团组织、团干部协管工作手册
目 录
一、新建立团组织………………………………………………… 1 二、团组织换届…………………………………………………… 6 三、届中增选团的委员会委员、常委、书记、副书记………… 9 四、党组织届中调动指派团的委员会常委、书记、副书记…… 11 五、团组织名称更改……………………………………………… 12 六、团组织建制更改……………………………………………… 13 七、团的关系归属调整…………………………………………… 14 附录一:团组织、团干部协管有关公文参考例文……………… 15 附录二:参考资料目录…………………………………………… 42
一、新建立团组织
团章规定,凡是有团员三人以上的,都应当建立团的基层组织。团的基层组织,根据工作需要和团员人数,经上级团的委员会批准,分别设立团的基层委员会、总支部委员会、支部委员会。在基层委员会、总支部下建立支部。如果工作需要,在基层委员会下也可以建立总支部。在一个支部内可以分若干个小组。 ? 操作流程
1、做好准备并同上级团组织初步沟通建团意愿
应建团企业(有团员3人以上的基层企业,下同)认真学习团章等有关规定;全面了解所在企业团员、青年的人数及分布情况;了解青年党员人数及分布情况;研究团组织在企业中的职能定位,为团组织建立后“转”起来、“活”起来打下基础。
如所在企业有党组织,须先征得党组织的同意再向上级团组织沟通建团意愿;如所在企业没有党组织,应争取经营管理层支持,由企业行政直接向上级团组织沟通建团意愿。
2、成立团组织筹备组
在同级党组织的领导和指导下,在应建团企业(指团员人数至少在3人以上的企业,下同)成立建团筹备组。筹备组成立之始就应明确成立目的、组成人员、开展的主要工作等。筹备组除了筹备团组织建立事宜外,同时具有团的临时机构的职能,可进行团内统计,召集团员大会,开展一些团内活动等。拟成立团委的,可先将下属团支部按照有关规定建立起来。在考虑筹备组的组成人员时,应与正式成立该团组织的委员会成员候选人人选相结合,起到考察锻炼的作用。
成立筹备小组,应事先征得上级团组织的同意。由党组织(如企业无党组织可由行政)发函至上级团组织,与上级团组织协商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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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事宜。函中写明企业基本情况,团员、青年的人数及分布情况,青年工作开展情况,党组织关系隶属情况;提出成立后的团组织隶属关系意向,对拟成立团委或团总支的,还要说明下属团组织设臵方案;函中还要提出筹备组组成人员和负责人人选,并附人员基本情况。上级团组织收到拟建团企业党组织或行政来函之后,尽快组织人员就协商内容对申请企业进行了解考察,对确实适宜建团的应及时复函。
3、召开团员大会(团代表大会)选举产生团的委员会 一般筹备小组在运转、准备1个月后,应及时召开团员大会或团代表大会,正式选举产生团的委员会。如党组织和上级团组织认为正式成立团组织条件尚未成熟,可适当延长时间,但延长时间一般最多为6个月。
召开团员大会(团代表大会)前,应在事先征得同级党组织同意的前提下,以团组织筹备组的名义向上级团组织提出请示;经上级团组织批复同意后,筹备团员大会或团代表大会。
团员大会(团员代表大会)或团的委员会第一次全体会议闭会后,以新产生的委员会的名义,及时将选举结果呈报同级党组织和上级团组织批准。
基层团委下属的团总支,一般对团支部委员会的建立没有审批权,审批权在基层团委。但经上级团委授权的基层独立团总支,可以审批所属团支部委员会的建立(授予新团员发展审核权的基层独立团总支,一般可以同时授予所属团支部委员会的建立审批权)。
召开团员大会或团代表大会的具体要求参见“二、团组织换届”。 ? 注意事项
1、团员身份的认定
认定本企业共青团员的身份,是建立团组织的基础。下列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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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有团籍:
14周岁以上、28周岁以下的中国青年,履行过团章规定的手续入团,除被开除团籍的和因自愿退团、自行脱团而被除名的以外,均为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团员,具有团籍。团员加入共产党以后仍保留团籍。团员(含保留团籍的党员)年满28周岁,没有在团内担任职务,应该办理离团手续,不再保留团籍。
担任团的职务的中国共产党党员,被团的代表大会或代表会议正式确认为该级团的委员会候选人或上一级团的代表大会代表候选人的中国共产党党员,也具有团籍。
团员身份可依次通过以下方法认定:
①查阅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团员证。团员证是团员政治身份公开的、法定的证明,由团的组织在新团员被上级团委批准入团后颁发。
②查阅人事档案。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入团志愿书等材料应归入本人人事档案,可以作为当事人曾经加入共青团组织的证据。
③对于不能确定团籍、本人提出要求、愿意履行团员义务并符合入团标准的青年,可以采取两名正式团员介绍、重新补发团员证或补填入团志愿书的办法,确认其团员身份。
2、新建立团组织隶属关系的确定
团的组织受同级党组织、上级团组织及属地上级团组织领导。新建立基层团组织应及时明确与党组织和上级团组织的隶属关系。
如新建团组织所在企业有同级党组织,一般应按照“党团对口”原则,将同级党组织的上级党组织所在企业(或地区)的团组织作为新建团组织的属地上级团组织,明确团的隶属关系。
如新建团组织所在企业没有同级党组织,可根据实际情况,按照属地管理、属条管理、属业管理、挂靠管理等原则,确定和属地上级团组织的隶属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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