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深入治理公共服务行业和行业协会、市场中介组织损害群众利益等问题。对公共服务行业利用特殊地位管理优势限制消费者权利、设置服务陷井、推行强制服务、指定消费、乱收费等损害消费者权益和行业协会强制入会、摊派会费、搭车收费、指定服务以及中介组织搞价格欺诈、提供虚假信息、搞恶性竞争等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认真开展督促检查。截止目前,尚无重大违规违纪现象发生。
6、狠抓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为进一步加快我县对外开放和经济社会发展的步伐,切实转变政府各职能部门的工作作风,提高公共服务部门的服务质量,加大社会监督力度。今年上半年,我县纠风办对上年评议的31个行政事业单位、6个公共服务部门﹙共1611人参评﹚的评议结果进行梳理、汇总,县委将评议结果通过行文和网络两种方式在全县范围进行通报,责令意见建议较为集中的县公安局、卫生系统、移动公司等部门和单位限期作出整改;对去年开展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的卫生系统进行跟踪问效检查,对县人民医院的8名医务人员进行问责。通过认真整改,进一步提高了依法行政、依法办事的能力,切实转变工作作风,杜绝了工作人员滥用职权,在具体办事中态度“冷、硬、横、推”和“吃、拿、卡、要”等不良现象的发生,真正做到热情服务、文明执法。
7、认真治理公路“三乱”工作。一是认真做好宣传工作,相关单位在显著位置公布治理公路“三乱”投诉电话,在重要道路和各执法机构发放治理公路“三乱”宣传资料。二是建立交通系统公路水路“三乱”监督网络和快速反应机制,切实加强对治理工作的动态管理,维护好群众的利益。三是建立##县治理公路水路“三乱”联席会议制度,进一步加大治理“三乱”工作力度,有效防止“三乱”反弹。四是加强巡查,针对公路“三乱”问题较易发生的地方进行经常性巡逻检查,在春节前后的运输高峰期,我县共出动警力1000余人次,出动警车140辆次,查验车辆8000余辆次,查处交通违法行为158起,确保辖区内未发生群死群伤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五是加速“绿色通道”建设,确保道路运输安全畅通。上半年,我县境内无公路“三乱”现象。
8、认真开展清理和规范评比达标表彰活动。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清理规范党委、人大、政协和法院、检察院评比达标表彰活动的通知》﹙厅字〔2008〕20号﹚和省、州实施方案,我县及时成立领导小组、制定实施方案,加大清理规范工作力度,县、乡所涉及的20多个部门和单位除个别保留为促进整体工作而设置的项目外其他项目一律按规定撤消。目前,我县已无违规违纪的达标表彰项目。
(五)严格执纪,违纪违法案件查办工作力度不断加大
加强与司法机关、审计、财政等部门的沟通和联系,实行案件信息资源共享,不断完善办案工作领导责任制,突出查办案件重点,注重信访举报,畅通信访渠道,捕捉案件线索。半年来,全县纪检监察机关共接受信访举报59件,其中,来信36件,来访13件,来电10件;初核案件24件26人,涉及党员14人,监察对象17人;其中,乡科级9件,一般干部10件,其他人员5件;立案9件8人,其中,乡科级3件2人,一般干部6件6人;结案9件,结案率为100%;处分人员8人,其中,开除党籍3人,双重处分1人,留党察看1人,开除公职2人,行政记过1人,政纪记大过1人;挽回经济损失12.7万元。
二、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县行政监察工作在上级监察部门和县委政府的正确的领导下,虽然工作取得一定的成效,但还存在一定的困难和问题。一是部分单位和部门工作缺乏紧迫感。未能结合本部门、本行业特点,积极主动地开展专项检查,工作力度不够、措施不力、重点不突出、针对性不强;二是部分单位(部门)专项治理成效不明显,牵头部门行动迟缓、工作主动性有待于提高;三是干部队伍的知识水平、依法行政和依法监察的能力还不适应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四是对执法监察的职能和作用定位不准确,常常把执法监察和执法检查混为一谈,不管是否属于执法监察的职能范围,遇有检查、整改任务或遇到推不动的事,或热点、难点等问题,本来一些职能部门就能解决,却让监察机关介入,致使监察机关参与的活动多、挂名多、检查多,使执法监察陷入忙乱被动或疲于应付的局面,弱化了执法监察职能,使执法监察工作中对深层次工作思考不到位、研究不到位、监督检查也不到位。