、对于外国法人,在下列各项中,能适用内国的外国人法的是( )。? A、该外国法人是否已有效成立及其性质?
B、是否允许该外国法人在内国活动及活动范围与限制? C、该外国法人的权利能力与行为能力?
D、该外国法人的解散或合并时的债权债务的继承?
9、下列各项中,不属于《保护工业产权的巴黎公约》确定的原则是( )。? A、双国籍国民待遇原则 B、优先权原则? C、强制许可原则 D、保护独立原则? 10、下列各保护知识产权公约,涉及商标保护的是( )。?
A、1883年的《巴黎公约》 B、1886年的《伯尔尼公约》? C、1952年的《世界版权公约》 D、1961年的《罗马公约》?
11、我国司法解释认为扶养应适用与扶养人有最密切联系的法律。这里所讲的扶养是指( )。A、夫妻之间的扶养 B、父母子女间的扶养? C、近亲属之间的扶养 D、上述三种扶养? 12、在结婚的法律适用上,国际上大多就结婚的实质要件与形式要件分别规定应适用的法律,我国则未作这种区分而统一规定应适用的法律,其规定为( )。? A、适用婚姻缔结地法 B、适用当事人属人法? C、以婚姻缔结地法为主,兼采当事人属人法? D、以当事人属人法为主,兼采婚姻缔结地法? 13、在遗产的法定继承上,“同一制”的正确理解是( )。?
A、指对死者人格及财产的“普遍继承制度”?
B、指对死者遗产不问其所在地及财产性质,均适用遗产所在地法的制度? C、指对死者遗产不问其所在地和财产性质,统一由死者属人法决定的制度? D、指对死者遗产不问其所在地及财产性质,统一由法院地法解决的制度?
14、依我国有关法律和司法解释规定,下列各项不属于适用国际惯例的条件是( )。? A、我国法律中没有规定的?
B、我国缔结或参加的国际条约中没有规定的? C、当事人没有通过合意加以选择的? D、其适用不违背我国社会公共利益的? 15、下列各项不能说属于德国历史法学派巨子萨维尼所创立的“本座”说的重大贡献是( )。A、结束了法则区别说的统治地位,在国际私法方法论上实现了根本转变?
B、在荷兰礼让学派之后,又使国际私法在新的基础上归复到普遍主义的立场上?
C、在国际私法上确立了新三大原则,即本国法原则、主权原则、契约当事人意思自治原则D、在其学说的影响下,大大推动了欧州国际私法成文立法的发展?
16、依我国司法解释,在本应适用当事人的本国法的,其本国不同地区存在不同的法律时,则直接适用( )。?
A、当事人有其住所的地区的法律?
B、与案件有最密切联系的地区的法律? C、当事人有其习惯居所的地区的法律? D、其区际私法规定应适用的地区的法律?
17、1988年海牙《死者遗产继承的准据法公约》试图调和各国在属人法问题上的分歧而采用了“多元连结因素”。在下属各项中,不是条约所规定的是( )。? A、适用死者死亡时的习惯居所地法,只要他同时具有该国国籍?
B、适用死者死亡时的习惯居所地法,只要继承人同时具有该国国籍?
C、适用死者死亡时的习惯居所地法,只要被继承人死亡时在该国至少居住5年以上 D、在其它情况下,适用与死者有更密切联系的国家的法律。? 18、依1978年海牙《代理法律适用公约》,下列各项中唯一不适用的是( )。?
A、隐名代理 B、商业代理 C、非商业代理 D、信托代理 19、物权的取得、转移、变更或消灭,一般均主张适用( )。? A、所有权人的属人法 B、物之所在地法?
C、物权行为发生地法 D、物权侵权行为地法? 20、《商标国际注册的马德里协定》,可供加入的只限于( )。? A、《保护工业产权的巴黎公约》成员国 B、世界知识产权组织成员国? C、欧洲共同体国家 D、《专利条约》成员国?
21、依我国司法解释,对于涉外动产租赁合同,如当事人未选择法律,与之有最密切联系的法律应是( )。?
A、动产所在地法 B、承租人营业所所在地法? C、出租人营业所所在地法 D、合同签订地法? 22、国际私法上一般称“合同准据法”,乃指主要适用于( )。?
A、合同当事人缔约能力的法律 B、合同形式有效性的法律? C、合同的解释的法律 D、合同的成立和效力的法律? 23、下列各项,《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未规定的是( )。? A、此种合同不必一定以书面订立?
B、此种合同的更改与终止的协议不必以书面作出? C、此种合同的更改与终止的协议必定以书面作出? D、此种合同于“承诺”收到之时与地成立?
24、解决投资争端国际中心能受理的案件,应仅限于( )? A、成员国政府之间的投资争议?
B、成员国与国际投资机构之间的争议?
C、成员国和另一成员国之间因直接、间接投资而产生的任何争议? D、成员国和另一成员国国民之间因直接投资而产生的任何争议?
