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局2017年清明节祭扫工作方案(2)

2018-09-08 22:24

4、做好宣传引导工作。4月1曰至4曰期间,通过新闻媒体提醒公众文明祭扫、安全出行。

(三)总结阶段(4月5日一4月10日)

4月5日前将清明节期间开展工作总结及汇总表报县民政局。

附件:2017年清明节观察点祭扫情况日报表

县民政厅清明节工作办公室联系方式:

电话:xx

传真:xx

邮箱:xx

xx县民政局

2017年3月x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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