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审批事项指南登记表
气,水体排放污染物许可证核发行政审批事项指南登记表 报表人: 李炜 联系电话:13133393155 单位名称* 事项 大项 新绛县环保局 气,水体排放污染物许可证核发 向大气、水体排放污染物的企业 行政许可事项编码* 大项编码 小项编码 审查事项类型 办件类型* 决定机构* 相关事项名称 上级反馈内容 受理→审核→审批 所有向大气、水体排放污染物的企业 《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十九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二十一条 无 无 新绛县环保局 办事时间* 审批股 李炜 10个工作日 数量限制* 法定时限* 无 1200-A-00600-140825 前审后批 □即办件 ?承诺件 □上报件 环保局 名称* 小项 适用范围* 许可类型* 受理机构* 上级单位名√行政许可 □非行政许可 审批股 上级单位名称 称/及其事项上级是否反馈 □是 □否 名称 办事程序* 申请条件* 许可依据* 收费标准* 收费依据* 办事地点 办事窗口/责任科室* 承办责任人* 承诺时限*
上午8:00-12:00 下午14:30-16:00(夏) 20个工作日 — 1 —
提前预警期* 咨询电话* 结果送达* 时限及方式 3个工作日 0359-7523880 禁止性要求 投诉电话* 电话通知,窗口送达 03597528108 具体流程、承办人及其职务 审批环节 子步骤 受理 审批流程* 审核 承办人及 联系方式 苏彦棠 15035955868 李炜 职务 科员 工作时限(工作日) 1 特别程序 办理意见 签署位置 13133393155 和东旭股长 7 审批 18803596333 局长 2 10 合计工作日 申请材料 目录* 一、临时排污许可证核发;1、企业申请核发文件(原件一份);2、排放污染物许可证申请表(原件两份);3、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指标的批复文件(复印件一份);4、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批复文件(复印件一份);5、环评报告书(表)审批版 (复印件一份);6、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主本、副本);7、企业工商营业执照(主本、副本);8、法人身份证、经办人身份证。二、申请或延续排污许可证:1、企业申请核发文件;2、排放污染物许可证申请表(两份);3、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指标的批复文件;4、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批复文件;5、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批复文件6、环评报告书(表)审批版7、污染物排放监测报告(近一年内数据,由有相应资质的环境监测部门出具)8、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主本、副本);9、企业工商营业执照(主本、副本);10、法人身份证、经办人身份证11、竣工验收中要求整改事项的落实情况及相关证明材料。1、企业申请;2、环评单位核算总量的过程;3、其他资料。 填写当前项目对应的申请表及证书 排放污染物许可证申请表 申请表名称* — 2 —
审批登记表* 规范性文书登记表* 证书、执照、批文、批复登记表* 标准 证书 1、流程图
新绛县环保局《大、水体排放污染物许可证核发》审批流程图
申请 申请人通过山西省排污许可证管理系统提交申请,同时打印纸质申请文件向政务大厅环保窗口提出 出 具 不 予 许 可 决 定 书 并 说 明 理 由 环保窗口受理 项目审核 组织资料审核和现场勘查(20个工作日) 作出审批决定 准予许可 制发决定文书 印制排污许可证 并告知项目单位 (10个工作日) 公示、存档 — 3 —
2、许可依据、收费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十九条 排放工业废气或者本法第七十八条规定名录中所列有毒有害大气污染物的企业事业单位、集中供热设施的燃煤热源生产运营单位以及其他依法实行排污许可管理的单位,应当取得排污许可证。排污许可的具体办法和实施步骤由国务院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二十一条直接或者间接向水体排放工业废水和医疗污水以及其他按照规定应当取得排污许可证方可排放的废水、污水的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应当取得排污许可证;城镇污水集中处理设施的运营单位,也应当取得排污许可证。排污许可证应当明确排放水污染物的种类、浓度、总量和排放去向等要求。排污许可的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禁止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无排污许可证或者违反排污许可证的规定向水体排放前款规定的废水、污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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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申请表、登记表
排污许可证申请表
(试 行)
(首次申请□延续□变更□)
单位名称: 注册地址: 行业类别:
生产经营场所地址: 组织机构代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法定代表人(实际负责人): 技术负责人:
固定电话: 移动电话:
申请日期:
年 月 —日 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