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压实工作责任。按照牵头负责、分块推进的原则,由区发改局总体负责各类办事系统与贵州省政务服务网的互联互通、网上并联审批相关事宜;区政府办牵头“一窗办、一网办、简化办、马上办”改革推进和标准化建设;区政务服务中心负责贵州省政务服务网上办理事项推进、服务优化等;区编办负责对行政审批事项动态调整及相关工作;区法制办负责对流程优化和标准化工作进行审核;区财政局负责保障相关资金落实。
(三)通力协作配合。各乡(镇、街道)、各有关部门要按照区委、区政府的统一部署,切实增强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主动认领任务,积极配合牵头部门开展工作,不得以任何理由推诿和阻碍“一网通办”改革措施的落实。要进一步强化工作推动,乡镇和部门是工作落实的主体,主要负责同志要牵头抓总,确定专人专抓,对照工作方案要求,紧扣时间节点,压茬推进;要切实提高工作质量,坚持进度和质量并重,各有关部门既要抓好本部门具体任务的推进落实,也要做好乡镇对口业务的指导培训,及时研究解决系统内改革中的困难和问题,确保按期实现预定目标。
(四)强化督查督办。区督查督办局要将“一网通办”改革工作列入重点事项督查清单,纳入乡镇和部门年度目标责任考核体系,加大督查力度,并按照协调推进领导小组的要求,与各牵头部门共同对乡镇和部门进行跟踪督查考核;要对工作进行抽查监察,凡发现不积极、不配合、不作为的单位和个人,按不作为、慢作为报区监察部门处理。同时,建立区政府主要领导约谈工作机制,对推进“一网通办”改革、部门进厅、事项授权等工作落实不力的部门,区政府主要领导将对部门“一把手”进行约谈,必要时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主体追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