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是认真排查已经掌握的信访举报案件线索,集中惩治拒不纠正的违法违纪者。对已经掌握一定证据,而本人在规定期限内,拒不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向组织说清问题,特别是销毁证据、转移赃款赃物、订立攻守同盟的,要及时采取措施,从严查处;对群众有反映的,将要求有关人员解释说明,并根据情况作出处置。
三是围绕中央纪委第七次全会提出的办案工作重点,继续加大查办案件的力度。
四是及时发现并有效查处《规定》发布后违反《规定》的行为,继续加大并长期保持惩治权钱交易行为的工作力度。
五是党委将认真剖析自查自纠中发现的问题和已查处的权钱交易案件,研究问题和案件发生的深层次原因,举一反三,健全制度,从源头上堵塞漏洞。同时加强对党员领导干部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违纪违法案件的新动向、新形式、新手段的调查研究,认真总结身边案例的发案规律和办案经验,不断提高执纪办案的能力和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