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健机制求实效,推动四类普法重点对象学法用法新常态。一是培育领导干部法治思维,推进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坚持和完善党委(党组)中心组学法制度和领导干部任前法律知识考试制度,在年度考核述职中加入述法内容,把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情况作为考核干部的重要内容。党委(党组)书记要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积极组织党委(党组)开展学法活动,每年集中学法不少于2次,带头讲法治课不少于1次。完善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把宪法法律和党内法规列为党校必修课。把法治教育纳入国家工作人员初任培训、任职培训的必训内容,保证法治培训学时和培训质量。推广应用全省国家工作人员网络在线学法考试系统,开展日常学法和年度普法考试,建立健全个人学法档案。二是寓教于乐,培育青少年的法治信仰。深化“法律进学校”活动,教育引导广大青少年从小掌握法律知识、树立法治意识、养成守法习惯。充分利用青少年法制教育基地、社会实践活动和互联网,组织开展青少年喜闻乐见的法治宣传教育活动,在法治社会实践中激发青少年学法兴趣,培育法治信仰。三是培育非公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人员树立诚信守法意识。工科信、工商联和商会、协会要通过本单位网站、微博微信平台和相关新闻媒体开展专题法治宣传;开展形式多样的送法入企入商会、协会活动,邀请政府相关职能部门、律师等法律专家,就本地非公经济组织经营发展中遇到的热点难点法律问题,开展专题法治讲座或以案释法;组织律师与当地商会、协会建立合作机制,开展对接活动,增强企业法律风险防范能力。四是运用法治方式,构建民族和睦、宗教和谐。建立完善宗教教职人员学法用法制度,注重从宗教教职人员中选拔培养普法骨干,积极引导和推动宗教教职人员向信教群众开展法治宣传,提升宗教教职人员及信教群众的法律意识。不断拓展、丰富法治宣传教育活动的内涵,在开展传统“法律六进”活动的基础上,创造性地开展“法律进少数民族聚居区”“法律进宗教活动场所”活动,形成常态化机制。
5.打造法治文化平台,提升法治宣传的渗透力和感染力。一是推进法治文化阵地建设。各单位、各部门要因地制宜建设相应的法治文化宣传栏等法治文化设施,推动法治文化与社会文化有机融合、法治文化设施与公共文化服务设施功能互补,通过诠释法治精神、讲述法治渊源,让老百姓感受法治的力量。二是借助普法微博、微信、博客等新兴媒体进行普法宣传。三是加大重要时间节点宣传力度。以“3.8维权”、“3.15消费者权益日”、“安全生产宣传月”、“6.26禁毒日”、“12.4国家宪法日”等重要法治宣传日(月)为契机,深入社区、街头、农村等开展法治宣传活动,把人民群众学法、用法、守法、尊法的氛围营造得更加浓厚。四是打造法治宣传公益广告。各部门、各单位要依托各自职能资源,打造法治宣传公益广告,可以通过车站、广场、公园等场地广告栏、小区长廊、街道灯箱等设施进行深入人心的法治宣传,营造良好法治文化氛围。
6.建立“以案释法”工作长效机制,创新法治宣传教育模式。一是建立典型案例筛选发布制度。法院、检察院、行政执法部门、司法行政机关要精心筛选具有重大典型教育意义、社会关注度高、与群众关系密切的身边的案例、典型的案例、成熟的案例、针对性强的案例作为释法重点。二是建立以案释法媒体传播制度。法院、检察院、行政执法部门、司法行政机关要加强与新闻媒体的联系与协调,充分发挥新闻媒体在以案释法中的传播作用,推动落实新闻媒体的公益普法责任。三是建立以案释法宣讲制度。法院、检察院、行政执法部门、司法行政机关要选择司法实践中具有典型指导意义的案例,发挥普法讲师团、普法志愿者、法律顾问、法治副校长的作用,通过举办法治讲座、开展送法进课堂、送法进宗教场所、送法进企业等形式,深入浅出地为各类普法对象宣讲典型案例、解疑释惑。四是建立以案释法整理编辑制度。司法、执法部门要编辑民商事、刑事等司法典型案例和涉及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征收、行政处罚等方面的行政执法典型案例。五是建立以案释法新媒体宣传制度。法院、检察院、行政执法部门、司法行政机关要加强新媒体新技术在普法中的运用,更好地运用微信、微博、手机APP等新媒体开展法治宣传活动,在微平台上开展以案释法工作,切实把法治宣传延伸到社会每个角落。
7.以“法治创建”活动为抓手,促进法治宣传与法治实践的有机统一。一是要积极探索新形势下有序推进法治创建活动的新路子、新视角,加大“法律六进示范点”、“法治文化示范点”、“法治主题公园(广场)观摩点”和“法治企业”创建工作力度,重点培育一批活动开展扎实、成效明显、亮点突出、示范作用强的机关、学校、企业、社区、农村和单位,以点带面,将法治建设的触角延伸到社会的每一个角落,在更广的范围、更深的层次掀起法治建设的新高潮。二是要继续深化“民主法治村(社区)”创建工作,切实加强基层民主法治建设。在申报创建新的民主法治村(社区)的基础上,按照《昆明市“民主法治村(社区)”动态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相关规定,对近年来已经创建成功的民主法治村(社区)进行复核,加强动态管理。
8.寓法治宣传于法律服务中,不断探索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新思路。一是充分发挥各类法律服务机构工作人员的法治宣传职能作用。律师事务所、法律服务所、公证处、法律援助中心(站)、人民调解组织、司法鉴定机构等法律服务机构要密切配合全区深入开展的“法律六进”活动、“民主法治村(社区)”创建活动,在提供法律服务过程中,结合实际有效地开展法治宣传教育。二是要建立法治宣传与司法执法、公共法律服务、矛盾纠纷化解、特殊人群管理等部门的情况通报、业务联动机制,实现源头治理、依法治理、动态管理、应急处理“一体运作”,推动前置性普法、针对性普法、防范性普法,使每一个司法执法、人民调解、法律援助、法律服务案件的办理过程成为生动鲜活的法治宣传教育过程。
四、工作步骤和安排
2017年度全区法治宣传教育工作任务分为三个阶段:
(一)宣传准备阶段(1—2月)。各单位、各部门要根据本方案研究制定操作性强的本单位、本部门的2017年度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实施方案,确定本单位、本部门法治宣传教育重点对象,做好准备、发动工作,并于2017年2月28日前报区普法办(区司法局宣教科)。
(二)组织实施阶段(3—9月)。区普法办组织全区普法骨干、联络员参加市普法办举办的全市普法骨干、联络员培训。各单位、各部门认真组织实施“法律六进”及各类法治宣传和法治创建活动,排除普法盲区,力求法治宣传工作不留死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