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常见问题
对常见问题进行收集整理,内容仅供参考: 1. 在哪里办理网上消防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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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我要进行办公室的二次装修,但面积只有120平方米,因此,请问是否在200平方米以下无需申报这一说法? 答:需进行消防设计和竣工验收备案。
3疏散走道玻璃隔断根据规范5.1.1耐火等级二级的疏散走道两侧的隔墙应为1小时不燃体,请问玻璃隔断可以用吗?或着有没有可以达到此要求的玻璃形式? 答:普通玻璃隔断不可以,耐火时间达到1个小时的铯钾防火玻璃也不可以,必须是取得型式检验报告的镶玻璃构件产品方符合要求。 4请问四楼以上能不能开设大型的量贩KTV? 答:一般规定3楼以上不能开设娱乐场所。
5商场内部设置儿童游乐场的规定有一家五层的商场,设置室内的儿童游乐场有怎样的规定?每一层都可以设置吗?消防方面有什么样的要求?
答:按照《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第5.1.7条和5.3.3条规定儿童游乐场所宜设置在独立的建筑内。当必须设置在一、二级耐火等级民用建筑内时,宜设置独立的安全出口,且不应超过3层或设置在四层及四层以上楼层或地下、半地下建筑(室)内;当必须设置在三级耐火等级民用建筑内时,宜设置独立的安全出口,且不应超过2层或设置在三层及三层以上楼层或地下、半地下建筑(室)内。 6租赁了一处商业大楼内的商铺,该楼层的一处消防安全门设置在我店内,当店门关闭时,该消防通道是不可使用的,请问这样的物业是否可以租赁? 答:安全出口如果被圈占,发生火灾时,人员将无法顺利逃生,物业不应在此处设置商铺用于租赁。
7《建筑设计防火规范》中直通室外的安全出口是指:一开门就能到达建筑物外面的安全出口吗?
一、如果是,那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第11.4.4条第二款所说的“亦可设置在建筑物的地下一层,但应按本规范第 7.2.5 条的规定与其它部位隔开,并应设置直通室外的安全出口”,地下一层的建筑物怎么会有直通室外的安全出口?如果有,岂不成天窗了?
二、如果不是,又该如何理解“直通室外的安全出口”?
答:根据《建筑设计防火规范》11.4.4条规定,消防控制室宜设在首层靠外墙部位,设置在建筑物地下的消防控制室也应满足有直通室外的安全出口。 8我要简易的隔断办公区域,窗帘用轻钢龙骨和石膏板等,是否要进行消防检验?,此检验应该由用户送检吗?而且有高额的检测费用吗?
答:需送省消防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站做见证检验,由建设单位或施工单位送检,需交纳所需检测费用。
9请问消防管线是否必须刷大红色?管道和室外消火栓可否刷成橘红色? 答:按照惯例,消防管道和消火栓涂刷成红色,颜色醒目,有利于消防队员第一时间查找。
10干粉灭火器使用期限问题
全新09年07月的干粉灭火器及二氧化碳灭火器有效期?需要什么时候重新灌装?请帮忙提供灭火器报废年限和维修年限
答:干粉灭火器报废期限为10年,二氧化碳灭火器报废期限为12年,这两种灭火器在出厂期满5年、首次维修后每满2年应进行维修
根据GA95-2007《灭火器维修与报废规程》规定:灭火器从出厂日期算起,达到如下年限的,应报废:1)水基型灭火器:6年;2)干粉灭火器:10年;3)洁净气体灭火器:10年;4)二氧化碳灭火器和贮气瓶:12年。
11我公司的厂房是08年年底竣工的,按照设计院设计要求安装钢制(木制)双扇带玻璃带亮窗防火门,前期的消防验收已过,后期消防竣工验收一直没有申报,直到2011年3月开始申报,但是防火门的型式认可文件的有效期已过,而且防火门的资料是复印件,原件存在了档案馆,请问这样情况还可以申报吗,如果不可以申报该怎么处理?
