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开展电器火灾综合治理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的重要举措,属地市场监管所、区局检查大队要高度重视,明确责任领导、责任人,确保全面完成电器产品生产质量治理工作各项任务。
(二)强化部门协作。属地市场监管所、区局检查大队要加强与各镇、开发区、城建、交通、电力、公安等部门的协作配合,联合组织检查、督查,建立健全信息共享、情况通报、联合查处、案件移送机制,对发现的问题要追根溯源、一查到底,及时通报违法违规行为,移送违法违规案件,加强全链条监管和跨区域打击力度,切实形成监督执法工作合力。
(三)强化问责追究。要建立治理工作台账,做到全程留痕,确保责任落实到人、工作落实到位。省、市质监局和区局将对各镇、开发区、各单位工作落实情况开展督导,发现问题处理不及时、工作责任不落实、监管措施不到位等情况予以通报,问题严重的追究相关单位及相关人员责任,确保政令畅通。
(四)强化信息报告。属地市场监管所、区局检查大队应指定专人定期向区局报送工作情况。自12月起每月20日前上报当月工作开展情况及附件5至特安股;2018年全国“两会”结束后5日内报工作总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