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坚持惩治腐败力度决不减弱,零容忍态度决不改变,保持压倒性态势决不松劲,坚决减少腐败存量,重点遏制腐败增量。突出执纪审查的重点,对不收敛不收手,问题线索反映集中、群众反映强烈,现在重要岗位且可能还要提拔使用的领导干部紧盯不放,对谈话函询不如实说明问题、欺骗组织的从重处理。充分发挥反腐败协调小组作用,加强组织协调制度建设,整合组织、审计、执法和司法等部门力量,发挥各单位职能作用。
牵头单位:市纪委机关
协办单位:市委反腐败协调小组成员单位
15、进一步畅通信访举报渠道,开展重点领域重复上访专项整治,有效化解信访积案。
牵头单位:市委办公室、市纪委机关、市信访局
协办单位:市直各单位
16、充分发挥市县党委巡察利剑作用,让巡察组当好“侦察兵”。
牵头单位:市委巡察办、市纪委机关、市委组织部
协办单位:市直各单位
17、充分发挥派驻机构“探头”作用,开启党内监督的全天候“探照灯”,凝聚监督合力。
责任单位:市纪委机关
18、准确把握“树木”与“森林”的关系,科学分类处置问题线索,合理运用“四种形态”,防止简单搞数据化、结构化、指标化。坚持纪在法前、纪严于法,抓早抓小、动辄则咎,用早、用准、用足第一种形态,让红脸出汗成为常态,使党员干部感受到组织的关心、监督的存在、纪律的严明。要确保纪律处分执行到位,不打纪律“白条”。制定受处分党员干部回访教育管理制度,防止一处了之,体现人文关怀。对真心悔过、表现突出的,处分影响期满后,可以建议党委正常使用。提高执纪审查的政治站位,通过查办案件,达到排查腐败风险点、堵塞制度漏洞、探索工作规律、净化政治生态的目的,进而实现政治效果、社会效果、法纪效果的有机统一。
牵头单位:市纪委机关、市委组织部
协办单位:市直各单位
五、着力解决发生在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进一步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
19、切实加强换届后基层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思想政治建设,强化正反两方面典型教育,督促基层党组织担负起管党治党政治责任。
牵头单位:市委办公室、市纪委机关、市委组织部
协办单位:市直各单位
20、加强市、县部门基层单位和村(社区)等基层纪检组织建设,充分发挥好基层纪检委员的监督作用。统筹推进机关、农村、社区、企业、“两新”组织、学校、医院等领域全面从严治党工作,督促有关部门针对损害群众利益问题易发多发的重点领域、重点环节、重点岗位,完善制度,规范流程,深入推进党务、政务、村(居)务等各领域办事公开,切实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
牵头单位:市纪委机关
协办单位:市委反腐败协调小组成员单位、市民政局、市农业局、市国土局、市住建委、市国资委
21、进一步巩固“1+1+1+N”基层办案协作区和交叉监督执纪工作机制,不断增强监督合力。
责任单位:市纪委机关
22、紧盯“小微权力”,严肃查处吃拿卡要、雁过拔毛、优亲厚友、违规摊派等不正之风和向救灾救济资金物资伸手等腐败问题,重点查处扶贫领域虚报冒领、截留私分、挥霍浪费问题。
牵头单位:市纪委机关
协办单位:市委反腐败协调小组成员单位、相关职能部门
23、督促有关部门加大对“村霸”和宗族恶势力的整治,决不允许其横行乡里、欺压百姓,侵蚀基层政权。
责任单位:市纪委机关、市检察院、市公安局
24、开展基层执法和办事服务、土地征收流转、工程建设项目等三个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和“三资”监管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回头看”,坚决遏制基层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
牵头单位:市纪委机关、市法制办、市发改委、市国土局、市农业局
协办单位:相关职能部门
25、创新问题线索发现机制,主动问计于民,采取发放问卷等方式,梳理排查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增强执纪审查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责任单位:市纪委机关
26、选取问题突出的典型村、社区,深入解剖问题背后存在的基层干部法纪观念淡薄、资金监管漏洞等诸多深层次问题,建立健全防范“微腐败”的长效机制。总结运用大数据开展惠民政策落实情况监督检查的工作经验,将监督范围拓展到扶贫、教育、助残、新农合等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领域,认真把好“源数据”真实有效第一道关口,提高基层“拍蝇”的精准度,增强群众获得感。
牵头单位:市纪委机关
协办单位:市扶贫办、市教育局、市残联、市人社局、市财政局、市民政局
六、深化纪检监察体制改革,进一步激发工作活力
27、进一步巩固纪律检查体制改革成果,聚焦全面从严治党,持续深化“三转”,加强内部机构改革。创新组织制度,逐步将执纪监督和执纪审查部门职责分开,使执纪监督、执纪审查、案件审理各个环节相互协调、相互制约。
牵头单位:市纪委机关
协办单位:市委组织部、市编办
28、积极做好监察体制改革对接准备工作。
责任单位:市纪委机关、市人大办公室、市检察院、市编办
29、各派驻机构要找准职责定位,围绕驻在单位党组织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强化对驻在单位领导班子及其成员的日常监督,加大执纪问责力度。明确工作重点,督促驻在部门列出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廉政风险清单,将责任层层落实到各级基层党组织。加强对派驻机构考核,建立健全以强化监督为核心、以线索处置和执纪审查为重点的派驻机构工作考核评价体系,对不敢抓、不敢管,监督责任缺位的,严肃追责问责。
责任单位:市纪委机关
30、进一步巩固纪律检查体制改革成果,聚焦全面从严治党,持续深化“三转”,加强内部机构改革。深化县级纪委派驻(出)机构改革,加大综合派驻力度,实现派驻监督全覆盖。
责任单位:市委办公室、市纪委机关、市委组织部、市编办
31、抓好首轮巡察反馈问题的持续整改、长效整改,对已巡察过的地方和单位开展“回访督查”,督促巡察反馈问题整改落实,并以适当方式公开。制定巡察工作规划,实现本届任期巡察全覆盖。突出巡察政治属性,聚焦“六大纪律”,提高巡察实效。
牵头单位:市委巡察办、市纪委机关、市委组织部
协办单位:市直相关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