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部门联动,齐抓共管。市环保部门要严格执行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发挥统一监管职能,督促检查综合整治工作完成情况,及时报告工作进度,发布工作信息,对严重环境违法案件及时移交有关部门处理;市发改部门要严格执行国家产业政策,加大产业结构调整力度,对未经环保审批的项目,不予立项和办理有关手续;市公安部门要积极配合综合整治执法行动,做好拆除污染企业的安全保卫工作,并依法查处妨碍执行公务的违法行为;市工商部门要按照要求依法吊销关闭取缔企业的工商营业执照或要求其限期变更、注销手续,责令无环保审批手续的排污企业限期办理变更、注销手续;市监察部门要加大监察力度,从严查处环境综合整治工作中的违纪案件,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市供电部门要对依法取缔关闭、停产治理、停止建设的企业和“十五小”、“新五小”等污染企业停止供应生产用电。
(四)广泛宣传,深入发动。各相关单位要充分利用“世界地球日”和“6·5世界环境日”,积极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教育活动,大力普及有关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增强群众参与、关注环境保护的热情,着力构建“政府领导、部门实施、各方配合、群众参与”的浓厚氛围。各新闻媒体要充分发挥舆论监督作用,大力宣传环境综合整治的重大意义、进展情况和典型事例,最大限度调动广大群众参与环保的积极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