答:请找到相关产品的相关资料原件,如合同、出厂合格证、出厂时市场准入证明文件的复印件等。
12请问江苏省目前对高层建筑外保温材料防火如何控制的
答:根据公安部通知要求,2011年3月15日起,民用建筑外保温材料采用燃烧性能为A级的材料。
13 30层普通住宅,其公共部位是否可不设置喷淋系统。要设是否可在消火栓系统上拉管接喷淋头。
答:根据《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45-95)第7.6.2条规定,其公共部位应设置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根据《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GB50045-95)第7.4.3条规定,室内消火栓系统应与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分开设置。
14请问一下,工厂冬天希望使用燃油加热器,进行加热,但因为使用到燃油,怀疑消防法对此可能有限制,所以想咨询一下,如果使用,需不需要取得相关资格,或对工厂现场有无特殊消防要求。
答:按照国家消防设计规范要求,甲、乙类厂房和甲、乙类仓库内严禁采用明火和电热散热器采暖,且燃油加热器的使用地点与厂房或仓库间应满足必要的防火间距或防火分隔要求。请说明工厂的火灾危险性和燃油加热器的具体型式。 15.关于救援窗的定义?
比如说什么窗才符合消防救援窗的设计标准,和窗开启方式,方向有关系吗?如果消防救援窗要设置标识,那这标识设计在何位置?
答:根据《商业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第7.1.1条规定,大、中型以上商业建筑的外墙三层以上应在每层设置灭火救援窗(含阳台),其间隔不宜小于40米;每扇窗的面积不应小于1.00平方米,且其净宽不应小于0.90平方米,净高不应小于1.00米。窗口下沿距室内地坪不宜大于1.20米。灭火救援窗外侧应有灭火救援专用标识。
16 A级防火材料是否要进行见证检验?
答:装修材料是否需要见证取样检验是根据《建筑内部装修设计防火规范》和《建筑内部装修防火施工及验收规范》的规定区别不同情况执行的,请提供具体的设计要求、安装使用位置和装修材料名称型号。
17 请问工厂厂房、库房、办公楼内如何设置消防栓以及灭火器?应依据哪些规范或法规?
答:可参阅《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06)第8.3.1条规定和《建筑灭火器配置设计规范》(GB50140-2005),具体请咨询当地消防部门 18 物管安排地下车库经营并住人,是否违反消防管理规定
答:根据公安部《住宿与生产储存经营合用场所消防安全技术要求》(GA703-2007)规定:住宿与洗车、装潢等经营性用途混合使用的场所,不得设在地下建设内。您可向公安机关消防机构举报,对该洗车店进行查处。
19 关于厂房安全疏散走道的计算方法
按照《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的规定,厂房疏散楼梯、走道和门的净宽度指标(m/百人),一、二层的宽度指标是0.6m 。
如果是200人的厂房一层的疏散走道宽度是否是0.6*2=1.8m 这样的计算方法?
答:跟据《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第3.5.4条规定,疏散走道的宽度不宜小于1.40m,0.6*2=1.2m小于1.4m,应按1.4m设计。
20 某大酒店符合老设计防火规范但不适合现行设计防火规范,请问不整改能继续营业吗?
答:符合当时规范且经消防验收合格的建筑工程,如无改造、重新装修,仍可使用。
21 根据公安部第106号令第21条规定,建设单位申请消防验收应提供工程竣工验收报告。我们开发建设的商住楼工程(总面积约4万平方米,其中地下室约5千平方米,1~3层商场约1.5万平方米,4~15层住宅约2万平方米.)主体工程消防验收已合格,现1~3层商场室内装修消防设计审核已合格,我们现在申请消防验收,由于我们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有经济纠纷,所以施工单位拒绝向我们单位提供工程竣工验收资料。我们通过县,市两级人民法院判决,我们胜诉,法院执行施工方,由于施工单位不配合,我们至今未拿到工程竣工验收资料。请问我们能用法院判决书来代替工程竣工验收报告进行申请消防验收吗?
