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林镇小学
关于开展校长接待日的工作意见
为深入开展教育政风、行风建设,拓宽学校与家长、学生沟通的渠道,更加广泛听取社会对教育的意见和建议,融洽学校与教师的紧密关系,增强教育工作者服务群众的意识,改进教育政风、行风,办人民满意教育,经研究,在全镇范围内开展校长接待日活动。中心校长、各完小校长、幼儿园园长接待日时间为每月的第一星期五下午2:30至5:30(节假日除外)。
其中中心小学接待地点在校长室,每次固定接待人员为李德强、陈伟,根据工作特点安排支部成员和各科室负责人为流动接待人员(由校长指派),陆纪强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接待的登记,谈话记录、材料整理,并适当作好接待的准备工作,如茶水等。参加人员佩带带相片的工作证,并注明姓名、职务,在接待室内张贴制度,任何人不得在接待室内做与接待工作无关的事情,
各完小要设立固定场所,配备中心小学统一下发的标志并有专人负责管理。校长接待日第一责任人为学校或幼儿园的主要负责人,接待人员一律佩戴专用标志,实行挂牌上岗,并做好制度建设和材料台帐工作。各校于2008年4月 10日前将组织实施情况书面送交黑林镇小学政风、行风领导小组办公室。
中心小学将组织人员定期与不定期的对各完小、幼儿园、成教校接待日活动的开展情况进行明查暗访,对活动开展不力、不到位的学校予以通报批评,并与学校年终负责人考核结果挂钩,对在职不作为的行为要从严处理。
二〇〇八年四月一日
关于印发《黑林镇政风行风建设考核评议意见》的
通知
各完小、成教校、幼儿园:
现将《黑林镇中小学政风、行风建设考核评议意见》印发给你们,请认真在组织全员学习的基础上,做好文件的贯彻执行工作,并能根据本校的实际情况有针对性的开展工作,力争把本校的政风行风建设落到实处,办人民满意的教育,做让上级放心、群众信任、学生爱戴的教师。
二〇〇八年四月一日
黑林镇小学
政风、行风建设考核评议意见
为进一步深化教育系统政风、行风建设,办人民满意教育,经研究,决定对全镇各完小、幼儿园、成教校2008年度政风、行风建设情况进行考核评议, 对此提出如下意见。 一、考评原则
以各学校政风、行风建设的实绩为依据,以“社会满意、家长满意、学生满意”为标准,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采取日常考核与年中、年底评议相结合,定量考核与定性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评议出年度政风、行风建设“五佳”和“较差”学校,并在全镇公布。 二、组织领导
评议工作由黑林镇小政风、行风建设领导小组统一组织领导。
组 长:李德强
副组长:陈伟(兼办公室主任)
成 员: 郑仕成 尹圣成 熊传京 姜亚非 温世勇 刘成东 熊纪铎、 邱立宗 谢松涛 邵明亮 李永起 徐进栋 顾军 韦高余 三、考评对象
全镇各完小(含教学点)、幼儿园、成教校。 四、考评方法
考评分日常、年中和年底三个部分。按照日常考核占20%,年中、年底评议各占40%的比例进行综合汇总。按得分取前5名,冠名“五佳”学校,得分最低的单位为“较差”学校。
(一)日常考核(20分) 1、机构与考核内容:
中心小学政风、行风建设办公地点在小学党支部办公室,陈伟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日常活动开展情况,日常材料的整理上报工作,。各完小都要有政风、行风建设的机构、人员、办公地点;政风、行风建设各项制度的建立和正常工作开展情况台帐;每月一次校长接待日制度的执行情况记录;有关政风、行风建设的宣传工作以及信息上报文稿(信息报至黑林镇中心小学校长接待日办公室)。以上事项,在日常定期不定期的检查中 每被通报批评一次扣1分。 2.督查与量分。
(1)学校执行制度不力被通报或被新闻媒体曝光并查实的,明查暗访中发现的和被信访投诉经查实的违法违纪违规问题一次扣1分,部分属实的,扣0.5分;未按要求进行纠正、处理、整改到位的,一次扣1分;学校领导班子成员违纪违规受处分一人次扣1分。
(2)各学校要认真查处本校存在的影响政风、行风建设的人和事,自查处理到位并及时上报的,予以适当加分。对在编在职人员给予党纪政纪处分的,一人次扣2分;给予免职、辞退、待岗组织处理的,一人次扣1分。 3.信访交办件的办理。
(1)信访投诉受理设在小学党支部办公室,有学校政风、行风领导小组具体负责,专线举报电话是0518-86758288,每被举报查实的一次扣1分 (2)对于群众的信访信件实行属地管理,属于哪个单位就扣哪个单位的分,对于科室负责人,实行通报批评,给学校造成影响的按上级有关文件执行。并取消所有的教干津贴。一般信访件在3日内办结,复杂疑难信访件在7个工作日内办结,及时上报办理结果,并在办结期限内向署名投诉人回复办理结果。
各校未按时报结、回复当事人的,每件扣0.5分,上报办结情况不实的有一件扣1分。
(3)对交办的越级上访和集体上访事项,要及时妥善地处理。由于学校工作不到位,造成重复越级上访的,有一次扣1分,集体重复上访的每次扣2分。
(二)年中、年底评议(各40分) 1.参评对象及比例
校领导班子成员、各科室负责人及有关方面代表占30%,镇村领导占10%;校政风、行风评议员占20%;教职工代表占20%;学生代表占10%;家长代表占10% 。
2.评议的方式方法
年中、年底评议均采取书面评议的方式。
家长评议:利用各学校召开家长会或校门前家长接送孩子等时间进行; 学生评议:利用学校集中上课时或学生上学、放学时进行;
社会各方面代表评议:利用有关会议以及通过学生捎带评议表的形式进行。各学校学生和家长代表分别不少于20人(对于规模较小的学校,采取相对人数进行统计)。
评议表设“满意”、“比较满意’’、“不满意’’和“不了解”四个档次。满意票计1 00分,比较满意票计70分,不满意票计0分,不了解票不纳入统计。两次评议的评议表都设意见栏,请参评代表提出具体的意见和建议。除各校自行组织举行评议外,政风、行风办公室组织人员对各校进行考评,梳理反馈,并督促整改到位。 3.评议时间:
年中考核评议在6月30日前完成,年终考核评议在12月20日前完成,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