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蒸压加气混凝土砌块应用技术规程》(4)

2020-04-18 06:25

bC —构造柱沿墙体长度方向的宽度; l—构造柱间距;

bC /l>0.25时,取0.25; bC /l<0.05时,取0。

注:考虑构造柱有利作用的高厚比验算不适用于施工阶段。

2) 设有钢筋混凝土圈梁的带构造柱墙体,当b/s≥1/30时,圈梁可视为构造柱间墙体的不动铰支点(b为圈梁宽度)。如不允许增加圈梁宽度,可按墙体平面外等刚度原则增加圈梁高度,以满足构造柱间墙体的不动铰支点的要求。

3. 厚度h≤240mm的墙体,允许高厚比修正系数μ1应按下列规定采用。 h=240mm μ1=1.2; h=90mm μ1=1.5;

240mm>h>90mm μ1可按插入法取值

4. 对有门窗洞口的墙体,允许高厚比系数μ2应按下式进行计算:

μ2=1-0.4 bs /S (4.3.1-3)

式中:

bs —在宽度S范围内的门窗洞口总宽度; S —相邻窗间墙体的距离。

当按公式4.3.1-3算得μ2值小于0.7时,应采用0.7。

4.3.2 构造要求

1. 外墙和8度抗震设防地区内墙宜用密度级别为B07、强度级别为A7.5,但不应低于A5.0的加气混凝土砌块砌筑;其它建筑内墙不应低于A3.5。对有节能要求的墙体,砌块强度级别的选用应符合本规程附录B的规定。砌筑砂浆的强度等级,地面以下的砌体不应低于M10;外墙砌体不应低于M7.5;其它砌体不应低于M5。

2. 墙体与结构柱、混凝土墙交接处, 应沿柱(或墙) 全高每3皮砌块或不超过600mm设置2φ6的拉结筋。拉结筋伸入墙内的长度:非抗震区不应小于700mm;6、7度抗震区不应小于1000mm,宜沿墙全长贯通;8度抗震区应沿墙全长贯通。

3. 符合下列情况下的墙体应设置构造柱: 1) 墙长超过5m;

2) 宽度超过2.4m或有特殊要求的洞口两侧,以及长度超过2.5m独立墙体端部; 3) 墙长大于墙高且端部无柱时,应在墙端设置构造柱;

4) 楼梯和人流通道两侧的墙体,应设置间距不大于层高的构造柱。

4. 构造柱的截面尺寸及配筋应按设计要求,当无设计要求时,构造柱的截面尺寸取200mm×墙厚,配置4φ12竖向钢筋,顶部和底部应锚入混凝土结构中,箍筋采用φ6@200,并应沿墙高每隔3皮砌块或不超过600mm设置2φ6拉结筋,拉结筋每边伸入墙内的要求应符合本条第2款的规定。

5. 墙高超过4m,墙体半高处宜设置与端部结构构件连接,且沿全墙长贯通的钢筋混凝土水平连系梁。连系梁的截面尺寸及配筋按设计要求,当无设计要求时,连系梁梁宽同墙厚,梁高应不小于200mm,纵筋4φ12,箍筋φ6@200。当连系梁在门窗洞口被截断时,洞口上方过梁的截面和配筋不得低于连系梁的要求,连系梁与过梁水平投影处搭接长度不得小于连系梁与过梁垂直距离的两倍,且不小于1m。

6. 门窗洞口宽度大于等于900mm时,应设置钢筋混凝土过梁,过梁的截面尺寸宜与砌块的尺寸相应,配筋、支座长度应根据洞口宽度按设计要求采用。采用预制钢筋混凝土过梁,过梁伸入墙的搁置长度每边不得小于300mm;门窗洞口宽度小于900m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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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可采用厚30mm,M10水泥砂浆内设2φ8的钢筋过梁,钢筋锚入两边墙内不得小于250mm。

7. 窗台处宜采用现浇或预制钢筋混凝土窗台板,板厚宜为100mm,纵向钢筋2φ8,φ6@200联系筋,板两端各伸入墙体不应小于300mm。

8. 对面积较大,承受较大风压的墙体,以及抗震设防地区的高层建筑外墙,均应采取增设圈梁及构造柱等措施。

4.3.3 加气混凝土砌体的标准荷载按干密度乘1.4系数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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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砌 筑

5.1 施工准备

5.1.1 砌块堆放场地应平整清洁、无积水,砌块不应被油污等污染。装卸砌块时严禁翻斗倾卸和丢掷。砌块应按品种、规格、强度等级及砌块生产日期分别堆码整齐,高度不宜超过2 m。砌块堆垛上应设有标志,堆垛间应留有通道。

