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围绕中央和省委、市委、县委确定的学习教育主要措施,重点围绕基层党组织落实“三会一课”等基本制度、基层党组织标准化建设、持续整顿软弱涣散党组织等方面情况,开展专项督导。
各级党委(党组)要切实履行主体责任,把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纳入管党治党的责任清单,认真落实将“两学一做”学习教育融入日常、抓在经常的要求,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要突出经常性教育特点,在组织方式上以党支部为基本单位,在组织方法上以“三会一课”为基本形式,在内容上把思想政治建设摆在突出位置。要通过随机抽查、听取汇报、专项调研、情况通报、重点约谈等方式,加强对下级党组织的督促指导。要把重点放在基层党支部,真正把学习教育抓经常、抓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