答:工程竣工验收报告是施工单位提供工程竣工的证明性文件,法院判决书不能替代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报告。
22 我现在遇到一个客户,从事活性碳再生生产,他的设计院是天津一家化工设计院,在设计图纸中设计院采用了将车间控制室、空气动力房设置在乙类仓库内部,采用防火墙与储存区域隔离,在与设计院沟通过程中,设计院表示建规上并没有说不允许这样设置。
答:车间控制室、动力室通常不应与乙类仓库组合建造。两者火灾危险性不同,一旦发生火灾事故,导致相互影响。
23现在UPVC、PE管耐压,耐腐,抗振等优点.能否代替地下消防管? 答:不可以。
23 高规(2005版)5.1.3.中所说的防火分隔措施是否除防火墙外还包含防火卷帘,防火门;所指的完全分开是指高层投影部分与其他部分分开还是指高层核心筒部分与其他部分分开?完全分开后裙房与高层部分是否不能有任何联系? 答:高规(2005版)5.1.3.中所说的防火分隔措施可为除防火墙外,还包含防火卷帘,防火门;通常指高层投影部分与其他部分分开。
24 请问防火门安装消防验收需提供哪些材料我单位准备招标一些防火门(甲级、乙级),请问需要厂家提供哪些材料和资料,以便于起草招标文件,最终能满足消防验收的要求。
答:各型号防火门的市场准入证明文件,含型式认可证书、检验报告等
25 设计一幢26层塔式住宅,楼梯为剪刀梯,楼梯和电梯合用前室,前室和楼梯开窗符合规范要求。但《江苏省住宅设计标准》规定剪刀梯和电梯合用前室两部楼梯都要正压送风才可以,请问是否要加正压送风。 如要加,我把其中一部楼梯的门位置改到通过前室外面的室外阳台处,这样两部楼梯只有一部和电梯合用前室,请问两部楼梯是否都要加正压送风
答:建筑高度不超过50米的一类公共建筑和建筑高度不超过100米的居住建筑,其剪刀梯间前室能够对外直接采光和通风时,可不设正压送风系统。 26 消防联动设施在控制室有人员值班室时是否可以在手动状态
答:苏公消[2008]273号《关于推行<消防控制室管理及应急程序>的通知》中要求,“(六)火灾确认后,消防控制室必须立即将火灾报警联动控制开关转入自动状态(处于自动状态的除外),同时拨打“119”火警电话报警。”,因此消防联动设施在控制室有人员值班时可以设置在手动状态。
27 我单位电缆通廊在04年已经过消防验收并获得通过,几年中发现部分设施损坏,并委托消防施工单位对损坏设施进行了修复,修复完成后,已在消防网进行备案 ,是否需要再次组织消防部门对其进行验收.
答:仅修复原有设施可不申报备案,但应保证修复后消防设施完好有效。 28 我有一栋厂房,95.5米长,20米宽,南北方向,只有北边有一货门和一消防通道,其余均无安全消防通道,请问是否符合安全消防规范?
答:国家标准《建筑工程防火设计规范》对厂房的安全疏散有具体的规定,应遵照执行。
29 建规8.5.1条占地面积1500平方建筑面积3000平方的制衣.鞋.玩具.电子等厂房,高层丙类厂房.应设置自动喷水系统,请问设计的厂房不属于以上4个生产类型的厂房,也不属于高层丙类厂房,是一个占地1800平方的印刷厂(丙类)和一个4000平方的食品厂房(丙二类),不设自动喷水系统行吗?
答:建规8.5.1条所列的厂房主要是劳动相对密集,同一时间内工作人员较多的,以及可燃物较多的生产厂房,与给出的4类生产类型相似或相近的,也应设置自动喷水灭火系统。
31.有一家网吧用内部是塑料泡沫外部是铝面制成的活动板房开网吧可以吗? 答:网吧通常建筑耐火等级不应低于二级,所述材料不符合消防要求。 32 未通过消防验收的房屋出租是否有效
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三条(二)依法应当进行消防验收的建设工程,未经消防验收或者消防验收不合格的,禁止投入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