5.1.2 砌筑前须按砌块尺寸计算其皮数和排数,宜编制排列图,保证砌体尺寸符合设计要求,应采用主规格砌块砌筑,按设计图的门、窗、过梁、暗线、暗管等的要求,在排列图上标明主砌块、辅助砌块、特殊砌块以及预埋件等。 5.1.3 施工时在墙体阴阳角处立好皮数杆,杆间距不宜超过15m,杆上标出皮数、门窗洞口、过梁以及预埋件等部位的标高。

5.1.4 砌筑墙体前应检查基础防潮层或地板等基层状况,要求表面平整、清洁、不得有积水及污泥等杂物。符合要求后再放线,并应校核放线尺寸。

5.1.5 检查墙柱上的拉结钢筋预留情况,有缺陷的应采取措施补救。

5.2 砌筑基本规定

5.2.1 墙体砌筑的工程质量应满足《砌体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50203标准的规定。

5.2.2 不应使用龄期不足28d、破裂、不规整、浸水和表面被污染的砌块。

5.2.3 墙体砌筑材料宜保持均一性,若需镶砌,采用与原砌块物理、力学性质相近的混凝土砖。

5.2.4 砌块应使用专用机具或相应的机械设备切割,不得在已砌好的砌体上随意打洞凿槽。

5.2.5 砌筑过程中,应随时检查墙体表面平整度、垂直度及砂浆饱满度等,及时校正所发现的偏差,不得撬动已砌筑好的砌块。

5.2.6 外墙、厨厕及易发生裂、漏的部位,均应严格控制砌筑质量。

5.2.7 墙体的日砌筑高度应根据砌块与砂浆的材质、墙体部位、气温、风压等条件分别控制,不得因连续砌筑引起墙体变形、不均匀沉降或裂缝。 5.2.8 未经培训合格的工人不得上岗砌筑。

5.3 墙体的砌筑

5.3.1 加气混凝土砌块墙体砌筑,分为普通砌筑和薄浆干砌两种施工方法。 5.3.2 普通砌筑:

1. 砌筑时应控制砌块的含水率,含水率宜小于15%(粉煤灰加气混凝土砌块宜小于20%),砌筑时应向砌筑面适当洒水;

2. 砌墙前先拉水平线,在放好墨线的位置上,从墙体转角处或定位砌块处开始砌筑,砌块下应满铺砂浆;

3. 砌筑时应保证灰缝饱满,竖向灰缝应采用端面上灰法砌筑,砌块上下皮搭接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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度不应小于砌块长度的1/3,否则应在灰缝中设置拉结钢筋或钢网片;

4. 铺设砌筑砂浆的长度一次不宜超过800mm。铺浆后应立即放置砌块,要求一次摆正放平,砌块砌筑后砂浆已凝固,如需移动时,应铲除原有砂浆重新铺设砂浆砌筑;

5. 砌体转角及纵横交接处应咬槎砌筑。如采用不同材料或不同规格砌块接槎时,应沿墙高每600mm左右或符合砌块模数,用2φ6钢筋伸入墙内拉结,每边长度应不小于1000mm;

6. 砌体的转角和纵横墙交界处应同时砌筑,因特殊原因不能同时砌筑及其他需留置的临时间断处设置施工缝。施工缝应砌成斜槎,斜槎长度应不小于高度的2/3。如留斜槎确有困难时,除转角处或抗震设防地区的墙体外,也可砌成直槎,但必须沿墙高度设置拉结筋并应符合本规程4.3.2条第4款的规定。

7. 砌筑墙端时砌块必须与框架柱面、剪力墙面填满砂浆靠紧,并将结构(柱、墙)上预留的拉结钢筋展平,砌入水平灰缝中;

8. 墙体日砌高度控制在1.4m以内为宜,雨天施工不宜超过1.2m;

9. 距梁、板底部约200mm高的砌体,应至少隔7日后补砌。补砌采用辅助实心小砖块约60。斜砌挤紧,空隙处用砂浆填实。 5.3.3 薄浆干砌:

1. 采用尺寸允许偏差和外观质量为优等品砌块和(CAS)专用砂浆砌筑; 2.结构柱(混凝土墙)上的拉结筋应采用后锚固连接;

3. 砌筑时应控制砌块的含水率,含水率应不大于15%,砌块施工前不应淋水; 4. 砌筑前拉好水平线,先在梁(板)底下留200mm~250mm高度作为斜顶砖位置,然后计算皮数(包括砂浆灰缝尺寸),根据排列结果,备好不同尺寸的砌块,并确定结构柱(混凝土墙)上拉结筋的位置及楼面坎台的砌筑(或浇筑)高度;坎台表面应水平、平整,坎台完成后(1~2)天可进行砌块的砌筑;