25、对在中国领域内没有住所的被告送达诉讼文书,他在收到起诉状副本后,提出答辩状的时间为( )。?
A、10日 B、15日 C、20日 D、30日?
二、多项选择(共5题,每题2分,共10分。)?
1、在双边冲突规范中,指定其“范围”中应适用的法律是要通过各种连结点从而构成的准据法表达公式来实现的。最常用的准据法表述公式(系属公式)有( )。? A、国籍国法 B、住所地法 C、行为地法? D、法院地法 E、物之所在地法? 2、在下列案中,属于我国专属管辖的是( )? A、因位于我国的不动产提起的诉讼? B、因在我国港口作业中发生的诉讼? C、因主要遗产在我国提起的继承诉讼?
D、对在我国设有营业所的法人提起的诉讼?
E、对在我国海域合作开发石油资源合同发生的诉讼?
3、依我国司法解释,查明应当适用的外国法,在下述各项中,可以利用的途径有( )? A、由原告或被告提供?
B、由该外国驻我国使领馆提供? C、由我国驻该外国使领馆提供?
D、由我国在该外国的商务代表处提供?
E、由与我国订立有司法协助协定的缔约对方中央政府提供?
4、依据1986年海牙《国际货物销售合同法律适用公约》的规定,下述各项正确的( )。 A、合同当事人只能通过明示方式选择应适用的法律?
B、合同当事人不能只将合同的一部分置于他们选择的法律支配之下? C、合同当事人一旦对法律作出了选择,便不能改而选择另一法律? D、当事人未进行法律选择,则合同一般应适用卖方营业地的法律? E、在特定的情况下,如当事人未作选择,也可适用买方营业地法律?
5、依《关于遗嘱方式法律冲突的海牙公约》规定,除涉及不动产的遗嘱得依财产所在地法外,对于动产的遗嘱,可以适用的法律包括( )。 A、遗嘱人立嘱地法
B、遗嘱人立嘱时或死亡时的国籍国法? C、遗嘱人立嘱或死亡时的住所地法?
D、遗嘱人立嘱或死亡时的习惯居所地法?
E、遗嘱方式有效性争议案件受理的法院地法?
三、判断题(判断题:共6题,每题1分,共6分。正确的打“√”,错误打“×”)? 1、物之所在地法,也适用于处在运输途中的物以及营运中的船舶和飞行器等物权关系。( ) 2、依我国司法解释,在应适用当事人本国法时,如当事人有双重或多重国籍,以其住所或与其最密切联系的国家的法律为其本国法。 ( )?
3、国民待遇制度是用来保证在外国的内国公民与法人和在内国的该外国国家的公民与法人享有对等的民事待遇。 ( )? 4、《1924年海牙规则》在规定货物承运人责任期间时实行的是“仓至仓”原则,而在国际海上货物运输保险方面,国际上通行作法是实行“钩到钩”原则。 ( )?
5、在国际民事诉讼中,诉讼费用的豁免与司法救助所讲的是属于同一性质的问题。 ( ) 6、我国民事诉讼法关于国际民事法院管辖权制度包括了地域管辖、专属管辖、默示承认的协议管辖等内容。 ( )?
四、名词解释(共7题,每题3分,共21分)? 1、法律规避?
2、胡伯?
3、海牙国际私法会议?
4、最惠国待遇?
5、先决问题?
6、仲裁条款自治理论?
7、单一破产制?
五、简答题(共4题,每题4分,共16分)?
1、何谓反致?它包括哪几种情况?在哪些情况下会发生反致??
2、对侵权行为的法律适用一般的主张有哪几种?我国关于侵权行为的法律适用是怎样规定的?
3、何谓法定继承上的“同一制”与“区别制”?各自的主要优缺点何在??
4、简述我国关于承认和执行外国法院判决制度的主要内容。?
七、案例分析(共1题,10分)?
甲男与乙女均系A国人,并在A国内结婚后,又在B国购置了一批财产和土地。20年后甲去世,住所移至B国的乙根据A国法律在B国提起诉讼,要求以死者妻子的身份按夫妻共同财产取得A在B国的遗产的一半和死者的地产四分之一的用益权。B国法院受理了这个案件。?
依B国冲突法规定,如认为本案乃属夫妻财产关系,则应适用结婚时当事人的住所地法。如认为本案乃夫妻继承权问题,则对于不动产要适用不动产所地法。作为结婚时当事人住所地法的A国法和作为不动产所在地的B国法虽承认该乙无论依上述何种认定,均可取得死者遗产的一半,但她对余下地产的用益权,如依B国法,她不能享有,而依A国法,她可以享有。?
最后B国法院对其定性为夫妻财产关系,适用为结婚当时的住所地法的A国法,满足了乙对其余土地四分之一的用益权的请求。? 试问:?
(1) B国法院在本案中作出识别时是以哪一学说为依据的?有无充分理由?? (2)B国法院在这里能依“准据法说”进行定性吗?为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