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动员部署(2017年3月下旬—4月上旬)
局党组及时动员部署全系统开展“回头看”工作,局党组领导对“回头看”工作进行专题指导培训,突出目标、强调要求、改进措施,动员全系统上下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站位,凝聚共识、形成合力,打造海洋系统作风建设新名片。各单位要及时传达学习市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回头看”动员会议及局相关部署会议精神,做到精神传达全覆盖、工作要求不打折。要按照本方案要求认真组织开展“回头看”工作,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工作方案,明确目标任务、工作重点、责任分工、推进措施、完成时限等,确保活动取得实效。要求各单位于4月12日前将本单位动员部署工作相关照片报局监察室。
2.自查自纠(2017年4月中旬)
各单位要紧紧围绕“回头看”工作内容,认真开展自查自纠,逐项梳理分析,查准、查实本单位突出问题,列出问题清单(填写附件2),形成自查报告(市局各科室除外),于4月17日前将附件2及自查报告报局监察室,局监察室汇总梳理后形成本系统自查报告于4月21日前报市“回头看”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问题导向,重点检查(2017年4月下旬—6月中旬)
1.专项检查(2017年4月下旬—5月下旬)
各单位自查结束后,结合自查发现的问题,局监察室督促有关单位全面履行监管职责,就重点领域、突出问题进行专项检查。
检查内容:
(1)局监察室负责组织开展形式主义和官僚主义检查,重点整治文山会海、照抄照转,上有政策、下有对策,工作不实、弄虚作假,不担当、不干事,玩风盛行、纵酒闹事等突出问题。
(2)局财务室负责组织开展私设“小金库”和违规发放津补贴等方面检查,重点检查违规收费、罚款及摊派,用资产处置、出租收入,虚列支出转出资金等方式设立“小金库”行为和公款支付应由个人承担的费用等突出问题;以会议费、劳务费、培训费和咨询费等名义套取资金,巧立名目、变相滥发各种津补贴和违规取酬等突出问题。
(3)局办公室负责组织开展违规使用办公用房检查,重点整治超标准使用办公用房、拒不整改落实违规使用办公用房等突出问题。
(4)前文“工作内容”的牵头单位组织人员对照“工作内容”对各二层单位落实情况逐项进行检查。
制定检查方案(2017年4月下旬)
牵头单位要认真研究,制定切实可行的检查方案,于4月28日前报局“回头看”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后实施检查。
实施检查(2017年5月上旬—中旬)
各牵头单位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多渠道多形式检查局属各单位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情况及纠正“四风”情况,对自查阶段发现问题少的单位要全面、深入进行检查。
撰写检查报告(2017年5月下旬)
检查结束后,各检查单位要客观、全面总结检查中发现的好经验、好做法及存在的问题,形成书面检查情况报告,填写附件7,于5月30日前报局“回头看”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由局“回头看”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梳理汇总反馈给各单位。
2.交叉检查(6月中旬前,具体时限要求另行通知)
市委将组织市直各部门各单位开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纠正“四风”交叉检查活动,届时由局监察室牵头、各有关单位配合做好迎检工作。
(三)整改落实,健全机制(2017年6月下旬—7月上旬)
1.整改落实(2017年6月下旬)
各单位针对本次“回头看”自查自纠和重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坚持边查边改,及时梳理分析,提出整改方案,明确责任,限期整改,抓好落实。问题集中的由局“回头看”工作领导小组进行专项整治。
2.健全机制(2017年7月上旬)
各单位要以此次活动为契机,举一反三,针对存在问题及时修订完善相关制度规定,制度空缺的马上制定,制度不合时宜的及时修订,使各项工作开展有制度规范、按规定执行,推进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实常态化、长效化。
活动结束后,各单位要将“回头看”工作开展和整改落实情况书面报告及附件2—附件6于7月13日前报局“回头看”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须经各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由局监察室汇总梳理形成本系统“回头看”工作开展和整改落实情况书面报告于7月21日前报市“回头看”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四、工作要求
(一)要加强组织领导。各单位领导班子要认真履行全面从严治党的主体责任,加强对“回头看”工作的组织领导,结合实际研究制定实施方案,部署好,落实好。发扬钉钉子精神,对“回头看”的各项内容一项一项查、一件一件做,主动发现问题,不折不扣地抓好落实。各单位负责人要带头抓落实,层层压实责任,以实际行动确保“回头看”工作各项任务要求落到实处。
(二)要强化监督检查。各相关责任单位要加强对“回头看”工作的监督检查,紧盯任务,倒排工期,确保成效,不得避重就轻、敷衍应付,坚决防止走过场。各单位要把“回头看”工作纳入日常工作重点,自查发现的问题不隐瞒、不回避,实事求是。自查自纠既要把问题找准,又要善于发现“四风”的新动向。局纪检组、监察室要对各单位开展“回头看”工作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进一步畅通举报渠道,全方位、多渠道接受群众投诉举报。既要抓早抓小,又要抓细抓长,在解决具体问题中推动全面从严治党步步深入,坚决防止“四风”反弹。
(三)严格执纪问责。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只有进行时,没有完成时。“回头看”只是作风建设的一次坚持和深化,不是阶段性总结。局纪检监察部门要加大监督执纪问责,对“回头看”工作中发现的“四风”问题线索要坚持“零容忍”的态度,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绝不姑息迁就。强化责任追究,对本单位存在的突出“四风”问题(尤其是自查不出,通过重点检查发现的问题),既要从严处理直接责任人,还要追究失职失责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和领导责任。纪检监察部门要加大通报曝光力度,查处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要一律点名道姓通报曝光,发挥持续震慑作用,警示教育广大干部职工坚守道德高线、严守纪律底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