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总结验收准备阶段(2011年12月)。梳理总结,建档备案,抓好迎接县领导小组考核验收各项准备工作,并积极探索建立全县新型农民教育培训工作长效机制。
七、保障措施
(一)明确责任,分级负责。乡党委为此项工作的责任和实施主体,在县农民教育培训工作领导小组的直接领导下负责农民的宣传发动和培训的组织、服务等工作。乡党委书记为第一责任人,村组挂钩联系领导和村党总支书记为具体责任人。为确保工作落实,各村党总支要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切实落实工作责任,形成层层有责任,人人有担子的工作格局,确保农民教育培训工作取得实效。
(二)宣传动员,营造氛围。各站所,各村要把宣传动员放在农民教育培训的首要位置,广泛深入地宣传农民教育培训工作的重要性及其现实意义,使广大干部群众充分认识开展农民教育培训是全面提高农村劳动力素质、培育新型农民、促进农村稳定、加快农村发展的重要途径,引导农民群众支持教育培训、参与教育培训,努力在全乡形成良好的教育培训舆论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