5. 砌筑时,砌块上下皮搭接不得小于砌块长度的三分之一。先用毛刷将砌块表面浮灰清理干净,然后将薄浆干砌专用砌筑砂浆均匀铺刮于下皮砌块表面及待砌砌块端面。砌块上墙后用橡皮锤轻击砌块,橡皮锤应先从砌块的顶部向下敲击,然后沿水平方向敲击压实,使砂浆能从灰缝中挤出,灰缝不得留空隙,做到随砌随钩缝,及时清理挤出的砂浆;

6. 砌好的砌块不应随意移动或撞击,如需校正必须刮去原有砂浆从新铺施; 7. 砌体转角及纵横交接处的咬槎按本规程5.3.2条笫5款的规定砌筑; 8. 墙体的施工缝处的斜槎按本规程5.3.2条笫6款的规定砌筑; 9. 砌体应分次砌筑,每次砌筑高度不应超过1.5m,每天砌筑不宜大于两次,应待前次砂浆终凝后再继续砌筑。一般情况下,日砌筑高度控制在2.8m以内。

10. 砌筑至距梁(或板)底约200mm时,当墙高小于3m时,至少间隔3天后补砌;当墙高大于3m时,至少间隔5天后补砌。补砌宜用配套砌块顷斜顶紧砌筑,倾斜度以60。为宜;

11. 砌体必须与梁底、柱、墙间填满砂浆挤紧,并将结构上预留的拉结钢筋展平,砌入水平灰缝中;

12. 砌体内埋设钢筋,应采用专用开槽机开槽。

5.4 砌筑灰缝要求

5.4.1 灰缝应横平竖直,砂浆饱满,均匀密实,随砌随用原浆钩缝。严禁出现瞎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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透亮缝和用杂物塞缝。砂浆饱满度:水平缝不低于90%,竖直缝不低于80%,薄浆干砌应达到90%以上。

5.4.2 灰缝厚度应均匀,普通砌筑灰缝厚度宜8mm~12mm;薄浆干砌法宜为5mm。

5.5 门、窗洞与边框的砌筑

5.5.1 门窗洞口两侧应采用无缺损砌块砌筑,保证洞口周边平直,在设计要求部位砌入预制锚固件。

5.5.2 门窗洞口的加筋水泥砂浆或混凝土边框施工时,周边钢筋应与墙体中预留的水平拉结钢筋相搭结。

5.5.3 安装窗框前混凝土窗台板的板面应平整,如窗台采用砌块砌筑时,上部应铺设钢筋并以水泥砂浆抹平。

5.5.4 门窗洞口现浇钢筋混凝土过梁,砌体砂浆强度未达到设计要求的75%以上时,不得拆除过梁底部的支撑和模板;如采用预制钢筋混凝土过梁,应座砌砂浆安装,按设计标高将过梁牢固砌入墙体内。

5.5.5 门、窗框必须用锚固件固定,门、窗框与砌体间如有间隙,应用砂浆和或发泡聚氨酯等密封嵌缝材料填实、抹平。

5.6 墙体孔洞的砌筑

5.6.1 对设计规定的洞、孔、管道、沟槽、预埋件等应在砌筑时预留、预埋或采用特殊砌块。否则应在砌筑完成,砂浆达到75%以上设计强度后,采用专用工具钻孔开槽,不得引起砌块松动、破坏和裂纹。埋管固定好后,应用加气混凝土专用砂浆分遍修补填塞。

5.6.2 施工中如需设置临时施工洞口,其洞边离交接处墙面的距离不应小于600mm,且顶部应参照设计洞口构造设置过梁,过梁支座不应小于250mm。填砌施工洞口时的砌筑砂浆强度等级应相应提高一级。

5.7 构造柱、连系梁施工

5.7.1 构造柱的施工

1. 墙体砌筑时,在构造柱设置处留马牙槎,牙槎长不应小于90mm,柱与墙体的拉结钢筋应按要求两端砌入墙体内,长不小于700mm。砌筑完成7天后,再进行构造柱的施工。

2. 模板安装时,先立一侧模板,另一侧模板沿柱高分段安装,采用拉固镙栓将模板夹紧砌体,分段浇注混凝土。

3. 构造柱浇混凝土前,应将柱中杂物清理干净,并将砌体留槎部位和模板适当润湿。浇注混凝土时,用木锤震动模板配合捣实,使其充满柱腔和马牙槎部位的空间,但不得碰撞墙体。

5.7.2 水平连系梁或钢筋砂浆带施工

1. 水平连系梁按设计要求,在砌块的水平面布置好钢筋,支好模板,浇注混凝土。 2. 钢筋砂浆带施工,应预先在砌块的水平面布置好钢筋,再按设计采用的砂浆包裹抹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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