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宣传推进:积极向省总队、支队内网“创建优秀团队”专栏投稿,并通过广播、电视、报刊、网络媒体大力宣传创建优秀团队活动,在全队形成浓厚的比、学、赶、超创建氛围。开辟大队创优宣传专栏,建立展示平台。
3.抓好学习:认真学习省总队制定的创建优秀团队理论与实践活动汇编;队伍建设及业务工作规章制度汇编。发放团队建设和组织文化建设知识的小册子和视频资料。
第二阶段:创建、培育示范单位(2018年6月至12月)
1.开展示范单位、先进个人创建活动。以中队、股室、中心为单位,全体民警、协辅警和文职人员共同参与,分级设立省、市、县优秀团队建设示范单位,充分发挥典型引导作用。
2.宣传推介经验。及时总结培育示范单位的工作方法,大力宣传推介创建工作经验;及时总结先进典型事迹,在省总队、市局、支队和大队微信公众号平台予以发布推广。
3.丰富活动内涵。举办团队建设和组织文化建设知识竞赛;开展xx交警团队建设和组织文化体系构建 “金点子”征集活动。建立组织文化骨干队伍。举行内训师的考试、定级,保证大队有1-2名内训师。每位内训师申报培训计划,每月至少保证有1次培训活动,确保组织文化能够传播到每位成员。
4.考核验收。制定《xx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开展创建优秀团队活动考核评估办法》,并根据此办法开展日常考核和年终考评。日常考核采取网上巡查、现场抽查、督查、暗访等形式进行。
第三阶段:完善深化、持续推进(2019年1月至2020年8月)
定期组织召开分析调度会、现场办公会、总结推进会,不断解决创建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完善深化推进措施,确保创建工作向纵深推进。要结合自身工作进度,对照工作目标,适时总结经验、改进工作方法,推动创建工作不断深入。
六、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开展优秀团队创建工作是促进公安交管工作和队伍建设新发展、新跨越,提高公安交警队伍形象和群众满意度的重要举措与有效途径,全队上下要切实增强责任感与紧迫感,将思想和行动统一到省交警总队和支队党委的部署上来,将党建工作同创建优秀团队工作紧密结合,认真落实各项举措,确保取得实效。
(二)领导重视,稳步推进。各单位“一把手”是创建优秀团队的第一责任人,要坚持负总责、亲自抓;要建立领导机构和办事机构,集中智慧力量开展创建活动,定期研究、协调解决创建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要落实各项保障措施,强化各项工作的落实。
(三)大力宣传,营造氛围。各单位要充分利用公安信息网、微信、微博等各类新闻媒体、大力宣传本单位创建活动的好经验、好做法,营造浓厚舆论氛围。注重培养和树立先进典型,及时在系统内外进行宣传报道,激发广大干部职工勤奋工作、争创一流的工作热情,形成团结进取、勇于拼搏、敢为人先的“比学赶帮超”良好氛围,有力推动各项工作顺利开展。
(四)创新形式、丰富活动。大力选树公安交警先进模范人物,向县局、市局、省总队、市支队推荐先进人物事迹,常态化开展典型评选活动。落实“六个仪式制度”,增强民警职业归属感、认同感。大力开展丰富多彩的文体活动。
(五)健全制度、深化成效。通过调度会、讲评会、情况通报会等形式,掌握情况,发现问题,改进工作措施,稳步推进创建优秀团队工作。健全完善工作运行机制、沟通交流机制、监督管理机制、考核奖惩机制,做到有制可依、有章可循。通过三年左右的努力,确保大队及队属单位都能成为忠诚可靠、执行力强、业绩突出、人才辈出、群众满意的优秀团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